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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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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公司向关联方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3、公司向关联方预计租赁情况表
  单位:元
  ■
  注:1.上述表格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表格中,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统计的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三河福成酿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征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高庙村北侧、福成五丰公司东侧
  主营业务:白酒酿造、销售;消杀用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96187.52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二手房屋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家装设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福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5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102国道北侧
  主营业务:特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宾馆,桑拿浴,浴室,足浴,室内游泳馆,卡拉OK歌厅,体育馆,酒;自有场地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李高生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5、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高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食品城
  主营业务:以企业自有资金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6、三河市和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高楼镇燕灵路南侧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紧急救援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桩销售;洗车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7、三河市晟良门窗生产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健
  注册资本:22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小崔各庄村福成路东侧、河界南侧
  主营业务:断桥铝门窗、塑钢门窗、安全防盗门、防火门、钢质入户门、楼宇单元门、玻璃、玻璃幕墙、铁艺护栏生产、安装、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8、三河市金天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沈永成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高楼镇黄辛庄村
  主营业务:苗木种植、销售;绿色有机农作物种植,有机蔬菜、水果种植;养殖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控股的合作社。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9、三河市泊利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138号润旭商贸中心1号楼1-1-103
  主营业务:向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产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参股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0、三河市兴隆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大勇
  注册资本:77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102国道北侧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1、三河市永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蔺海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高楼辛庄村东南侧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制作销售:水泥排水管、方砖、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加工、销售:混凝土、干粉砂浆(凭许可证经营);工程机械作业;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货物运输);销售:建筑材料、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二灰稳定碎石、级配碎石、路缘石、人行步道砖、标准砖、沙子、水泥、管材;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控股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2、李福成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3、三河市一福一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培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西侧福成高压走廊用地北侧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物业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供热服务(不含燃煤、燃油热力生产);停车场管理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食品、酒水。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4、三河市一福一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长乐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138号润旭商贸中心1号楼1-1-104
  主营业务:网络科技、信息技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网络工程、网页设计制作、网站及网络平台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及类金融);孵化器平台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翻译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租赁;日用产品修理。销售(含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畜禽(牛)产品、粮油、农产品、水产品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酒水饮料,乳制品,初级农产品,水果蔬菜;家具、家用电器、日用品、通讯器材、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出版物、照明电器、多媒体设备、文化体育用品、图书音响设备、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玩具、母婴用品、化妆品、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成人用品、保健食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宠物食品及用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装饰用品、电动自行车、智能车载设备;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委托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5、三河市福成一福一城俱乐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长乐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与燕高路交叉路口西侧南综合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室内娱乐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保健服务;游泳服务;歌舞厅服务;足疗、洗浴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会展服务;活动策划;婚庆礼仪服务;茶艺、插花服务;零售:体育用品。美容、美发、美容美甲、销售:体育用品、泳装泳具、玩具、工艺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洗涤服务;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旅游票务代售;演艺服务;自有场地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6、三河市易创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茼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昌路东侧、盛林木业加工厂南侧福泽颐园小区13-10
  主营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7、三河市友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建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燕高路西侧、实验小学南侧润旭商贸中心第1幢2单元1101号
