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解决控股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与公司在大气污染治理及污水处理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环保集团持有的浙江菲达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保盛)95%股权,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购买环保集团持有的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禹成)51%股权。菲达保盛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宁波禹成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5年5月16日完成,公司已将以上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两笔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海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海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海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海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海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海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关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将法定代表人由吴刚先生变更为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汪艺威先生(简历附后),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登记备案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 汪艺威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深圳市巨化华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衢州巨化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经理、巨化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衢州佳德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衢州巨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遵照上述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不变,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告期内(2026年1~3月)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环保设备类订单金额为127,711.45万元,分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环保设备类订单金额74.39亿元,其中已履行金额11.33亿元、待履行金额63.06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26-01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将法定代表人由吴刚先生变更为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汪艺威先生。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26-01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