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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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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林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卢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宇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万富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寇祥河先生、李继伟先生、兰凤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寇祥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寇祥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1.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继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1.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兰凤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华锋股份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董事、总经理林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胜宇先生;独立董事周乔先生;董事会秘书何嘉雯女士。 (三)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的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16:3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推荐,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运先生、林程先生、卢峰先生、陈宇峰先生、万富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寇祥河先生、李继伟先生、兰凤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前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寇祥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曾任捷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管理负责人;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合力泰联合创始人、董事及副总经理;三利谱联合创始人、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时代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天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运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时代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火链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博智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安排,合计控制公司42,800,72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比例为20.1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运先生除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现任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陈运先生控制的关联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陈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9502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理华创(佛山)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锋创新能电动汽车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林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卢峰,男,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卢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陈宇峰,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华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华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肇庆华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肇庆华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任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陈宇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万富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时代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久利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江西时代智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深圳市运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富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万富斌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运先生控制的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深圳市运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万富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二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寇祥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专业博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曾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助理讲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双龙鑫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天扬投资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深圳市鸿翔盈富股权投资基金总裁;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星远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火(厦门)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健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爱尚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快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东方美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聚泰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精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青童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惠享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心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遨游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及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寇祥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寇祥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兰凤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7月出生,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本科,东北林业大学车辆工程硕士,吉林工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天津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车管教研室副连职教员;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英国伯明翰大学工程学院访问教授;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汽车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特聘专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车身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车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NAIS)华南工作站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凤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兰凤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继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3月出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有丰富的通信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工作经验。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长;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现任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继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以及行业薪酬水平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内部董事: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其基本薪酬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确定,按月度发放,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按月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兼任董事或其他职务)的基本薪酬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确定。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如涉及)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涉及)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在考核后兑现,具体标准结合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及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严格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计算。 (四)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涉及)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五)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冲突或不一致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025,827.1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153,186.3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735,238.0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1,519,806.39元。 (三)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现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对议案6.00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议案7.00、议案8.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5月15日16:30前送达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邮政编码526000,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嘉雯、林彦婷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邮箱:board@c-hfc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 邮编:526000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6”;投票简称为:“华锋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的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的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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