  主营业务:网络工程设计、弱电施工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通信设备、手机及零部件;监控安防设备、弱电及维保材料、智能家居;代理电信业务(凭代理协议经营);代理联通业务;网络工程施工;物业服务;省内电信增值业务(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限项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8、三河市隆泰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高起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燕灵公路北侧庄户村北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运代办、信息配载、货运站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19日);建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9、兴隆县福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李家营镇栾家店村(兴隆县福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办公楼)
  主营业务:水泥、水泥熟料(新型干法)、干粉砂浆、涂料、助磨剂生产;纯低温余热发电;水泥、钢筋、白灰、砂子、干粉砂浆涂料、助磨剂、建材、煤(仅供本企业制造水泥作为原材料使用)、石膏、脱硫石膏、水渣、粉煤灰、机电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煤矿钻电设备、塑料纺织品制造、销售;混凝土搅拌、销售;砖瓦用砂岩露天开采;石灰岩开采、销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固体废物处理;水泥构件制造、销售;普通货运;货物装卸;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0、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高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食品城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以企业自有资金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除外,限于三河市范围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参股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1、三河市永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卜庆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燕灵公路北侧、庄户村北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设计、制作、安装;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防腐(不含电镀);金属结构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2、三河市勇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化勇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西侧福成高压走廊用地北侧商业楼一层西侧
  主营业务: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土地整理;荒山改造;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物拆除;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五金交电。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3、三河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雪莲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138号润旭商贸中心1号楼1-1-103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控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4、三河福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高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东侧行宫东大街北侧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资金管理、收购,以自有资产进项目投资(国家限定、禁止投资的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股东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5、三河燕山福成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703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黄土庄镇栲山一村南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文化旅游服务;野生动物饲养、展示;动物园管理服务;娱乐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园区管理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6、三河金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主营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7、河北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138号润旭商贸中心2号楼一层2-112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二手房屋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家装设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8、三河市和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福成路北侧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汽车销售;润滑油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桩销售;洗车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9、三河市慧勇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振
  注册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黄土庄镇东城子村
  主营业务:畜牧籽种繁育;畜牧机械开发、畜牧技术开发;畜牧信息咨询;销售:牛、饲料、农副产品。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货物运输)。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0、三河市御澜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文丽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京哈路北,燕昌路东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娱乐性展览;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提供电子竞技娱乐的住宿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1、三河钰麦面粉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高庙村东侧、丁庄子村西侧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2、内蒙古贸发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永刚
  注册资本:435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东达广场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主营:罐头,不含乳制品(有效期至2016年7月2日)。 一般经营项目:粮油、农畜产品的收购;经商务厅备案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控人参股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3、三河誉美信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连勇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黄土庄镇山河营村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卫生洁具销售;水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门窗销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4、三河市福成食用植物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钰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燕高路55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5、三河企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启亮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西侧、福成房地产用地南侧北综合楼三层综合办公楼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金融及类金融);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活动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限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防护网安装工程、照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苗木、石材;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保障城市运行的基本运输)。