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伊兴奶业投资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推动呼和浩特市奶业健康、稳步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奶源供应链稳定性,更好地促进主业发展,2020年,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内蒙古青资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企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呼和浩特市伊兴奶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伊兴投资中心”),并由其全资成立伊兴奶业投资,用于投资呼和浩特地区优质标的牧场建设(包括基础建设、购买奶牛及设备等),标的牧场建成后,所产生鲜乳将专项供应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奶源布局、更好地助力公司主业发展,保障伊兴奶业投资业务正常开展,帮助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伊兴奶业投资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等,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在授权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最长不超过10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呼和浩特市伊兴奶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呼和浩特市伊兴奶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三)注册资本:16,680万元 (四)经营范围:奶业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含金融理财业务) (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伊兴奶业投资资产总额为4,452万元,负债总额为4,414万元,净资产为3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0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伊兴奶业投资资产总额为4,183万元,负债总额为4,459万元,净资产为-27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七)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内蒙古青资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企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伊兴投资中心,持股比例分别为40.06%、59.88%、0.06%。伊兴奶业投资为伊兴投资中心的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基于伊兴奶业投资业务情况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如伊兴奶业投资发生投资风险,将增加公司本次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 伊兴奶业投资的标的牧场经营情况影响其未来投资收益,进而影响伊兴奶业投资的还款能力,可能会增加公司本次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 截至目前,伊兴奶业投资已投标的牧场三个,公司拟通过对标的牧场的经营给予全面指导、支持,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助力其稳定经营,度过行业周期,降低伊兴奶业投资的投资风险,同时保障公司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与标的牧场签订长期的《生鲜乳购销合同》,稳固双方奶源供应关系,帮助标的牧场稳定经营。 2、公司派驻技术团队进驻标的牧场,开展系统性管理诊断,通过改善饲喂配方、优化牛群结构、赋能精益管理等措施,提升牛群单产、降低饲喂成本,助力标的牧场降本增效。 3、公司对标的牧场财务管理、融资规划等给予全面赋能和指导,协助标的牧场解决其流动性需求,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伊兴奶业投资通过对标的牧场委派董事及财务人员,参与其经营决策并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严格把控标的牧场的经营风险。 (二)如伊兴奶业投资发生流动性风险,将增加公司本次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管控措施如下: 公司金融团队将参与伊兴奶业投资投融资业务的全流程管理,帮助其持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合理的投融资规划,解决伊兴奶业投资中短期融资续接问题。同时,伊兴奶业投资通过与标的牧场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分红、退出条款,确保稳定的现金流以偿还融资本息,降低其流动性风险。 综上,伊兴奶业投资的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授权事项 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及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优化奶源布局、更好地助力公司主业发展,保障伊兴奶业投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伊兴投资中心的其他出资方不具备为伊兴奶业投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能力,亦不具备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的能力,公司基于优化奶源供应、促进主业发展的目的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行为符合共赢、互利的原则。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为更好地助力公司主业发展,保障伊兴奶业投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伊兴奶业投资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对本次担保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梳理并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伊兴奶业投资的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由于伊兴投资中心的其他出资方不具备为伊兴奶业投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能力,亦不具备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的能力,公司出于优化奶源供应、促进主业发展的目的为其提供全额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担保行为符合共赢、互利的原则,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5.2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1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2%。下属担保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0.44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满足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方案、授权事项等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 发行主体为公司。 (二)发行产品 发行产品包括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乡村振兴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发行产品根据公司需求、市场情况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三)发行规模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 (四)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资金市场利率水平、供求关系等确定。 (五)发行期限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产品发行期限均最长不超过10年。 (六)发行时间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方式 采用公开或定向发行方式。 (八)发行对象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九)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十)增信措施 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了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高效完成注册、发行相关事宜,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分期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币种、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增信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安排等。 (二)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调整事项,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次发行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存续期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办理发行、登记、上市、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兑付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针对实际经营中的采购成本控制、销售利润锁定或预防存货跌价损失的套期保值操作,规避相应原材料或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白糖、棕榈油、塑料、聚酯瓶片、原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无水奶油等,境外子公司产成品包含全脂乳粉、脱脂乳粉、无水奶油、黄油等,上述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与对应的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存在明确的风险相互对冲关系。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波动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2、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融资需求同步增长,收支结算币别、期限的不匹配,外币融资汇率及利率形成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市场风险明显增加。为规避和防范上述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该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规避汇率、利率风险,起到平抑外汇敞口风险的目的,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在多家合作银行有金融衍生品业务授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占用授信额度的方式进行,占用的授信额度与产品期限、品种有关,公司将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操作,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或产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白糖、棕榈油、塑料、聚酯瓶片、原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无水奶油、黄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产品结构简单,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 3、交易场所: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 4、交易类型: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5)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6)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7)其他情形。 5、公司开展境外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随着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外币融资利率及外汇汇率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市场风险明显增加。因此,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生产经营及财务的稳健性。 6、公司开展场外期货和外汇衍生品的必要性:场内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活跃程度不足,通过场外交易可以提高交易流动性。为降低履约风险,公司仅限于与具有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合作。 (五)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可以规避价格、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信用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信用风险。 2、市场风险: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交易可能会产生损失。 3、流动性风险:因交易标的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总量管理:公司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规避价格、利率及汇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为目的,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规模不超出经审批的被套期基础资产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2、资金调拨:公司将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对资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 3、标的选择: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标的选择和交易规模应与被套期基础资产的期限及规模相匹配,降低基差风险。 4、交易对手管理:与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的机构进行交易,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5、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6、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降低因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三项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永东,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小军,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仁平,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系信永中和按照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预计投入的人员及工时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按照审计工作安排有序地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200万元;负责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伊利全球人才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8日、2026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7、8、9、10、11、12、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涉及第6、13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在2026年5月13日9:00-17:30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登记材料进行参会报名。 ■ (二)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 (二)联系人:赖春玲、张茹 电话:(0471)3350092 传真:(0471)3601621 邮箱:info@yili.com 邮编:010110 (三)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1号;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2名,候选人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民主选举张丽、张聪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张 丽:女,1985年11月出生,汉族,理学硕士。历任公司冷饮事业部行政经理、液态奶事业部行政经理、党群综合部行政经理、奶粉事业部行政经理。现任婴幼儿营养品事业部文化行政部部门经理。 2、张 聪:女,1992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历任公司液态奶事业部营销财务经理、婴幼儿营养品事业部营销财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现任公司管理推进经理。 以上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其中董事高振宇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吕刚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潘刚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续聘潘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五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潘刚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续聘王晓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五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王晓刚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续聘邱向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五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赵成霞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张占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五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总裁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副总裁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总裁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续聘潘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五年。(潘刚先生简历后附) 二、续聘副总裁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续聘王晓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五年。(王晓刚先生简历后附) 三、续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续聘邱向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五年。(邱向敏先生简历后附) 上述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变更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赵成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书,赵成霞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职务。 (一)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成霞女士的辞职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成霞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赵成霞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赵成霞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占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五年。(张占强先生简历后附) 张占强先生拥有多年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潘 刚,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经济学博士。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王晓刚,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工程硕士。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信息工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工会委员会主席。 3、邱向敏,男,1975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历任公司原奶事业部财务副总监、液态奶事业部财务副总监、总裁办公室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张占强,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以上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