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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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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小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数据来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存档的“披露权益”表格。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小茂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小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小茂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2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提供教学用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业务;出版物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2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决策部署,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着眼公司发展前景和价值创造,拟继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并制订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评估2025年度公司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明确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提质增效,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能力持续增强。一是经营情况稳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7.32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6.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5.6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27元。二是主业支撑有力。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业务模式和经营机制,深入推进“一企一策”高质量发展。深挖出版发行一体化经营潜能,健全内容出版与发行渠道联动机制,提升全产业链协同效能。夯实图书电商领先优势,推进门店焕新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开展阅读服务,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推动产品优化、业务下沉、服务延伸,构建高质量教育服务体系。三是行业影响持续增强。8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4种出版物入选(入围)2024年度中国好书,9个项目入选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6家单位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9家出版社全部入选“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100强”。成功举办2025天府书展,熊猫书店获评“年度最美书店”,绵阳书城入选中宣部城市文明建设优秀案例,“点亮阅读微心愿”圆梦起航行动多次获得中央媒体报道。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围绕增强公司核心功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机构改革为牵引、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机构战略协同、资源协同、产业协同、管理协同,提升资源整合、资产盘活效能,推动公司数智化转型。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大研发投入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深化AI在出版发行领域的创新应用,构建统一的AI应用平台与数字资源管理平台,以技术驱动业务智能化与资源集约化,推动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以科技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出版新质生产力。二是深化融合出版。深入推进出版融合发展,构建“出版+”融合生态,推动内容资源与文旅、教育等场景深度联动。全年推出电子书、有声书、广播剧、数字藏品、元宇宙图书、文创等融合新品1,000余种。大力实施融合创新项目,“远涉文化”等融合出版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看熊猫全媒体立体传播平台”业务深入拓展,持续推进“AI伴我学”等融合出版项目,创新开发“纸质图书+AI数字化平台”的产品模式。
  (三)持续稳定分红,积极增强股东回报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策部署,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利益摆在重要位置。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响应政策,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增加分红频次、提高分红水平,已连续3年每年实施两次现金分红。2025年,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达7.53亿元(含税),同比增加0.12亿元,切实与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红利。公司以其高质量发展成果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四)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坚持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准确传递公司价值,聚焦投资者需要,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决策相关性,强化与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多渠道沟通机制。公司始终规范编制并及时披露定期报告,连续第10年披露ESG报告,全年发布A股公告100余项、H股公告70余项,及时传递公司信息。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热线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保障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和诉求。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高分红重回报”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活动,密切与投资者沟通互动。积极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一键通”投票功能,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2025年,公司连续第8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等级“A”级,ESG综合评级进入华证指数AA级。
  (五)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入贯彻新《公司法》及监管新规要求,系统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机制。一是结合监管新规要求,全面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20余项相关制度,筑牢公司规范运行的制度根基。二是按照监管要求,按时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20余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上的积极作用,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四是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关键少数”激励约束,保障公司规范、稳健、高效运行。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深耕主责主业,夯实产业根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紧扣重大主题出版及四川特色文化IP,深耕优质内容与核心作者资源,发挥全产业链优势,以数据驱动内容创制优化,提升内容产品竞争力。充分发挥出版发行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全力做好重点主题时政读物宣介发行和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平台电商,拓展内容电商,优化门店运营,推动文旅融合,升级线上线下产品业态和服务体验。主动适应技术革新和政策变化,创新教育产品研发机制和教育服务供给模式,持续优化教育服务业务体系。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数智融合
  公司将以培育出版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引擎,加强数智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一体化业务数据治理体系,加快数智化转型。深化AI在出版发行领域创新应用,提升内容数字化、编校智能化、生产自动化、传播网络化水平,拓展“出版+”业务,探索跨界融合新业态。探索开发数智教育产品,拓展智能教学应用场景,推动线上教育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打通数据与资源壁垒,搭建一体化用户运营体系。以数智化赋能供应链服务提档升级,打造数智驱动的物流运营协同管理平台。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四川大学产学研合作,2026年预计投入100万元经费推动人才和科研建设。
  (三)增强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综合研判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状况、盈利水平、未来资本开支规划、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平衡好企业发展投入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提升股东回报质量和现金分红持续性。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了解股东诉求,着力提升投资者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公司将在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后,尽快完成2025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工作。
  (四)强化信息披露,有效传递价值
  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效,着力构建透明、高效的公司价值传递机制。信息披露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及有效性,全面高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依托“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沟通渠道,强化与各类投资者的常态化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至少举办3次与年报、半年报及季报相关的业绩说明会,解读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参加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接待来访调研、参加策略会等方式,强化与机构投资者交流互动;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平台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和投资者询问。
  (五)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营
  公司将全面对标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新规要求,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营。持续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高管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合理挂钩。压实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人员责任,强化履职保障,常态化组织参加专业培训,向“关键少数”人员书面提供和现场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等相关信息不少于18次,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制定,所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1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柯继铭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鏖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柯继铭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鏖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本公司编制了《新华文轩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将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制订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本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制订了《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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