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6、三河市福宏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欣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高庙村东侧、丁庄子村西侧、福成五丰食品公司北侧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根据牛肉系列产品、肉制品和牛奶制品的市场行情和产品品种、市场销售情况、产品成本等因素确定产品统一的市场价格对外销售;餐饮门店的房屋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养牛场、屠宰分公司土地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白酒是公司餐饮业的正常业务范畴,是双方为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过度依赖的影响;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本公司的产品,是供需双方的自主行为,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价格,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土地进行经营及办公,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决定双方的权益,房屋和土地的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财务部门2025年资金使用状况和2026年财务资金预算,确定2026年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循环使用;
  (3)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4)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决议有效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用周转资金的情况下,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或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投资标的为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充分考虑本金的保证性,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泓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03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欢女士。
  上年度末(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3人
  3、业务信息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848.23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58.63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7.58万元
  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上年度(2024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2024年末)数:51.82万元
  具备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资格,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执业记录
  泓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泓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配备专业审计工作团队,近一年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并拥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证券从业相关资质。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李欢,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个。
  签字会计师:张年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6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4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汉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2月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个。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泓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年限为1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服务年限为1年,审计年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汉涛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会计师张年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40万元。2026年度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李良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利益相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李良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利益相关,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京榆大街963号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福成、李高生、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电话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邮件内容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话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7:00)
  3、登记电话或者邮箱:
  电话:010-61595607 邮箱:Fortune600965@163.com
  邮编:065201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
  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965 股票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一季度食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6年一季度食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食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细分产品情况
  ■
  2、注: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均为内部抵消后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根据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泓毅所”)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泓审字(2026)010113号)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泓专审字(2026)010058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福成。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福成股份”变更为“*ST福成”;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965;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5月6日。
  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泓毅所”)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泓审字(2026)010113号)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泓专审字(2026)010058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和第9.8.2中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泓毅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反思发生原因。公司会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实施具体解决措施。
  1、公司拟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内控控制制度进行优化,对不适宜生产经营管理的流程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公司运营要求,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发生。严格按照泓毅所提出的事项,逐项整改、修订、落实、完善等,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则要求。
  2、加强内部控制监控力度。强化公司对项目建设监督控制,严格监督工程建设环节,派专人整理工程项目档案。加强财务与运营各环节信息联通,实现财务管控与运营管控有效结合。
  3、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公司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对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公司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3.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若公司2026年度触及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证券部
