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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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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本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63.07万元。
  [注2]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已结项,主体已投入运营,因前期投资大且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3]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海生物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结项,尚存在一部分款项未支付。
  附表2: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3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及发展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李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李刚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李可欣女士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可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可欣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李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本次独立董事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成员进行选举、调整,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可欣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可欣女士、陈保华先生、单伟光先生,其中王学恭先生为主任委员;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邓川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可欣女士、李宏先生、苏严先生,其中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李可欣女士、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其中李可欣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可欣女士为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李可欣女士简历
  李可欣女士:64岁,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原中心主任、教授,北京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临床研究评价与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等。李可欣女士主攻临床药理学、新药早期临床研究、体内药物分析等研究方向,主持完成百余项I期临床试验,参与了我国《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多个指南专审工作。
  截至目前,李可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可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 □否
  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公司ESG管理架构如下所示:
  ■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 □否
  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审议并披露年度ESG报告。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否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因素融入长期价值管理,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已将ESG相关表现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体系,旨在推动管理层在决策与运营中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该机制主要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现,ESG相关指标在绩效考核中占有明确权重,直接影响高管绩效评分与薪酬兑现。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乡村振兴在议题重要性的分析判断中,尚未达到公司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的判定值,为非重要性议题,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的相关要求,在报告中进行了简要说明。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2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198,174.35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1,204.64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969.7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中,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科技”)、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赛奥”)、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小数位等差异,系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2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授信及资产抵押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1:上表中,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华南化工”。
  注2:该数据为公司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授信额度需提供的资产抵押金额。
  2、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3: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指2026年一季度末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注4:公司直接持有华奥泰79.69%股权,并通过华奥泰员工持股平台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奥泰4.80%股权,合计持有84.49%股权。
  注5:公司直接持有湖北赛奥50%的股权,并通过子公司上海奥博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湖北赛奥45.13%股权,合计持有95.13%股权。
  注6: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2日、2022年1月20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制药科技提供担保事项,额度分别为10亿元、6亿元、8亿元。结合制药科技实际经营需要以及相关银行授信担保方式的变化,公司将在本次新增的28亿授信额度生效后启用相应的贷款金额归还截至目前担保余额8.56亿元所对应的全部贷款金额后,上述各届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全部失效,制药科技仅本次审议通过的28亿担保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拟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机构签订与上述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协议,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62,035.83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7.75%,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5,76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4.97%;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27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7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48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总结公司以往年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行动计划方案,以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公司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立足自身产业优势,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全球化战略布局,不断做精做强制剂和原料药两大核心产业链,统筹优化国际国内两大销售体系;持续强化研发创新投入与成果转化,稳步提升生物药和创新药研发与管线布局,积极开拓创新药全球战略合作业务,构建原料药、仿制药、生物药与创新药协同发展的业务新格局。
  2025年,全球医药行业格局深度调整,公司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受国际地缘政治矛盾加剧、国内集采扩面、行业同质化产能过剩、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汇率波动等因素交织叠加影响,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同比下降。
  尽管公司面临短期业绩压力,但核心业务韧性与发展潜力持续增强。凭借多年深耕形成的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成本控制优势、持续工艺改进与精益管理体系,在行业价格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公司毛利率仍保持了基本稳定。同时,公司坚持创新转型升级战略不动摇,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发展的核心引擎位置,在巩固原料药与仿制药技术壁垒的同时,前瞻性布局生物创新药、小分子创新药等前沿领域,重点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抗感染等临床需求迫切的适应症领域,形成了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研发管线。
  2025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4.80亿元,同比增长23.2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23%。其中:(1)原料药研发:通过审评审批32个,完成新产品申报49个,中试验证生产17个,小试研发31个,新产品立项33个;(2)国内制剂研发:获批新产品21个,完成产品注册申报29项;(3)美国制剂研发:获批ANDA文号3个;(4)生物创新药研发:获批临床批件6个。国产首个自研用于治疗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的HB0034已完成关键临床研究且主要终点达成,2025年9月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进入审评阶段;HB0017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顺利完成关键三期临床试验;HB0025联合化疗治疗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关键III期临床试验启动,子宫内膜癌的III期临床试验即将启动,三阴性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适应症的II期临床稳步推进中;HB0056、HB0043等主要早期临床阶段项目快速推进。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元年和第三次转型升级的转折年,公司紧扣“战略聚焦、组织精干、优势深耕、管理提效”主基调,纵深拓展原料药业务,全面深化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以夯实产业根基;发挥制剂产能与制造优势,不断提升经营质效;加速创新药成果转化落地,以打造立足中国、辐射全球的原料药、仿制药、创新药齐头并进的产业格局,力争实现公司2026年92亿元的销售收入目标,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夯实主业,不断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255.69万元。同时,公司对从二级市场回购的10,656,753股股份依法完成注销,涉及回购资金约20,001.16万元。本次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进一步优化股东权益结构。
