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
|
|
|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87.29亿元,较董事会预计金额496.53亿元减少9.24亿元。 ㈢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支出金额557.33亿元,预计收入金额140.59亿元,总计697.9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A. 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注册资本9,201,192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2025年度,总资产46,287,740.07万元,净资产30,048,666.16万元,营业收入8,894,869.02万元,净利润-482,176.86万元。 2、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钢园路73号,注册资本6,344,100万元。主要业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和运输。2025年度,总资产8,653,084.25万元,净资产3,679,351.36万元,营业收入363,549.53万元,净利润-97,768.47万元。 3、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住所为朔州市开发区梁郡路与振武街交叉口西北角,注册资本700,000.05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装卸、仓储等。2025年度,总资产1,914,295.05万元,净资产138,729.70万元,营业收入136,074.06万元,净利润-44,785.40万元。 4、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新和路11号,注册资本5,19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等。2025年度,总资产8,253,990.22万元,净资产2,752,548.87万元,营业收入815,530.13万元,净利润-29,091.57万元。 5、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A座12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业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2025年度,总资产122,269.22万元,净资产85,025.00万元,营业收入40,396.02万元,净利润-9,757.71万元。 6、山西铁路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大同市平城区局东街住宅楼区域。注册资本39,398.37万元。主要业务为煤炭批发经营;机车车辆租赁、铁路专用线运输设备设施的运营和租赁等。2025年度,总资产130,465.28万元,净资产115,151.30万元,营业收入11,357.67万元,净利润-577.61万元。 7、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6号。注册资本23,764.28万元。主要业务为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等。2025年度,总资产134,921.89万元,净资产112,035.12万元,营业收入53,797.59万元,净利润6,991.61万元。 8、山西铁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89号。注册资本27,289.70万元。主要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等。2025年度,总资产216,085.38万元,净资产193,270.46万元,营业收入76,804.77万元,净利润10,707.94万元。 9、山西铁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公寓路9号太原站综合楼11层。注册资本34,342.32万元。主要业务为国内旅游业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2025年度,总资产49,908.58万元,净资产39,963.89万元,营业收入30,467.81万元,净利润881.72万元。 10、山西铁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8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等。2025年度,总资产96,570.65万元,净资产13,145.41万元,营业收入111,208.59万元,净利润2,695.10万元。 B. 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郭竹学,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0,00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等。 2、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住所为北京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等。 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895,969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4月22日。经营范围公共铁路运输等。 4、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369,615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4月2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5、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9,883,439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11月15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7,144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11月26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3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825,99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6月2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8、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9,399,093万元,成立时间1996年4月22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含高速铁路)等。 9、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461,591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5月1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0、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3,297,04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02月13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1、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6,858,500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05月0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2、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366号5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159万元,成立时间2007年4月26日。主要业务为太中银铁路建设、客货运输服务。 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5年12月16日,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2)铁路相关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3)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4)其他服务: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目前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特点,需要集中统一的调度指挥。基于此,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通过协议约定,执行行业统一的清算政策,按照实际发生的计费工作量和对应的清算单价相互进行结算。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06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8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6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5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06证券简称:大秦铁路公告编号:2026-021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为准。 公司可以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了党委、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审核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公司信用、市场、操作和合规等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对公司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拟定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报董事会决定等。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程序,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信贷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计划财务部和结算业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议涉及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批额度授信及授信项下相关信贷业务;审议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以及申请核销的各类信贷资产;审议与信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计划财务部和结算业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投资实施方案;审议公司拟投资的基金公司名单;审议公司年度投资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同业业务部、信贷票据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清算代理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审计稽核部十个内部职能部门。 综合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党委、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负责公司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信息、文电、会务、公章、值班、督查督办、保密、电子政务、治安消防、家具备品管理等工作。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拟订核心信息系统规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核心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和终端的运维工作。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事、劳资、社保工作、党的组织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和工会日常事务等。 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存款准备金、价格及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党委、工会经费的财务会计工作。配合审计检查等工作。 同业业务部主要负责制订公司同业业务相关制度办法,办理同业业务,负责同业资产五级分类,开展承销债券,定期向银行间市场进行信息披露,组织提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建议,开展资金市场研究分析,牵头组织公司科研课题研究等。 信贷票据业务部主要负责开展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投资业务等金融业务及相关工作;负责票据平台业务管理、征信业务等相关工作。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开展资金归集工作,管理成员单位内部账户,推进银企直联,监控结算资金支付。 清算代理业务部主要负责拟定铁路行业境内联合运输和国际联运、对港铁路运输等跨境运输清算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相关清算规章制度;负责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负责开展客货运输经营指标分析、清算单价测算等;负责铁路运输收入清算等相关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 风险控制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风险控制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公司数据治理管理工作,承担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审计稽核部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等实施监督、评价和建议,负责内部审计、稽核等工作,负责落实监管评级、监管意见整改、专项治理等监管部门工作安排。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线上“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提交指令或线下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公司人民币存款业务,依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有效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票据贴现管理办法》以及《保理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及配套的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营贷款、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员单位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和授信审批制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各项信贷业务均具备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切实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信贷业务严格落实贷审分离原则、逐级审批,签订合同后方可办理放款。贷款资金发放后,对各项影响偿债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分析,按期撰写书面贷后管理报告,业务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3、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操作规范,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功能完善、依法合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贷、票据、资金交易、投资、财务管理、会计等业务均有相应业务操作系统支撑,系统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能够对业务进行有效处理并能够及时依据相关制度更新信息系统。 信息科技工作日常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外包服务商对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运维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系统授权、客户端开通、用户和网盾受理流程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的生产网络和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严格控制互联互通。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均为双机备份。 6、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对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资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按原投资计划审批程序,报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控制、相互监督原则确定交易权限,进行合法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投资产品持有期间,信贷票据业务部持续跟踪投资产品相关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价值变动、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如有对公司投资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项,信贷票据业务部按需出具分析报告。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4,606,264,461元,贷款余额0元。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规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不超过 9 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06证券简称:大秦铁路公告编号:2026-02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大会还将听取《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出席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 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荣、丁一 联系电话:0351-2620620 传真号码:0351-2620604 电子邮箱:dqtl@daqintielu.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