  (二)联系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京榆大街963号
  (三)咨询电话:010-61595607
  (四)传真:010-61595618
  (五)电子信箱:fortune600965@163.com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和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的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因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存在后续终止上市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因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和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及相关订单、合同都正常履行。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监测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和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三)其他风险提示
  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的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因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存在后续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因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6年1月,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聘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泓毅所”)为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泓毅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泓审字(2026)010113 号)、否定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泓专审字(2026)010058号)。
  公司不认可弘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泓毅所出具的报告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固定资产”所述,固定资产期末原值 1,333,406,806.86 元。其中:福成股份于 2022 年至 2023 年内支付刘家河养牛场、兴隆庄养牛场、西吴养牛场厂三处建设项目工程款共计 512,579,384.30 元。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该等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1)、决策及建造
  公司在2022年、2023年度进行养牛场建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设计、画图、施工、决算等合规流程,并安排建筑现场项目经理进行监督管理,要求施工方对养牛场建设按图施工,竣工后按图验收。
  公司建设三个养牛场都是通过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是典型的市场化竞争机制,既能够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控制施工成本、又能保障质量、避免廉政风险。泓毅所若对公司各种文件存疑,可以采取替代程序进行确认。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支出改扩建肉牛养殖设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9)。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资本支出改扩建肉牛养殖设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本次施工建设为西吴养牛场(北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5亿元,养牛场占地面积493.48亩,建设牛棚总面积166,822.7平方米。该项目在2022年9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资本支出改扩建肉牛养殖设施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继续资本支出改扩建肉牛养殖设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4)。本次施工建设为西吴养牛场(南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5,727.02万元,占地面积112亩,建设牛棚面积44,841.49平方米。该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计划投资扩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议案》,2023年计划总投资6.5亿元左右扩 大公司肉牛育种养殖规模。使用3亿元建设两个可存栏1万头牛的养牛场,使用3亿元购买活牛,使用0.5亿元建设培育中心,计划在2023年内建设完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计划投资扩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刘家河养牛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披露了《关于审议通过《刘家河养牛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次施工建设刘家河养牛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80,381,763.82元。刘家河养牛场占地面积:505.36亩,总建设面积:239,615.82平方米。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隆庄兴盛路东、西侧养牛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披露了《关于审议通过《兴隆庄兴盛路东、西侧养牛场 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本次施工建设兴隆庄兴盛路路东、西侧养牛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59,304,019.79元,总建设面积190,180.29平方米。
  2)、复审与整改
  2024年7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独立董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复审牛场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年7月1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聘请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养牛场复审单位。
  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复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与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复审报告的议案》,并披露《关于独立董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复审养牛场建设项目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养牛场复审,并出具了河北力天审核字[2024]第 3006 号复审报告。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详细披露了整改措施。
  公司三个养牛场建设、建造过程充分考虑了合理合规性,并经过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严格复审,履行了披露程序。公司根据复审报告结论进行账务处理,转入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二)预计负债 、资产减值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一)、预计负债”所述,福成股份的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陵园公司)在以 前年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持有的公墓许可证(公墓许证字第HNGM 095 号)于 2024 年到期,2025 年未能取得新备案证书,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根据 2023 年 12 月 8 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3)湘 0382 刑初 59 号,陵园公司、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聪育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152,947,719.0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陵园公司预计负债 12,975,309.10 元,实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6,623,688.05 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陵园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及相关往来科目抵消的准确性、存货(墓地)库存数量及金额的准确性、实物资产的减值是否准确。
  1)、经营性公墓经营许可证
  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韶山公司)由于涉非吸案,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在韶山市公安局调查、韶山市法院审理、执行的过程中,有很多非吸参与者不断的上访,向当地政府施压。韶山市民政局遂将公司公墓经营许可证予以收缴管理,并答应公司待非吸案件执行结束后,归还给韶山公司。
