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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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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证券代码:688811 证券简称:有研复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43.51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4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6,089,22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00,9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388,318.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BJAA16B03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樊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巍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樊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樊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巍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11 证券简称:有研复材 公告编号:2026-002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43.51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4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6,089,22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00,9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388,318.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BJAA16B032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2、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的91.46%。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且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符合资格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者协议、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正常业务经营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的账户余额核对等工作,一旦发现或者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合规管理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人对有研复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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