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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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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8,409,88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522,964.30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2.05万元;2025年末期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60.25万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加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医药研发、医疗保障等政策持续调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步入常态化与制度化,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医药行业发展挑战依然严峻。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1-12月,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0亿元,同比下降1.2%,利润总额3,490.0亿元,同比增长2.7%。行业营收端阶段性承压,利润端率先回暖,核心驱动因素来自创新药、高端制剂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盈利贡献持续提升,行业结构性分化特征显著一一具备核心创新能力、全流程合规管控能力的企业,将在行业分化中持续扩大竞争优势,而同质化、低附加值的企业将加速市场出清。
  (二)行业政策情况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医药行业政策围绕创新引领、质量提升、医保优化、产业升级主线协同发力,既强化全链条监管与合规导向,又持续优化创新药支持体系、推动产业数智化与国际化发展,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规范、积极的政策环境。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政策如下:
  1、全流程支持医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通过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积极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推广使用等措施,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
  报告期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重点实施数智技术赋能行动、数智转型推广行动、数智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及数智监管提升行动。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
  2、医保支付体系改革,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报告期内,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按病种付费管理,完善特例单议机制,支持医疗机构收治复杂重症患者、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同时建立病种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报告期内,国家医保局组织实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本次集采优化竞价规则,更加注重质量、供应与产业可持续性,推动行业从单纯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促进仿制药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总体实现“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预期目标。
  3、合规监管持续推进,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报告期内,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强调通过巩固治理成效、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穿透监管和强化行业自律等持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报告期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建立健全合规体系提供具体、明晰、可操作的指导和参考。
  报告期内,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将全面建成。
  医药领域合规监管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助于行业健康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合规管理严格、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有望在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中稳步发展。公司将一如既往严守合规底线,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流程,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打造合规文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药特色原料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非离子型碘造影剂系列药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已覆盖碘造影剂系列产品中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碘美普尔、碘佛醇、碘普罗胺等的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同时,公司深耕左氧氟沙星系列产品多年,生产销售有左氧氟沙星原料药和中间体。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1、制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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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
  ■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制定产供销计划。
  1. 采购模式:核心原料碘由公司集中向原产地直采,以“长期协议+年度框架+滚动订单”确保供应链稳定与可预期。
  2. 生产模式: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并实施差异化管理一一原料药以可供产能为约束;中间体按需排产;制剂在保障集采履约的前提下,依据品种效益动态配置产销。
  3. 销售模式:
  原料药/中间体在规范市场以长期合规关联为主;国内以直销为主,海外采取自营与经销并行。
  制剂以国家集采为核心渠道,通过具备资质与实力的流通企业实现覆盖终端;海外制剂采用代理、直销与代工等组合方式拓展。
  CMO/CDMO 业务遵循客户审计一保密协议一样品验证一合规供货的流程,CDMO同时承担定制研发与生产。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成立较早,深耕非离子型碘造影剂二十余年,已成为国内产品谱系较齐全、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原料药企业之一,并与国际主要厂商同处行业核心阵营。公司原料药产销量位居业内前列。国内层面,公司在相关集采品种的中标覆盖与履约能力保持领先水平。总体来看,医改与原料价格变化重塑了行业边界,公司借此夯实了市场地位与发展空间。
  (五)业绩驱动因素
  为顺应市场变化,公司自前期启动的新一轮产能建设已初见成效。按商业化可供产能口径,公司产能较早前显著提升,本年度仍将进一步上行;在无需大规模新增投资的前提下,中期具备继续扩容的能力与条件。公司确立的行业目标是:“稳住国内、突破海外”,发挥“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优势,以多种合作方式有序进入国际市场,提升盈利质量。
  公司近四年来经历了外部原料价格显著上行、国家药品集采控价及市场变化所引致的前瞻性投资等多重压力,内外部经营环境较以往已发生明显变化。期间,公司始终坚持“造影剂全产业链布局、内外市场并举”的长期战略,自本年度起,正跨越产能瓶颈、修复盈利能力,进入经营业绩由“建设”转向“释放”的拐点通道。
  公司认为:一是碘造影剂仍属成长性较强、准入门槛较高、资源属性突出的细分领域;二是公司经过多年持续投入,在技术能力、产能布局与高端市场合规体系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持续强化;三是随规模效应与产品结构优化逐步显现,未来几年公司业绩具有可持续改善的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577.11万元,同比增长4.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022.84万元,同比增长 120.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81.23万元,同比增长105.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2025年末期拟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17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8,409,88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522,964.30元(含税)。
  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2.05万元;2025年末期拟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60.25万元。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董事会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外币采购与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交易对手: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总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波动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将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
  ●结合2025年度担保实施情况,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3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现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5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6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孙)公司可以用名下资产为自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子(孙)公司担保,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上述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36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孙)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
  在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36亿元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在各子(孙)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原则为:①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使用;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孙)公司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1、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
  2、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6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6年融资工作作出安排,拟定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
  2、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3、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27,319.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32%。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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