  韶山公司公墓经营许可证在2024年8月到期,需要年检后更换新证。韶山公司在2024年初,多次向韶山民政局申请要回年检后的经营许可证。韶山民政局回复说该证件已交至湘潭市民政局,待非吸案执行完毕,将换发新证后归还给韶山公司。
  2)、非吸案判决
  2023 年 12 月 8 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3)湘 0382 刑初 59 号,韶山公司、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由曾聪育控制,以下简称:生命文化)、曾聪育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152,947,719 元,其他四名被告自然人曾伏秋、曾攀峰、唐伏安、杨良南分别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
  1、立案调查阶段
  韶山市公安局委托湖南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鉴证专项报告数据。销售模式汇总表:
  ■
  韶山公司、生命文化公司涉非吸案数据清晰明确;养老模式为曾聪育私刻印章业务,这在判决书中有明确说明。因此,根据司法鉴证专项报告的数据显示,韶山公司、生命文化公司、曾聪育有不同程度的违法责任。
  2、审理及执行阶段
  韶山市法院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6月4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1306号)。评估现有墓位5892个,评估存货-墓位价值为2.74亿元。其中,韶山公司账面存货778个墓位,生命文化公司囤积墓1995个(已无偿划转至韶山公司,统一进行退赔),已经销售给客户尚未使用的、未建造成品的3119个墓位。
  2024年6月6日,韶山市法院、韶山政法委、政府专班联合召开会议;参加人员有韶山公司代表,非吸参与人代表46人。韶山法院鼓励各非吸参与人采取以墓位抵债方式开展置换,也可以向韶山法院登记有退赔现金需求的非吸参与人的信息。随后,韶山公司配合韶山法院开展墓位置换。
  2025年3月4日,韶山法院发布《关于启动天润园系列案件以墓位抵债方案的通知》、《以墓位抵债的方案》(盖章版),将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6月 10日开展以墓位抵债工作。
  目前,该案还在法院执行程序中。
  3、韶山法院退赔现金情况
  韶山法院将所有非吸参与人的债务集中,统一作为非吸参与人;将七名被告所属的资产进行集中,统一作为退赔资产;韶山法院统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退赔处理,这样能便利退赔事务统一有效执行,也避免生命文化公司(歇业或解散状态)对应非吸参与人无法执行,曾聪育私刻印章对应的非吸参与人无法执行。
  韶山法院于2024年4月16日,将韶山公司银行账户21,643,956.71元划转至韶山市法院执行账户。韶山市法院从2024年7月起至2025年6月间,分9批次,向3306人次累计退赔现金共计1806.8万元。韶山法院现金退赔时,并没有区分韶山公司、生命文化公司、曾聪育私刻印章所对应的非吸参与人。
  因此,韶山公司被法院划转的2164万现金(被法院认定非吸款),分批次退赔的客户,并不是韶山公司2164万非吸款对应的非吸参与人。这种做法,符合统一退赔的执法理念。韶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同性质、相同类型的业务,进行统一冲抵账务处理,是符合非吸案执行的实际情况,符合执法理念,也能有效配合韶山法院顺利执行。
  4、韶山公司为客观、准确体现公司经营状态和资产价值,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存货、全部资产权益进行评估。
  2023年3月20日,韶山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并出具《全部权益之可收回金额价值分析报告》 (鹏信咨询字[2023]第138号)。2024年4月22日,韶山公司聘请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出具《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4]60010)。
  韶山法院出具的退赔方案中以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1306号)的评估价格274,737,800元的0.56折,对所有非吸参与人进行退赔。根据评估报告显示的所有可退赔资产(现金资产、墓位资产(0.56折)、房屋和车辆)总金额为176,408,649.35元,大于拟退赔全部负债152,947,719元。
  韶山公司依据所聘请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韶山法院聘请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韶山法院判决书以及退赔方案,计算预计负债损失后,客观计提韶山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13,050,408.41元。2025年度,韶山公司以墓位退赔75,099.31元,预计负债余额为12,975,309.1元。
  5、韶山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累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15,462,600.26元,累计固定资产减值金额为29,587,403.56元,累计无形资产减值金额为1,573,684.23元。合计实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为46,623,688.05元。
  综上,韶山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程序合法、金额合理。
  (三)收入、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2025 年度福成股份通过中间人实现销售收入 34,439,400.00 元, 涉及 6 个个人客户及 3 个公司客户。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实施函证或者访谈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在我国北方,活牛集市(或集贸中心)会集中很多各种品种活牛、牛肉、各年龄段的公牛、母牛。也会集中很多活牛市场管理人,销售经纪人或称之为中间商、牛贩子等,多方信息交流并不断撮合业务,这是一种商业惯例行为。活牛交易市场所有参与人,共同维护活牛交易市场的繁荣与稳定运行。
  公司养牛场销售活牛渠道之一,是通过中间商将活牛销售给终端客户。每次的活牛销售业务成立时,公司会和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俗称 “防疫证”);待客户销售款到账后,公司养牛场才予以放行。销售程序合规,手续齐备,销售业务真实。
  2、福成股份于 2025 年租赁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公司牛棚面积113,700 ㎡(租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年租金 24万元,与 2024 年租赁面积16,800㎡牛棚+6,000 ㎡青储池(租期:2024年10月1日至 2025 年 10 月1日)年租金100万元(注:同时存在另一份盖章生效的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面积108,000㎡牛棚+6,000m”青储池,年租金100万元)相比,租赁面积大幅增加、单位租金显著下降,我们无法判断租金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福成股份肉牛养殖分公司于2025年分别向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母牛 4,816,460.00 元、8,082,580.00 元, 福成股份肉牛养殖分公司、肉牛屠宰分公司于2025年分别向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采购小公牛2,357,040.00 元、2,684,120.00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993,600.00 元。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与福成股份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以及上述交易是否公允。
  1)公司与瑞隆肉牛养殖公司交易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福成养牛分公司租用瑞隆公司位于三河市黄土庄镇东城子村牛场,租赁牛棚面积108,000㎡(审计机构提及的面积 16,800 ㎡的合同是由于笔误的作废合同)及青储池6,000㎡,年租金为100万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福成养牛分公司租赁瑞隆公司养牛场牛棚,面积113,700㎡,年租金为24万元。
  公司三个养牛场建筑面积共计66万㎡,设计存栏量能达到4万头。由于活牛购销过程中,总存栏数量不断变化,每栏活牛数量也有月龄差异,每栏出入余额不断变化,新购活牛与原有存栏活牛不能混养等因素。公司为保障养殖安全,新购活牛无疫病风险,特将新购活牛存放租赁牛场进行观察,确保无疫情后再转运公司养牛场进行饲养。
  2024年底,公司租赁瑞隆牛棚存栏约8000头牛及部分剩余青储食料,租金价格公允。在2025年底,公司租赁瑞隆牛棚存栏2945头牛,数量已经大幅度减少。公司根据养殖计划,拟在2025年底将全部剩余活牛处置销售完毕,并将饲料用尽,不再租赁牛棚。
  由于公司肉牛养殖有效购销循环,到2025年底并未将活牛处置销售完毕,为保障养殖有序循环,公司决定再短期租赁一小部分牛棚。由于租赁时间短、活牛数量少,瑞隆公司为保障空余牛棚的合理、有效使用,乐意让利后有部分租赁收入。因此双方约定年租金24万元。
  从“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养牛场以活牛数量为基础判断和确定租金,并非以租赁牛棚的面积为准。
  瑞隆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吴国斌,曾任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粮润合作社于2024年8月注销。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 22 条规定,农业合作社不管出资多少、交易量大小,每个成员固定 1 票,完全平等。公司在粮润合作社注销之前,合并粮润合作社报表,为谨慎起见,将吴国斌纳入公司关联关系人范围。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2024年8月粮润合作社注销, 12个月注销期满之日起,吴国斌已经不是公司关联关系人。
  2)公司与其他畜牧公司交易
  养牛分公司在2025 年分别向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母牛 4,816,460.00 元、8,082,580.00 元,向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采购小公牛2,357,040.00 元。
