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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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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上表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8,667,675股,持股比例为1.5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PAN K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宝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圆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司负责人:PAN K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宝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PAN K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宝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圆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N KE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5.96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4.23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1.725万股;根据《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05.298万股。上述合计作废失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41.259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20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5万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142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激励计划”)、《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1.259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激励计划
  1、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年8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9、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4年激励计划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6、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2.56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88.870万股作废失效。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2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667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2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42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本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1.25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及归属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后,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8.737万股,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133.820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9.775万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255.142万股
  ● 2022年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来源: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2024年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相关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9.0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万股的1.72%。其中首次授予786.5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万股的1.38%,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34%;预留授予192.5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万股的0.34%,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66%。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6.79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3人,预留授予18人。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IND、NDA包括扩展适应症;医疗器械注册包括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年8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9)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3、2022年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4、2022年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二)2024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2.0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00万股的1.4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3)授予价格:3.06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0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68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不同适应症或不同国家、地区对应的NDA、IND、上市批准、产品视为不同的NDA、IND、上市批准、产品;3、完成对外合作交易,是指公司就对外授权处于各研发阶段、已申报上市或已上市产品(含CSO合作)签署正式交易协议;4、若考核指标涉及权重的,则该项考核指标公司层面的最终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权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6)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3、2024年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4、2024年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20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5万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142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符合相关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3日至2026年8月22日,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2、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8日,因此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3、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激励计划》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20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5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符合相关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9月27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2024年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激励计划》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142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2年8月22日
  2、归属数量:133.820万股
  3、归属人数:78人
  4、授予价格:6.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3年8月8日
  2、归属数量:9.775万股
  3、归属人数:5人
  4、授予价格:6.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4年9月27日
  2、归属数量:255.142万股
  3、归属人数:44人
  4、授予价格:3.0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022年激励计划中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43.595万股,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55.14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本次归属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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