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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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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名称:安徽林志家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与润河路交口西南角3号厂房3楼 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林志家具有限公司总资产2,041万元,净资产91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3,498万元,净利润-244万元。 6、公司名称:六安东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1日 注册资本:11,060万元 注册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经济开发区海桐路 经营范围:人造板、木地板、人造板胶水、装饰材料、林木机械设备、家具制造与销售;林木、苗木种植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六安东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76,101.22万元,净资产51,240.1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70,945.81万元,净利润587.3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的全资孙公司ZBOM Australia Pty Ltd 持有IJF Australia Pty Ltd 47%的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娟担任IJF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上述两公司为关联单位,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孙志勇先生和许帮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安徽省昱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广州七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0003%的股权,公司副总裁吴俊涛担任广州七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安徽省昱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安徽林志家具有限公司40%的股权,公司副总裁王国金担任安徽林志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安徽省昱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六安东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23%的股权,公司副总裁王国金担任六安东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为销售产品、商品和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软件、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志邦家居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志邦家居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志邦家居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7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67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5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66,05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06,132.08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2,343,86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1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与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数字化升级项目,该项目以公司现有家居云工业互联网为基础,依对营销云、客服云、制造云、供应链云、产品云、设计云等平台及数据中台进行升级优化。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经销商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管理、产品管理等信息控制能力,优化信息资源配置,提升信息流通效率。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满足未来营运资金需求。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595.8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0.61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32,966.48万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志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851.27万元人民币向清远志邦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此外,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清远志邦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提供借款具体事宜与清远志邦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提供借款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清远志邦增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25年12月3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1) 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盘整期,成交量下滑,成交价走低,市场信心受挫,定制家居行业增长驱动阶段性受限。目前行业正处于消费需求驱动不足,存量市场未有效释放的阶段,该阶段体现出的消费疲软和消费降级导致定制家居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本着合理、节约原则,根据业务实际市场开拓和经营发展情况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为避免产能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数字化升级项目:数字化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迭代速度较快,为确保项目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更好地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公司结合技术发展和公司产能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分步实施该项目。随着公司生产基地建设进度的阶段性调整,为确保数字化系统与实际生产流程、硬件设施的高度协同,避免信息化资源前置投入造成的闲置或衔接不畅,故相应顺延该项目的实施时间,以实现智能制造一体化推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 调整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一方面,为适应公司整家一体化战略落地与整家展厅体验升级的需求,公司适度增加建筑工程和装修部分投入,对部分建筑材料和装修标准进行优化提升,通过采用模块化设计和装配式结构,提高环保节能建材标准,打造符合绿色工厂认证的高标准、现代化生产基地,同时提升整家一体化展厅建设标准,展示新一代整家产品的体验空间,为客户提供沉浸式的整家场景解决方案展示,强化品牌形象与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结合现有整体产能情况拟对设备方案进行优化,为避免产能闲置,暂缓部分设备投入,并合理缩减部分设备预算,通过设备资源共享与技术改造,提升设备柔性生产能力,提高整体设备利用率,从而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志邦家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志邦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志邦家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sHSabsfyF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财务总监陈升弟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娟女士,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HSabsfyF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51-67186564 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5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9.88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松原安全、天成自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檀华兵,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富煌钢构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瑛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或签署了宏昌科技、浙商证券、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会根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上期审计费用85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天健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6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二)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6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澳元、泰铢、港币等。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授权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 (四)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本次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志邦家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5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办理认购定期存款,已经赎回,收回本金7000万元,获得收益1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特定风险情形 无。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8,975,842.