  自公司2003年上市至今,公司已累计分派现金红利约29.89亿元。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切实保障了股东投资收益,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充分彰显了对股东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公司对长期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
  2026年,在整体经营业绩承压的背景下,公司仍延续一贯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4,902.29万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94 %。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保持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与实际经营状况,统筹兼顾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稳定回报,持续提升股东获得感,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加强信息披露与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搭建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形式,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各项合法权益。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及邮件沟通等多种渠道,全面展示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发展战略,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025年,公司举办了1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动邀请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与公司管理层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沟通交流,本次活动共有55名投资者参与。同时,公司召开3场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就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核心内容与投资者充分沟通,进一步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此外,公司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2026年,公司将在严格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遵循法律法规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强化披露信息对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的效用。
  二是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交流形式。公司将建立常态化投资者互动机制,在持续优化电话邮件沟通、上证E互动问答等渠道的同时,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创新沟通模式。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在上海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行业专家代表共同参与分享交流,为投资者搭建与管理层、专家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认可。此外,公司将持续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全方位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内控与ESG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治理体系及组织架构,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等职责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共同推进公司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公司系统梳理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健全内控管理体系。结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及监管规范要求,公司依法完成监事会取消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相应职权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司规范运作基础,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公司始终坚守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运营理念,严守合规底线,持续强化全员合规文化建设与合规意识培训,并从财务、运营等多维度完善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推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同时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持续健全ESG治理架构与管理机制,围绕绿色生产、员工关怀、职业发展、商业道德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和谐共生、共赢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切实筑牢风险防范屏障;同时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升级,健全内控相关制度规范,严格规范制度执行流程,加强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内控管理质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全过程,推动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水平同步提升,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管理与激励约束,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严格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综合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实行年薪制,在综合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实际的基础上,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盈利水平紧密挂钩,有效激发高管团队干事创业积极性与责任担当,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稳步实现。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合规履职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人员的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切实发挥履职作用。
  2025年,公司邀请中介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核心团队及中层以上人员进行证券合规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与风险意识,推动公司整体规范化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统筹组织2次董事会深入子公司实地调研考察、参加业务发展规划专题讨论会等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充分沟通业务现状、商讨未来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医药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当前的行业政策等进行充分地交流和分享。董事会对后续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2026年,公司将持续紧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最新监管精神、监管要求及市场变化信息,聚焦重点监管规则、规范运作要求等核心内容,持续开展多样化宣贯学习与专项培训。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丰富履职保障机制,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搭建多形式履职渠道,不断提升其规范履职能力与专业决策水平,严守合规经营底线,保障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
  六、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跟进评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元年和第三次转型升级的转折年,公司将在优化调整中完善战略布局,在坚守深耕中筑牢发展根基,在攻坚突破中开拓崭新局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不断夯实公司规范治理的坚实基础。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以持续稳定的发展和积极真诚的沟通,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宏观经济环境、医药行业发展动态、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二级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公司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更好地促进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的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筹划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分拆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
  ● 本次分拆上市如若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对华奥泰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和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华奥泰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并授权公司及华奥泰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实施相关筹备工作,并在拟定本次分拆上市的具体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分拆上市事项风险提示:本次分拆上市事宜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且可能存在目前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的筹划、方案编制和决策等事宜;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和意义
  华奥泰成立于2013年9月,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奥泰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大分子创新药物研发,聚焦肿瘤、自身免疫疾病两大领域,适应症包括中重度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子宫内膜癌、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三阴性乳腺癌等多个高发、难治性疾病领域。经过多年深耕沉淀,华奥泰已构建起覆盖早期研发、中试生产、临床试验、专利管理、注册申请的一体化生物新药研发平台和体系,搭建了单抗、双抗、融合蛋白及ADC等药物研发平台和符合GMP标准的原液和制剂中试平台,为各类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抗体药物开发提供资源支撑与技术保障。
  本次分拆华奥泰独立上市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华奥泰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华奥泰的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商业化能力。同时,本次分拆上市将进一步提升华海药业生物创新药板块的发展水平,深化公司在生物创新药领域的布局,增强华海药业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华奥泰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和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主体
  1、公司名称: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8133145H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538号2幢1楼
