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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219 公司简称:会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相应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4,783,295.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6,340,710.4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49,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4,249,952股后为545,350,0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802,507.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0%。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材料企业之一。公司针对改性材料技术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开发出了多种行业先进的创新材料,现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富、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智慧家居、通讯、消费电子、低空经济、机器人、新能源电池、光伏、储能、安防、电动工具、连接器等行业,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及设定安全库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执行采购。 每月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到货周期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同时确定其安全库存标准,并实时监控原材料的领用情况,及时调整后续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牌号产品的要求,公司会采用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并评审通过后会将需求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生产规划部门根据系统中订单信息组织生产,生成排产计划,最终由各生产车间按照计划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货款,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不同,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征。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①公司所处的高分子改性材料领域作为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改性材料作为有机高分子新材料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是我国多产业实现轻量化、低碳化及环保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成为制造业强国的重要抓手。 在行业政策的推动下,市场对改性材料提出了更多的需求: 在家电、汽车领域,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并提出完善回收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具有废旧家电回收能力、主动提供回收服务的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多措并举便利消费者换新交旧,将带动改性材料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同时,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等相关材料需求,推动车用改性材料市场增长。 在高端材料领域,2025年9月,国家工信部等7部门发布《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作为新材料领域重要配套政策,明确提出支持高端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产品攻关,推动其自给率提升。围绕新能源、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拓展改性材料应用场景,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等应用。 在绿色循环材料领域,2025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5〕1681号),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部署再生材料应用推广的政策文件。方案提出,到2030年,再生塑料产量达1,950万吨,在汽车制造、电器电子、电池生产等多领域应用推广再生材料,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水平,为改性材料行业绿色转型提供政策支持。 ②新能源板块行业情况: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加大对锂电池隔膜行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引进外资与先进技术鼓励锂离子电池隔离膜行业发展。同时,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扶持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发展的相关政策,从宏观综合、行业管理、税收优惠、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政策体系,促使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储能产业驶入快车道,为锂电池隔离膜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锂电池隔离膜下游主要对应锂电池行业,终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3C等领域。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初步调研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1,875GWh,同比增长53%;锂电池隔膜方面,EVTank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总体出货量达到328.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4.4%,其中湿法隔膜出货量265.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1.6%,占比突破80%。锂电池行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锂电池隔膜需求旺盛。 (2)行业的基本特点 下游应用领域多元化:改性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多元,可广泛应用于包括智慧家居、汽车、通讯、机器人、低空经济、液冷服务器、电子电气、光伏、储能、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随着下游领域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改性材料正逐步替代通用塑料与传统材料,成为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新材料之一。 市场需求持续增大:根据中国报告大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改性塑料市场规模突破3,500亿元,同比增长约9.4%。根据头豹研究院报告,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以及成本的持续下降,人形机器人产能需求提升,市场空间迅速扩张,预计CAGR达84.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权威机构预测,2024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约5,000亿元,到2025年将攀升至8,500亿元,2030年更有望突破3.5万亿元,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此外,根据开源证券、光大证券等行业研究报告显示,在人形机器人及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同时以旧换新政策夯实行业发展基本盘趋势下,塑料及复合材料下游新兴行业需求有望持续提升。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要求提升: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环境友好型产品的需求也在增加,改性材料行业加速绿色转型,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成为核心趋势。《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明确提出,推广生物基材料、再生塑料、低碳改性工艺,要求行业单位能耗年均下降2.5%、碳排放强度下降3%,进一步推动行业绿色转型。改性材料在可降解性、循环利用性等方面具有优势,可回收复合材料通过化学回收技术实现废塑料高值化再生,同时改性材料企业通过低碳工艺降低碳排,满足绿色环保及下游ESG合规需求,因此改性材料在环保领域的需求不断增长,推动行业向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进口替代需求量增大:根据中研网报告显示,规模内资企业方面,我国产能超过十万吨的改性材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少。随着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且部分内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技术方面内资企业与大型外资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此外,内资改性材料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控制、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反应效率等方面相比外资企业天然具备优势。部分内资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的产品为抓手,逐步替代进口需求。 资金要求较高:改性材料行业资金壁垒较高。一方面,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均主要为大规模集团企业,公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较高;此外,公司同样需要资金用于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3)主要技术门槛 改性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而不同场景的应用往往对改性材料的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改性材料行业对于企业在配方、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企业必须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和质量标准,在配方设计、产品供给和下游工艺参数配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并谋求发展。在改性材料的配方设计中,树脂原料或改性助剂在品种或数量上的细微变化或可引起最终产品性能的巨大变动,能否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研发设计出适合的材料配方,是行业龙头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除此之外,下游市场的更新迭代速度通常较快,对改性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样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需要持续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于改性材料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除与企业的人才储备与研发投入相关之外,更需要企业在行业内的持续不断摸索与耕耘,积累足够的经验。因此,在短时间内,行业内的后来者难以与业内已形成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的企业相抗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改性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在改性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参与起草了28项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53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被授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CNAS认可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等多项荣誉资质。 公司深耕改性材料行业,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材料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智慧家居、通讯、消费电子、低空经济、机器人、新能源电池、光伏、储能、安防、电动工具、连接器等行业,与下游众多头部客户保持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拥有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锂电池湿法隔离膜及锂电池涂层膜等多种特色产品,产品种类丰富,可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的新材料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2026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将新材料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板块,明确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批成长潜力大、技术含量高、渗透领域广的新兴支柱产业”。同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全链条推动、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将新材料产业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国家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及相关涉及新材料行业政策,要求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需求,支持电子化学品、高端聚烯烃、高性能纤维、特种橡胶、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域的关键产品攻关。新材料行业政策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广阔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改性材料绿色环保趋势愈发明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提出到2030年,再生塑料产量达1,950万吨,在汽车制造、电器电子、电池生产等多领域应用推广再生材料,为改性材料行业绿色转型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强调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绿色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和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为改性材料行业绿色化提供行动指南。为迎合这一主线,改性材料行业也将朝着绿色方向发展,材料的回收再生符合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的要求,不论是从绿色循环经济出发,还是政策法规要求,可循环再生的PCR材料在未来市场有望得到大力发展。 改性材料高端化需求日益迫切。从市场需求和趋势来看,先进新材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机器人、大数据中心、3D打印、低空经济等领域快速发展,下游市场对高性能、轻量化、环保型等材料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持续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8,983.93万元,净利润19,452.4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78.3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45.6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53.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46.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704号”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392.7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会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安庆会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7月22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暂未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本期,公司“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公司结合宏观市场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将上述项目延期。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会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 会通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通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会通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01关联股东李健益女士、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回避表决;议案4.01关联股东李健益女士、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26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邮政编码:231201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联系人:张辰辰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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