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423,963,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585,514.8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证券简称:603801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娟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升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孙娟女士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孙娟女士已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了辞任职务的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娟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对孙娟女士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升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升弟先生具备履行上述职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陈升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陈升弟先生的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因素,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陈升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陈升弟先生简历 陈升弟先生,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监事及总裁秘书等职务,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高级财务经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年12月加入公司。 截至目前,陈升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家具制造(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 注:公司自2026年度开始调整店面统计方式,为更好地进行对比,上表2025年末为调整后数量,本次调整仅为统计方式优化。公司基于整家一体化战略推进,终端店面展示形态亦逐步由原先单品类门店向整家融合店优化、合并、升级,此次统计调整与公司整家一体化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战略执行跟踪,更好地为投资者呈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店面变动与公司经营计划、招商及零售政策等因素相关,存在阶段性波动的特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29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综合敞口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由于上述综合敞口授信额度超过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还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深耕主业、持续创新,以“实现人们对家的美好想象”为使命,秉持“自在由我,舒适生活”的品牌主张,致力于成为全球新生活方式的家居引领者,让每一个家的日常充盈舒适与自在。2025年,及时响应国家“好房子”政策,发布整家健康标准体系,以三大突破重新定义健康居住空间:从“单一环保”到“三维健康”,从“功能满足”到“情绪疗愈”,从“企业标准”到“产业共识”,携手行业各方共同推动健康家居的规范化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管理,在业务方面,持续优化大宗业务客户结构,主动收缩高风险地产项目,积极开拓保障性住房、企业公寓、学校宿舍等支付能力更有保障的创新业务领域;深化整家战略,针对存量房市场推动老房改造和局部更新业务,同时加速拓展回款周期相对稳定、增长迅速的海外市场。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通过信息化系统优化贯穿研发、设计、生产、营销、服务的全流程运营,提升决策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数字化、供应链预测和精益生产,优化工艺流程降低生产成本,精细化管理降低管理费用。在市场营销方面,将客户服务、形成口碑效应作为品牌推广的重点方向,通过强化数字化运营、借助AI优化广告投放结构与素材,精准匹配用户需求,销售费用进一步下降。在财务管理方面,强化预算与资金管理,加强合同审核与履约管理,加强资金均衡高效回笼。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增长的“第二曲线” 公司通过AI与数字化创新、智能制造升级以及“整家一体化”模式变革,全面推动企业从传统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舒适、安全、智慧、绿色的“好房子”。公司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推动整家一体化发展, 扩容产品体系,发布铝玻全景门系列新品,推动整家方案从柜类定制向全品类“一体化空间解决方案”演进。通过建立敏捷的产品开发,构建更加贴近市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以“自在由我,舒适生活”为核心理念,发布第11代整家旗舰展厅,通过情景化设计,高度还原真实生活场景,让消费者获得沉浸式的“整家定制”体验。 公司紧抓出海机遇,从产品出海到模式出海,积极在全球价值链中实现向上突破,激活发展新动能新曲线。借助早期驻足海外的经验积累,公司业务以国际B、C端业务双核驱动,齐头并进,实现多点突破、快速拓展,业务遍及亚洲,北美,澳洲,中东,非洲等地区的五十多个国家。未来,公司将持续引领新生活方式,通过不断的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为全球亿万家庭打造更舒适、更便利的自在家居生活。 三、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一系列安排,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流程,开展专项培训,确保新治理模式下的监督职能高效、精准落地。 公司密切关注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及时对关键少数开展培训。公司建立常态化董事培训体系,围绕监管新规、治理规范、行业趋势等核心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项学习。2025年,董事累计参与内外部专业培训共7场,持续更新专业储备与合规认知,全方位强化履职素养,助力公司治理能力长效提升。公司持续跟进落实证监会及上交所治理监管新规,不断健全内部治理制度体系。2025年,新增14项治理相关制度,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23项现行制度,持续完善均衡多元的治理架构,夯实合规运营基础,保障经营决策依规开展,稳步提升整体治理规范化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严厉杜绝虚假记载、不实陈述或误导性陈述,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平、及时获得公司信息,评估风险。凭借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工作成效,公司已连续三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价。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深度融入企业运营,2025年公司Wind ESG评级与华证ESG评级双双斩获A级。未来,公司将坚持可持续发展治理作为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通过构建科学的ESG管理体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利益相关方协同,深度赋能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共生共赢。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将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担当,增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推动规范运作理念深入落实。公司加强沟通对接与政策学习,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法律法规、会议精神、典型案例等信息,确保其掌握监管导向;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学习最新监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规范履职能力;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2025年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通过科学制定高管薪酬考核制度,建立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层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的关联度,建立与长期业绩挂钩的薪酬递延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促使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长期绑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积极实施回购方案,重视股东回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了股份回购方案,合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完成了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387,6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3915%,回购最高价格为9.87元/股,最低价格为9.2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68,33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秉持稳健回报理念,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制度,以现金分红为主要方式,搭建科学稳定的分配机制,提升流程透明度,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37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现金分红比例达186.57%。公司将继续树牢“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积极探索并优化股东回报长效机制,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满意度。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细化相关工作的组织架构与落地实施流程。公司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的工作原则,搭建权责清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体系,依托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的沟通机制,规范化开展投资者关系各项运营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的形式及渠道。近年来,公司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图文简报、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可读性,同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 公司持续探索丰富多元的投资者沟通方式,给投资者带来更多互动性强、形式新颖的体验。公司通过工厂参观,接待现场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反路演、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和投资者建立了多元化、立体化的沟通方式,从业绩、品牌、战略等角度主动发声,开展媒体宣传,让投资者深入解读公司关键业务、财务数据,引导境内外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差异化商业模式,传递公司价值。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持续评估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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