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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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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童梓权、方卫国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6年5月26日下午12:00-13:0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用于公司海外客户的销售回款结汇,并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金融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品,且该类金融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 (星期三) 至5月12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inope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童梓权
  董事会秘书:周骅
  财务总监:丁伟
  独立董事:刘坚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5月1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inope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邮箱:ir@sinope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9,817,941.5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4,654,948.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现金管理余额。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 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34,000,000.00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05,660.38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9,094,339.62元,上述已到账的募
  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2,845,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48,396.23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5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28日,就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除因“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资金用完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023年6月、2024年10月和2024年7月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外,其余账户未见异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现金管理余额。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2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详见“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1亿元。2025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7,000万元。2026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8,000万元。
  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4,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2.5亿元。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6,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待支付项目尾款、保证金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14.13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报告期内,公司按上述公告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中喜专审〔2026Z00410〕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项目实现中间体产能107.4万升/年。
  注2:项目实现多肽原料药产能1吨/年。
  注3:报告期内,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已取得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受理通知书。
  注4:2023年5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其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中4,000万元已转入“氟维司群生产项目”专户,其余2,698.74万元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注5:项目已于2025年8月竣工,11月完成竣工验收,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附表3: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4号)。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5]148号),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238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公司2021年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00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据此,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减少3,000.00万元,营业成本减少404.84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25.00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18.75万元,净利润减少2,488.91万元;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25.00万元,所得税费用减少18.75万元,净利润减少106.25万元。
  以上累计影响归母净资产减少2,595.16万元,同时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一)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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