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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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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型为核心的AISOC解决方案,成为本次报告的推荐厂商。2025年10月,安全牛发布报告《AI赋能主动防御技术应用指南(2025)》,公司AISOC智能安全运营解决方案以其实战成效与创新价值,为全行业提供了可落地、可复用的标杆经验,获得该报告优秀案例推荐。 2025年1月,公司QAX-GPT安全机器人系统荣获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委员会颁发的“2024年度十佳网络和数据安全产品创新奖”。 2025年5月,在开源鸿蒙安全委员会主办的“聚智聚力,共筑OpenHarmony安全生态”论坛上,公司盘古实验室荣获“2025年度开源鸿蒙社区漏洞挖掘突出贡献团队”称号。 2025年6月,在中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峰会上,公司成功入围“2025政务行业信创生态图谱”,凭借为某部委打造的信创替换及业务升级解决方案,获得《2025信创中国一重点行业成功实践案例》推荐。 2025年6月,在“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一一车联网产品安全漏洞专业库(NVDB-CAVD) 2025汽车信息安全春季赛”中,公司代码安全实验室在15支参赛队伍中荣获第一名,展现了在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实战攻防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行业市场地位领先,多项产品市占率第一: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核心产品/创新方案上榜以下第三方机构报告: ■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以下第三方机构奖项: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数字化转型迈入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竞争、产业革新与社会运转的核心场域。全球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技术迭代与威胁演进同频共振,AI大模型与智能体等新技术在重塑产业格局的同时,也让网络安全边界持续消融,安全防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 从国家战略到企业实践,网络安全已从技术保障升级为发展的基石与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等法规落地实施,推动合规从清单式走向实效化。与此同时,技术革新加速演进,AI赋能攻防对抗,技术领域突破不断,为安全体系重塑注入新动能。 展望2026年,网络安全产业有望呈现以下几大发展趋势: (1) “十五五”规划开局,网络安全体系迎来重塑机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节点。这一年,以体系化择优替代单品择优、以体系化设计替代拼盘设计逐渐成为业界共识。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数字化转型迈入深水区,网络安全将迈入以规划为引领、战略为核心、体系为支撑的重塑新阶段,安全工作将聚焦以纵深防御提升安全能力、以运营驱动实战、以数据推动安全量化等三个层次。 自2026年起,在国家层面,将有望通过完善合规体系、强化实战演练持续提升各行业网络安全水平;在威胁层面,地缘政治因素凸显了实战对抗有效性的重要性,安全威胁加速向“信息域+物理域+认知域”渗透,同时AI赋能使网络攻击呈现出低成本、多维度、高烈度、强隐蔽性等特征;在技术革新层面,安全技术向智能化、自动化、体系化、融合化方向快速演进,驱动安全体系迭代升级;在企业自身层面,数字化转型要求安全防护必须深度融入业务全流程,成为保障业务连续性、可靠性与完整性的重要延伸。 基于上述新趋势,预计未来政企机构的网络安全工作将发生深刻变革,具体表现为网络安全与业务安全深度融合,企业管理者从单纯关注合规转向更重视实效价值,安全工作也从传统的IT技术问题,延伸为数智化时代的核心业务经营需求,最终实现降低合规风险、保障业务连续性、防范数据泄露、达成投入产出平衡的综合目标。 (2)AI加剧攻守失衡,安全防御的人机协同进入深水区,软件供应链安全面临重构 2025年,随着AI大模型能力快速发展,网络安全攻防进入新阶段。攻击侧利用AI提升攻击速度并扩大攻击规模,放大攻防不平衡;防御侧借助AI拓展能力边界和响应效率,使传统安全防护与安全运营机制开始具备新的演进可能。 未来,行业或将进入以“AI主导协同”为特征的人机协同深水区,AI对防御的真正赋能,将体现在三项能力转移上:从人工研判到持续态势理解,从事后响应到前置风险决策,从静态防护到可验证、可演化的动态优化防御体系。 AI带来的显著变化包括:1)从单点工具到攻击链全环节,AI正在重塑攻击节奏与规模;2)AI主导攻击与防御,将产生结构性失衡;3)人机协同进入深水区,推动主动防御实质性落地。总体来看,AI短期内放大了攻防不对称,但通过人机协同、主动防御和持续验证,防御方正逐步缩小差距。未来真正的挑战不在于是否使用AI,而在于如何在可控风险和业务约束下,将AI转化为长期可持续的防御能力并探索出新的人机协同工作模式,在不断加剧的不平衡中重塑对防御有利的安全态势。 此外,当AI生成代码的占比越过临界点,软件供应链的主要风险将不再来自外部开源组件漏洞,而是转向内部由AI生成却缺乏验证的“幻觉代码”。展望未来,在“生成快于验证”的新常态下,通过“以智治智”,并构建自动化代码风险控制架构,实现代码信任体系的重塑,或将成为企业软件安全建设的重要任务。 (3)数据安全迎来多维驱动,监管深化与产业基建同步推进 2025年,我国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加速完善,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行业领域细化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同步跟进。步入2026年,数据安全治理有望全面迈向精细化与纵深推进的新阶段,监管穿透力增强、风险评估走向强制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引发相关产业崛起、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规模化扩容,这些趋势将共同塑造未来数据安全的新格局: 1)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政策持续出台,监管纵深不断拓展。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构成的顶层设计之下,行业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正持续细化和完善。 2)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迈向规范化与强制化阶段。《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将在2026年正式施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进入强监管时代。此办法促使重要数据处理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定期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评估范围将覆盖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特别关注人工智能应用、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型风险。 3)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促进相关产业提速,催生新型安全需求。受数字化转型与大模型训练需求驱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为焦点,同时推动数据标注、合成数据、数据清洗等环节加速产业化。而伴随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相关安全风险也日益凸显。 4)可信数据空间试点扩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以可信数据空间为代表的数据基础设施,正通过嵌入隐私计算等技术实现“可用不可见”的安全共享,并将安全能力植入基础设施设计全流程,从根源上筑牢数据流通的“内生安全”屏障。 (4)云网端数一体化成建设方向,统一SASE开启深度融合试点 混合办公常态化与核心业务全面云化持续推动企业IT架构转型,传统网络边界进一步弱化。未来,企业物理边界有望彻底消解。在“无边界”的数字化新常态下,“云网端数”一体化架构或将成为安全建设的主流范式。 行业头部企业有望率先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统一SASE(Unified SASE),尝试推动云安全(CNAPP)、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DSPM)的场景化联动与局部融合。而这一体系构建的基石,将回归到最末梢的控制点一一终端。“业务带端访问,不带端一律不可访问”将成为保护云业务安全的第一铁律,具体呈现三大核心特征:1)以端为新边界,重塑安全信任基石;2)统一SASE的发展迈入深水区,从传统VPN的访问通道向SASE的统一控制平台演进;3)加速国产化环境适配,顺应信创的浪潮。 未来,企业办公安全有望迈入“基于可信终端的动态访问控制体系”新阶段。