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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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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提供的原件均需附带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横崔路2号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电子邮箱:zqb@czkaidi.cn 联系人:陆晓波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视同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2、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凯程精密、美国凯迪、越南国际以及迪联贸易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在此授权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目前存续的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单位:万元 ■ 注1: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凯程精密、美国凯迪、越南国际以及迪联贸易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在此授权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目前存续的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融资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具体实施时严格按照授权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在预计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求签署的协议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7%。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5年的经营成果作《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的工作成果作《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06,617,854.9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4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673,012股,以70,673,0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2,980,288.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86.0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0,673,012.00股,以70,673,012.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8,942,217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周殊程、陆晓波先生、孙煜先生兼任高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凯程精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凯迪(美国)有限公司、越南凯迪国际有限公司、常州市迪联贸易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在担保有效期内担保余额最多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目前存续的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审批,无需再针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担保决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6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预计金额未达披露标准,无需单独披露。 关联董事周荣清、周林玉、周殊程回避表决。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会上听取。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会上听取。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业务水平、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公司2025年年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年审相关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制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制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更好地维护公司自身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匹配,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制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后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40元(含税);同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份总数将从70,673,012股变更为98,942,217股。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且在该类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青,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应爵,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长江材料、新大正、浩物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 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6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要求,为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2025年,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4,927,479.20元,其中各项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计提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510,430.75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417,048.45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4,927,479.20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14,927,479.20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计提依据充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9日,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授权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1、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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