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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7 证券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28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项 2026年1月15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更新申请资料。2026年2月23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2026年2月27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并派发本次发行并上市 H 股招股说明书。 2026年3月9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 96,780,000 股H 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本次赴港上市是深度融入国际资本市场,加速全球化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全球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二)参股公司南京工艺与南京化纤资产重组事项进展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股票代码:600889.SH)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南京化纤拟发行股份购买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南京工艺3%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持有南京化纤1.89%的股份。 2026年2月13日,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截至2026年3月2日,本次交易置入、置出资产已完成交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获南京化纤新发行股份10,547,105股,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吴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灵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兰景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灵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兰景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27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时机,确保公司在择机发行新股时享有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2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的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新股的其他证券)。 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可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投向、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具体认购方法、原有股东优先认购比例及其它与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享有可于适宜时机回购公司股份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A股股份数目(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及已发行H股股份数目(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A股和/或H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或终止相关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目、回购时机、回购期间等,并全权办理有关回购股份并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中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鉴于需投入更多时间兼顾个人事务、陪伴家人,何灵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同意指定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侃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吴侃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简历 吴侃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美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加入公司,历任埃斯顿机器人公司市场部经理, 埃斯顿集团海外中心总经理,埃斯顿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63,03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13%;持有派雷斯特3%的股权,派雷斯特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4%。吴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波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吴波先生、派雷斯特构成一致行动人。吴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29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96,780,000股H股股份(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6年3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且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并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总股本由871,018,453股变更为967,798,45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71,018,453元变更为人民币967,798,45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30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中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期限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成锐,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16家;复核挂牌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于2024年9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自律监管措施,因在苏州奥德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报告期内部分资金拆借、内部控制缺陷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未对部分会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予以充分关注等问题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在结合2025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经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202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122-14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12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针对中汇对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中汇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为本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31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何灵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需投入更多时间兼顾个人事务、陪伴家人,何灵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灵军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灵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其中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已授权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外,何灵军先生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后续将按照《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何灵军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灵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灵军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交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何灵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规范运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灵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同意指定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侃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吴侃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正式聘任财务总监,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吴侃先生简历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简历 吴侃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美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加入公司,历任埃斯顿机器人公司市场部经理, 埃斯顿集团海外中心总经理,埃斯顿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63,03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13%;持有派雷斯特3%的股权,派雷斯特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4%。吴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波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吴波先生、派雷斯特构成一致行动人。吴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32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 8. 股东参加现场会议,请携带相关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否则不能参加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1至议案9、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10、议案13至议案1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1、议案13至议案1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对议案11回避表决。 2、议案4、议案5、议案7至议案1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汤文成先生、韩小芳女士、林金俊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冯虎田先生、陈珩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6:30。 2、会议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参会回执》(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6年5月18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人:肖婷婷、郑春华 电子邮件:zqb@estun.com 联系电话:025-52785597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回执; 附件三: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7。 2、投票简称:埃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5月15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5月1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派代表)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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