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帅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6-015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5,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6-016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及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上实”)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商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上实拟与海通恒信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6年,每半年还款,满一年可提前还款(不涉及违约金),本次业务不涉及保证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额担保。
  海通恒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无偿接受控股股东担保事宜免于按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
  法定代表人:毛宇星
  注册资本:823,53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泉州市东海组团C-3-1地块二期及C-3-2地块商业部分的设施设备以及西藏城投持有的部分设施设备。
  2、标的资产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及泉州上实所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价值:公司及泉州上实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资产价值以实际转让价值为准。
  四、主要合同内容
  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一: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二: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租赁物:泉州上实及西藏城投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租赁担保: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租赁期间:自出租人首次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开始计算,至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完毕之日为止,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
  以上具体信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6-017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土地储备。
  二、房地产项目开工、竣工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无新开工建筑面积,在建项目建筑面积54.90万平方米,无竣工建筑面积。
  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套数16套,合同销售面积0.1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205.51万元。
  四、房地产出租及酒店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上海区域出租物业面积为0.84万平方米,西安区域出租物业面积为6.14万平方米,泉州区域出租物业面积为0.35万平方米;2026年1-3月,公司出租物业取得租金收入1,127.46万元。
  泉州东海假日酒店客房数202间,上海静安假日酒店客房数447间;2026年1-3月,公司酒店业务取得经营收入1,941.43万元。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6-014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