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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薄世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清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清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薄世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清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清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薄世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清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清清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7日(星期四) 至05月13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13:00-14: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薄世久先生 董事会秘书:马伟先生 财务总监:黄清清女士 独立董事:张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7日(星期四)至0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7355969 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回购价款为115,813,698.63元(回购价款计算方式为原告已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亿元*(1+6%*原告支付投资款之日至被告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期间的天数/365天),暂计算至2026年2月1日)及逾期付款利息、律师费、保全费、保全责任险保费等支出。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投资事项概述及业绩承诺情况 (一)投资事项概述 2023年,基于新能源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迪度”)51.00%的股权,合计金额为12,592.00万元,并于2023年5月与广东迪度签订《投资协议》。 (二)《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情况 202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广东迪度与曾庆前经过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曾庆前对广东迪度2024-2026年的经营业绩做出承诺。 根据《补充协议》,广东迪度、曾庆前共同及连带地承诺,以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作为业绩承诺期,在此期间广东迪度每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所述“净利润”计算口径应与本条一致)应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10万元和3,010万元,且各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指不经过任何加工环节的纯贸易行为)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对应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否则超过10%部分不计算。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上述任一年度业绩承诺,则,投资方有权选择要求任何一方或多方,且目标公司、创始人应按照约定方式向投资方共同及连带地作出补偿或回购投资方股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长久物流关于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公司与广东迪度及其创始人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等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广东迪度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80.42万元(2024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2024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按分年度进行考核,2024年度未完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6年2月1日,公司向被告曾庆前发送《回购通知》,要求曾庆前履行《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并自收到《回购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回购价款。曾庆前收到《回购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回购价款。截至2026年2月1日,曾庆前应向公司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15,813,698.63元。曾庆前逾期支付回购价款,应当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公司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责任险保费等支出。与此同时,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就曾庆前持有的49%广州迪度股权的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曾庆前未能如期履约,2026年2月11日,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一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本次诉讼的财产保全能够顺利地实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暂缓披露上述起诉立案及财产保全申请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京03民初78号)及《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申请人)》,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完成,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曾庆前 (二)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曾庆前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回购价款计算方式为原告已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亿元*(1+6%*原告支付投资款之日至被告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期间的天数/365天),暂计算至2026年2月1日为人民币115,813,698.63元)。 2、判决被告曾庆前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回购价款的利息(以第1项诉讼请求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年2月11日起计算至被告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 3、判决被告曾庆前向原告支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责任险保费。 4、判决原告在前述第1至3项诉讼请求总金额范围内就被告曾庆前持有的广东迪度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71.1万元)的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被告曾庆前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四、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充分调动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担当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组织能力、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换位思考、沟通协同与协调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轮值制度》,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进行轮值调整。 公司董事、总经理闫超先生以及副总经理朱静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闫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朱静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朱静伟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朱静伟先生担任轮值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半年,期满后可连选连任;闫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务调整后,朱静伟先生在公司担任轮值总经理及旗下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闫超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及旗下子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闫超先生、朱静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目前二人分管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闫超先生任职公司总经理、朱静伟先生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闫超先生、朱静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朱静伟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总经理提名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朱静伟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朱静伟先生担任轮值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半年,期满可连选连任;闫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静伟先生、闫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经验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静伟先生,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民革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春大学物流管理本科学历。现任山东长久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江海物流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朱静伟先生自2010年加入长久物流以来,历任长久物流华北大区山东省公司总经理、山东长久重汽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鲁豫陕大区总经理、山东公司总经理、整车事业部副总经理、长久联合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任公司轮值总经理。 闫超先生,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现任中江海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闫超先生自2008年10月加入长久物流以来,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部长、商用车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业务支持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理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2023年8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薄世久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同意对外披露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长久物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轮值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闫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6-0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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