  5、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6、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阿达木单抗、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的生产,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中间体的销售(除药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奥泰股权结构如下: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议拟以债转股的方式,以持有的对应华奥泰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债权为对价,认购华奥泰新增的18,285.7143万元注册资本暨18,285.7143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号))。债转股事项实施完成后,华奥泰股权结构如下:
  ■
  (二)筹划本次分拆上市的情况
  本次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华奥泰分拆上市后,公司与华奥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致力于保持独立性。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及具体方案尚待进一步论证。具体分拆上市方案经充分论证及拟定后,将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授权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华奥泰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启动华奥泰分拆上市前期筹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论证、制订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如需)、拟订上市方案并为此聘请相应中介机构、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具体分拆上市方案将基于可行性论证结果进一步拟订,并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公司是否满足《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可能存在目前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的筹划、方案编制和决策等事宜。待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就本次分拆上市的具体方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次分拆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本次分拆上市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33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399,456.1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55,380,857.68元,减去2024年度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372,556,870.25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6,888,597.5元及其他综合收益转存留存收益152,064.86元,当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442,182,781.18元。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1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2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5.89%;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主要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由“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公司节余的募集资金约14,85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节余转出金额为准),其中11,000.00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剩余3,850.00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同时,新项目实施需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43.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及发展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可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结合本次独立董事变更情况,同时提议选举李可欣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可欣女士为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对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债权,经评估作价人民币20亿元,认购华奥泰新增182,857,143股股份。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参考华奥泰评估值确定为35亿元。华奥泰的少数股东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奥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35、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的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华奥泰分拆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
  本次分拆上市事宜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且可能存在目前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的筹划、方案编制和决策等事宜,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3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李可欣女士简历
  李可欣女士:64岁,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原中心主任、教授,北京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临床研究评价与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等。李可欣女士主攻临床药理学、新药早期临床研究、体内药物分析等研究方向,主持完成百余项I期临床试验,参与了我国《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多个指南专审工作。
  截至目前,李可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可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8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相关收益仍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授权期限范围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上述授权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控规范等相关要求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整体风险较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5.89%;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
  (五)交易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面临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叙做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叙做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国内外法律法规、进出口及外汇、利率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交易对手方违反法律制度,可能导致汇率、利率发生大幅波动或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要求等风险管控措施,同时规定了详细的汇报流程要求,以便于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掌握进展。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备有专业团队对汇率、利率波动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等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以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关注和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各类风险,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或可能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审计部对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5、公司仅选择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长期合作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公司关注出口合同履行、客户应收账款管理、公司持有外汇及汇率、利率波动情况,并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出口业务及持有外汇的风险管理所需。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稳健的原则,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选择合适交易业务,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同时,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2、由于外汇衍生品交易把汇率、利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金融机构办理外汇相关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但同时,也存在市场汇率、利率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或者部分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从而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2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太海,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郭俊艳,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年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了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免于审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1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类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因此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合计19,643.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903.3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金额16,535.86万元。
  3、部分长期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损失金额4,010.5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43.0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9,643.0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一致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43.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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