通过将安全边界精准收缩至每一个终端,既从源头压缩攻击者的渗透空间,又实现数据在受控管道内的安全流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坚实、更可靠的安全支撑。 (5)低空安全市场逐步释放,风险评估与渗透测试率先引爆需求 2025年,国家在低空经济规划中引入了“安全健康”理念,体现发展与规范并重,将低空安全的重要性提升至顶层位置。未来,低空经济产业规模预计将达到万亿元级别。在此背景下,低空安全市场需求将逐步释放,其驱动力来自于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现实安全风险频频爆发、头部企业布局逐步成熟等三个层面,其中风险评估与渗透测试等凭借政策驱动与现实刚需,有望成为率先爆发的核心赛道: 1)随着配套法规的细化落地,民航局、空天院等权威检测机构的认证标准有望进一步明确,无人机制造商为满足市场准入要求,将集中开展安全测试,推动相关市场规模快速扩张。2)在低空开放范围扩大后,“黑飞”扰航、数据泄露风险或将进一步加剧。渗透测试作为发现深层安全漏洞的关键手段,能够通过模拟黑客攻击,全面排查无人机硬件、传感器、通信协议、云平台等全链路风险,更好适配政策对“安全监管”的强化要求。随着低空运营主体安全意识的提升,渗透测试有望从特种、安防等高危领域向农林植保、物流运输等民用场景延伸,推动市场高景气。3)未来,各头部企业的技术布局与政策落地深度协同,有望加速安全市场成熟。随着行业标准的逐步统一与测试技术的迭代升级,渗透测试将朝着自动化、标准化、场景化方向发展,服务效率与检测精准度或大幅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9,160.99万元,较上年度上升0.97%。其中,安全产品业务收入270,612.86万元,较上年度上升2.00%,安全服务业务收入84,805.56万元,较上年度下降0.85%,硬件及其他收入82,683.50万元,较上年度上升0.44%。公司毛利率由2024年度的55.99%下降至50.3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ESG委员会、ESG专项工作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 董事长每年向董事会汇报可持续发展工作进展,与董事会共同监督关键绩效指标及目标完成情况;ESG委员会每季度评估公司在重点议题管理的工作进展,识别、评估与监管可持续风险与机遇,并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支持和建议;ESG专项工作组中的各执行部门高管以月度为单位向董事长汇报所负责战略目标的落实进展,以持续跟踪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董事会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的最高决策与监督机构,对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同时,可持续发展相关指标与目标的管理情况已纳入部分高管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1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吴云坤先生、杨洪鹏先生、齐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提醒股东参会和投票。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徐文杰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268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0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2,785,409.6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基于公司经营状况、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1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概述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更加切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其中拟向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捐赠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困难学校基础设施改善、资助困难家庭改善生活、资助困难患者就医、资助困难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改善、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资助开展网络安全科技人才培养及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对外捐赠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是响应国家号召,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的切实举措,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本次对外捐赠计划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0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87,400.7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预测计算。经测算,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272.3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合同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除外)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 对于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长期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等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算,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128.3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87,400.7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1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8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0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5亿元。2024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12家,审计收费总额1.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其中,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路,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玥芳,202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拟为人民币32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2026年度公司具体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等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1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程序以及启动的具体时间,具体发行方案经审议后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13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更正奇安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王路,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路和李长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峻雄。现因工作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熊亚菊接替李峻雄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为王路,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路和李长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熊亚菊。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事项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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