  公司养牛场向非关联方销售大母牛,也就是养牛场即将淘汰的老母牛;同时采购青年小公牛,以育肥养殖用。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3、福成股份采购人员关某、刘某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分别向福成股 份借支购牛备用金 300 万元、300 万元,合计 600 万元,上述款项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采购人员与福成股份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采购借款是否属于资金占用。
  公司前员工关某、刘某于2025年4月8日提出采购活牛备用金申请,并约定“此备用金只限于采购活牛”。公司实控人李福成先生出具《肉牛养殖分公司采购备用金承诺书》,对二人所借备用金进行担保。
  关、刘二人借备用金时,经过公司审批流程,符合备用金管理制度,没有出现公司资金被占用现象。2025年6月30日,关、刘二员工离职,并将所借备用金全部归还公司。据查,在关、刘二位员工借用备用金期间,通过二位员工努力工作,共计为公司采购活牛2293头,采购金额2800万元。
  关、刘二位员工与公司有工资记录关系,属于正常的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关、刘二员工不符合相关定义,不是公司关联方关系。
  (四)存货
  福成股份肉牛养殖相关存货(牛)存在存货管理信息化与管控机制缺失。在租赁使用的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牛场中,存在多家公司牛只混场饲养情形,福成股份虽对牛只进行分区养殖,但未建立有效的权属标识、台账区分及现场管控措施,无法清晰、可靠地证明牛只所有权归属。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对福成股份的期末存货(牛)的数量、金额难以确认。
  肉牛养殖分公司自养牛开始,公司财务部采用手工台账对存货(牛)进行记录与管理。对于审计机构提出的“存货管理信息化与管控机制缺失”事项。公司认为该观点对公司养殖及管理水平提升有很大帮助。公司将在以后的存货管理中,逐步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管理机制。
  瑞隆公司所在的养殖基地,同时存在其他多家养牛公司,但每一家公司所拥有的存货(牛)权属是清晰的,各家养牛公司之间并无争议。审计师未充分进行调查核实,简单以存栏未设立有效的权属标识为由就认定无法确认。我们接受审计机构建议,将树立明显的牛栏权属标识,将公司存货与其他公司存货严格区分开。
  2025年12月底,养牛分公司租赁牛场存栏数量为2945头,由于部分牛棚改造,所以有部分牛暂放在东侧1、2、3栋临时饲养。待改造完毕,将牛重新返回租赁牛棚饲养。
  (五)税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所述,2025年6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李旗庄税务分局出具冀廊三河税李旗庄分局通〔2025〕57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福成股份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补缴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6,370,038.23元,以及金额不等的滞纳金。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已2025年支付税款6,846,359.17元,于2026年支付税款9,523,679.06 元,但相关税款滞 纳金尚未缴纳。福成股份认为存在税务争议,对已缴税款暂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但未依会计准则规定计入税款归属期相关会计科目。
  2025年6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灵山宝塔陵园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李旗庄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冀廊三河税李旗庄分局通〔2025〕57号)(以下简称“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内容:你(单位)2022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23日的应缴纳税费款(大写)壹仟陆佰叁拾柒万零叁拾捌元贰角叁分(¥:16,370,038.23)元,限2025年06月26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2016年8月9日,灵山宝塔陵园经河北省三河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享受“优惠事项代码及名称:SXA031900789|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方式代码及名称:01|征前减免”。灵山宝塔陵园从2016年9月起开始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五)款相关优惠规定。
  鉴于灵山宝塔陵园执行三河市国家税务局相关优惠政策与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不一致,公司与三河市税务局进行多次、坦诚的沟通。灵山宝塔陵园虽然支持税务局的通知要求,但公司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和公司利益已于2026年4月,已向三河市税务提交税款返还的申请。
  2025年底和2026年初,公司缴纳了税款1637万元(2022年至2024年度税款)。公司暂将该款项列示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公司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行政复议或诉讼方式,以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根本权益。
  二、导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三、32 所述,福成股份于 2025 年度对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牛棚)折旧年限由 15 年变更为 20 年,变更后导致 2025 年减少计提折旧877.69万元。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在2025 年未经过董事会审议,后经 2026年4月17日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况表明福成股份在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控制及信息披露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7.6.4条规定:上市公司变更重要会计估计的,应当在变更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前将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
  2026年4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报请监管机构批准,可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一并披露。
  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报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中做了详细披露。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虽不认可泓毅所出具的相关报告,但依然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相关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
  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泓毅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基于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未造成财务重大错报、重大资产及利润损失,亦无舞弊、监管处罚、重大信息披露违规等定性重大情形;量化事项仅个别金额超出利润总额单一阈值,均未触及公司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核心重大阈值;泓毅所片面套用单一利润指标、未执行公司多维度综合判定规则,且违规以多项一般缺陷叠加推定重大缺陷,存在标准适用错误、论证逻辑失范、结论先行等问题,本次重大缺陷认定不能成立,对应的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缺乏合法合规依据。并且,泓毅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执行必要的替代程序。
  因此,审计委员会不认可上述报告。
  同时,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审计委员会已督促公司管理层进行整改。
  五、公司消除相关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泓毅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反思发生原因。公司会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实施具体解决措施。
  1、公司拟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内控控制制度进行优化,对不适宜生产经营管理的流程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公司运营要求,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发生。严格按照泓毅所提出的事项,逐项整改、修订、落实、完善等,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则要求。
  2、加强内部控制监控力度。强化公司对项目建设监督控制,严格监督工程建设环节,派专人整理工程项目档案。加强财务与运营各环节信息联通,实现财务管控与运营管控有效结合。
  3、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公司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对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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