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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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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A股股东总数42,094户、H股股东人数355户,合计42,449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更直观、清晰地展示公司服务区和地产公司经营状况,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自2025年末起,原“配套服务业务”中非服务区租赁业务合并至“其他业务”;原“其他业务”中地产公司涉及的租赁业务合并至“地产业务”。上述调整仅涉及业务信息的列报方式,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数据均按此口径计算。
  本报告期,本公司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4,527,556千元,同比下降约5.31%。剔除建造收入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981,527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0.09%。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6年1-3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2,870,602千元,同比下降8.10%,剔除建造成本实现营业成本约人民币1,324,573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0.14%。主要由于油品采购成本、房地产销售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2026年1-3月,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约人民币1,801,870千元,同比增长约13.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365,946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2711元,同比增长12.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362,905千元,同比增长14.10%。
  1、路桥主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2,418,740千元,同比增长约3.95%,主要是受益于常宜高速和五峰山大桥通行费收入的增长。
  报告期内,集团控制并已建成通车的12个收费路桥项目的运营数据如下:
  ■
  注1:报告期内,沪武高速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施工管制进入二阶段,本报告期内与沿江高速相连的宁常高速通行费收入有所下降,沪宁高速通行费收入有所增长。
  注2: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扩建工程于2025年底结束,镇溧高速车流量处于恢复周期中,本报告期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与2024年同期持平。
  注3:受京沪高速公路广陵枢纽至靖江枢纽段半幅封闭施工影响,广靖高速、锡澄高速本报告期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五峰山大桥报告期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
  注4:沪宜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路段改扩建施工于2025年12月结束,锡宜高速、常宜高速本报告期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
  注5:2026年1月1日宁扬长江大桥北接线开通,本报告期宁扬长江大桥及北接线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
  注6:报告期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天数为9天,实际收费天数为81天,较去年同期82天减少1天。
  2、配套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配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61,998千元,同比下降约12.82%。其中,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10,047千元,同比下降14.66%,主要受油品销量减少、销售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充电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6,075千元;服务区租赁等其他业务收入约人民币45,876千元,同比下降约11.63%,主要是去年同期确认梅村服务区过渡期租金所致。
  3、清洁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受风资源波动及行业调控等因素影响,云杉清能公司如东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有所下降,公司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53,405千元,同比下降约10.66%。
  4、地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地产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8,541千元,同比下降约66.53%,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地产业务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5、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受托管理、广告经营、酒店经营等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8,843千元,同比下降约9.08%,主要是广告业务的合作模式调整与存量资源缩减所致。
  6、建造期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建造期收入约人民币1,546,029千元,同比下降约13.98%,主要是本报告期路桥建设项目同比减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汪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汪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汪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7证券简称:宁沪高速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晓冬,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先生 200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黄晓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生 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4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慎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及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完全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建议其薪酬为人民币346万元/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77证券简称:宁沪高速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持续股东回报的公告》,并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了本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进展情况。2025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将实施效果的评估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2025年,公司坚守路桥核心主业,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智慧运营为驱动、精益管养为保障,全方位推进提质增效,路网规模、运行效能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主业根基更加稳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2.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94亿元,扣除江苏银行分红周期影响后,同比增长约2.00%;经营性净现金流约人民币67.6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8%;资产规模达963.89亿元。
  重大项目梯次推进,形成“通车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宁扬长江大桥北接线、锡宜高速南段扩建项目顺利通车,路网结构持续完善;锡太、丹金、广靖北段扩建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均预计2028年建成通车;沪宁高速江苏段改扩建完成前期调研论证,为后续扩容升级奠定基础。
  智慧运营赋能增效,数智化转型纵深推进。收费自助化改造全面提速,混合车道自助化比例达95%;完成130公里重点路段智慧扩容改造,管控策略有效性提升至92%,相关技术荣获国家级科技奖项并入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典型经验。构建“5分钟救援圈”,应急处置效率大幅提升,路网拥堵与事故率显著下降。创新实施“运营焕新”行动与“一对一”定制服务,服务响应率100%,有效带动通行费增收,实现服务升级与效益提升双赢。
  精益管养守牢底线,路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路网MQI、PQI指标稳定在95以上,桥隧技术状况保持最优水平;创新推行“近零感”养护模式,占道作业频次与时长大幅压降,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出行影响。沪宁高速安全精品工程成效显著,事故多发路段亡人事故大幅下降,成功入选国家级精细化提升精品工程,养护安全水平领跑行业。
  配套业务转型升级,价值创造能力稳步提升。服务区加快向复合功能平台转型,滆湖、茅山服务区主题化改造成效突出,客流与营收实现显著增长;能源业务坚持“稳油拓新”,油品销量逆势增长,充换电网络加快布局。仙人山服务区建成“风光储充换”一体化微电网,荣获零碳认证并入选国家级试点,业态创新与绿色发展协同发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6年,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指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产”的总基调,聚焦主业扩容提质与路衍经济深度开发,构建“主业坚实?结构优化?绿色低碳”的产业新格局,持续巩固提质增效成果,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主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整体经营稳步向前?
