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88 公司简称:亚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2025年度亏损,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7,284,320.62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持续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并提供稳定、长效的回报。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染料行业: 染料为我国传统制造业,我国是全球染料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染料产量约占世界染料总产量的70%,在全球染料产业链中占据核心主导地位。从产业布局来看,国内染料主要集聚于浙江省、江苏省和山东省,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格局稳固。2025年,全球局势变乱交织,经济复苏乏力,宏观经济环境成为影响我国染料行业运行的核心变量,直接作用于行业供需两端与盈利水平。外部全球经济弱势运行,纺织产能外移、印度反倾销税率上调、欧盟禁限染料等贸易壁垒导致出口承压;内部国家宏观政策托底,环保法规加码,既为行业平稳运行提供了政策支撑,也推动行业加速绿色转型。2025年我国染料行业整体呈现“总量趋稳、结构分化、盈利承压、转型加速”的运行态势。在总量层面,得益于国内纺织印染行业平稳运行及非纺织领域需求拓展,行业整体规模稳中有升。在盈利与竞争层面,下游纺织印染需求疲软、染料产品价格下行、原材料与环保成本居高不下,部分企业呈“增收不增利”态势,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等传统品类深陷供需失衡与成本挤压困境,行业内卷形势愈演愈烈。行业竞争维度兼具价格、研发能力、环保治理、产业链布局的综合比拼,环保政策倒逼中小落后产能持续出清,头部企业通过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技术革新强化竞争优势,行业“强者恒强、弱者出局”的格局进一步凸显。当前,染料行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考验。外部,关税政策扰动、地缘政治冲突等导致全球经济下行;国内供需矛盾突出,居民消费信心偏弱、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难以短期内明显改善。复杂形势下,染料企业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特点进一步凸显。作为传统染料企业,公司将立足行业发展实际,继续保持战略定力,优势固本,做强做优染料主业:一方面紧扣消费需求新变化,聚焦绿色发展趋势,持续推进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优化内部运营管理,合理控制企业成本,着力改善盈利水平,在行业洗牌与格局重构中坚守稳健经营底线,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农药行业: 农药行业作为现代农业的核心支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产业。在国家政策引导与全行业协同发力下,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农化领域重要的制造聚集地和供应中心。2025年,国内农药行业步入深度调整与质量跃升的关键一年,受监管政策升级、登记许可制度调整、市场供需格局变化、绿色转型加速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全年运行平稳且亮点突出,一方面,市场告别了前两年的价格持续下跌,实现止跌回稳;另一方面,受产能西迁及专利临期产品抢夺影响,传统原药仍存在过剩压力,促使企业加速向高效、低毒、绿色化及生物农药方向升级。整体来看,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龙头企业凭借技术积累与全球布局优势进一步扩大领先地位。未来,随着全球粮食安全战略深化与农业绿色转型加速,农药行业将朝着技术集约、产品差异化、服务综合化的方向持续演进,具备创新能力和合规优势的企业有望持续领跑。公司农药业务受市场及行业监管政策影响,目前仍处于停产中,不具备行业可比性。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从事染料及农药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染料业务、农药业务均从原材料采购开始,通过自有装备生产各类染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农药中间体,形成较长的产业链,按市场需求和订单落实生产。公司采取直销的方式面对市场独立销售,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管理体系。公司客户按照其采购公司产品的用途分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按照销售地区分为内销和外销,国内主要以向贸易型客户销售为主,向生产型客户销售为辅的模式,国外主要销售给贸易型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212.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9%;实现营业利润-6,007.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65.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57.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79.0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51,952.0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0.96%;负债总额88,94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53%,比上年末增加了4.3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69,104.11万元,比上年末减少7.4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从事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九)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十一)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是基于经营情况做出的,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2人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涉及本人薪酬时均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 : 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9.6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 (1)在本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2)不在本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任、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5、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核发;绩效薪酬按一定的比例按月发放,待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绩效薪酬多退少补。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董事在审议涉及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的薪酬制定合理,2025年度薪酬变化符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联动要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通过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