  一是完善路网布局,强化路网协同效应?聚焦苏南路网优化布局,构建可持续的投资回报模型,为路网结构升级与主业延伸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撑;以锡太高速?丹金高速等新建项目为抓手,强化苏南核心区的协同效应?
  二是深化数智转型,打造智慧运营标杆?立足“大流量?高饱和”的路网特征,迭代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深度集成流量预测与动态引导技术,提升核心路段在高峰时段的通行效率,实现通行费收入的稳健增长与管养成本的精准压降?
  三是深耕“交通+”生态,实现路衍经济转型?以出行服务为核心,推动服务区向文旅融合平台转型?深度挖掘沿线土地?流量与场景资源,重点布局“交能融合”与“交旅融合”业态,构建高粘性的路衍产业生态圈?
  四是锻造ESG优势,厚植绿色发展动能?将ESG管理体系全面融入治理流程,在关键议题上形成行业示范效应,提升资本市场形象?以清洁能源业务为依托,加速推进路产沿线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布局?积极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前瞻性业务,将绿色低碳转型从“社会责任”转化为“经营红利”,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经营
  公司始终秉持诚信勤勉理念,坚持规范运作、高效治理,严格遵循境内外上市监管要求,持续健全“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推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效、运行稳健。
  2025年,公司紧跟监管政策更新,依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稳妥推进监事会改革,优化审计委员会履职机制。常态化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治理专项培训,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成效获得资本市场广泛认可,先后荣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中国上市公司股东回报金牛奖、英华港股价值示范案例、投资者关系天马奖等多项重磅荣誉。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要求,健全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规范高效运作。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设立首席非执行独立董事,提升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其在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控建设、薪酬考核等事项的专业把关与独立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政策传导与合规培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深化可持续发展实践,全面筑牢风险防线,加快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2025年,公司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与风险防控作为治理重点,依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等多层级监督平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施穿透式、全流程监督,持续压实治理责任。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意识与责任担当,推动规范运作理念全面落地。坚持能力提升与约束激励并重、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同步,一是强化政策传导与专业培训,督促“关键少数”持续学习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提升合规意识与专业履职能力;二是健全激励相容与风险共担机制,以《薪酬管理办法》为抓手,推动“关键少数”与公司长远发展、中小股东利益深度绑定;三是强化责任传导与担当作为,引导勤勉尽责、规范履职,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强化股东回报,实行积极分红政策
  公司始终坚守以投资者回报为中心,统筹平衡经营发展与股东利益,在保障运营资金、项目投资与财务稳健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坚定执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政策,着力提升分红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可预期性。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超411亿元,持续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构建长期共赢的股东回报体系。2025年度,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元(含税),分红总额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达53.73%。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持续回报理念,执行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步强化市值管理,坚持合规运作、信息透明、价值传递,以高质量经营夯实内在价值,以持续分红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协同提升,切实将经营成果转化为长期、可靠的股东回报。
  五、夯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与价值传递,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构建全方位、高效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规发布定期报告及63份临时公告,连续6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等多元渠道,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全年召开4次境内外业绩说明会,专人负责咨询响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可读性、针对性与有效性,强化自愿披露,进一步提升透明度;二是拓展多元化沟通渠道,加强与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高效互动;三是健全意见建议收集、上报与闭环反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诉求快速响应、有效解决,以规范透明、高效互动的投关管理增强市场信心,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风险提示
  上述内容是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基础编制,所涉的公司规划及未来预测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7证券简称:宁沪高速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
  ● 投资金额:本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批准后实施。交易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保障公司在紫金信托的股东地位与权益,优化资产配置,维护公司投资价值,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参与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按原持股比例参与紫金信托现有股东增资。本公司拟与紫金信托及其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3.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会批准,但尚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紫金信托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登记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327,107.55万元,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399,992.476471万元,共增加注册资本72,884.926471万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紫金信托本次拟募集资金250,000万元。其中72,884.92647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7,115.0735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由327,107.55万元增至399,992.476471万元。
  本次增资原则上采取现股东按原持股比例现金出资方式。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限制不能出资,此部分由紫金信托大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接出资义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各股东具体出资安排如下:
  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出资136,250万元,其中39,722.284926万元计入紫金信托的注册资本,其余96,527.71507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由50.67%增至51.37%。
  股东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出资50,000万元,其中14,576.985294万元计入紫金信托的注册资本,其余35,423.01470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不变,仍为20%。
  股东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出资50,000万元,其中14,576.985294万元计入紫金信托的注册资本,其余35,423.01470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不变,仍为20%。
  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出资13,750万元,其中4,008.6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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