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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建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2026年4月10日,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议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029,671.98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826,7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71,110.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271,110.0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4%。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深圳高发厂房计提资产减值:深圳高发厂房置换系公司原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 园旧厂房区因城市更新单元搬迁形成,公司与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 偿安置协议》,以产权置换等方式取得新建厂房。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交付节点无法明确,以及区域工业地产市场价值变动等影响,该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2026年4月10日,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减值评估,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028.49万元,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2026年3月6日,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的议案》,为响应环保政策导向要求,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同意公司实施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986.78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目前该项目处于工程招标阶段。 4.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事项:2025年2月,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 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公司所拥有的一项专利无效,该专利为: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日为 2009年12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2月23日。针对此无效宣告,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11月收到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并于报告期收到二审受理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公司将继续跟进本案,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发出通知,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及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就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情况予以总结,并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现将2025年度执行情况予以总结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工作评估 2025年,公司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发展根基 2025年是工业包装用纸行业底部承压、加速出清的一年,制浆行业波段反复、震荡调整的一年,核心矛盾集中于供应宽松、产能过剩与盈利薄弱,行业正在经历构建供需关系再平衡的阵痛期。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营形势,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锚定终端细分市场领域差异化诉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持续降本增效,走新型“林浆纸纤一体化”道路,扎实推进公司稳健发展。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1亿元,下降6.98%;实现利润总额0.9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1亿元,下降2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0亿元,下降35.48%。公司浆、纸及纸制品等主导产品量价同比下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有所减少,但产品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新型包装用纸销量占纸产品比重大幅提升,正逐步成为公司潜在业绩增长支柱,药业及光电子板块报告期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漳州水仙年度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利润同比上升,深圳恒宝通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二)完善治理体系,护航行稳致远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委托理财等事项。同时,注重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决策支撑、参谋智囊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作用,持续释放治理效能。公司持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改革措施,推进实施审计委员会职责及监事会调整程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等治理体系文件,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筑牢发展根基,护航公司行稳致远。 (三)重视投资回报,贡献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在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即《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落实分红方案,坚持现金分红为导向,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2025年5月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切实与股东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四)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关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全年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累计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文件116份,未发生重大信息披露差错、延迟或误导情形。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2025年,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参与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1次,接听投资者来电百余次,详细解答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 (五)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推动企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共进,全年捐赠4.80万,消费帮扶累计179.99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方面贡献企业力量。同时,公司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公司已连续三年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深度体现了公司在治理、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品质管理、员工权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公司将逐步建立健全ESG管理体系,系统化推进ESG工作。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行业发展新机遇与新挑战,公司将以“十五五”发展规划为指引,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基调,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浆纸主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电子通讯等新质生产力,布局林业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产业升级、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全力以赴打好“十五五”开局战,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公司将以实现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抓“以纸代塑”“以竹代塑”政策机遇,锚定细分市场差异化需求,做强做精做大纸袋纸、竹浆、溶解浆等核心产品;向功能性纸材料、纺织新材料、健卫材料等高端植物基新材料领域探索拓展,推动浆纸主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走绿色循环经济道路;坚定实施“林纸结合”战略,加速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林-浆-纸/纤”协同发展,深度激活生态资产价值;加快壮大生物医药、电子通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重要子公司进一步发展,实现业绩新增长。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治理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构建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部管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质量双向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规范会议组织召集,完善“专业化委员会+全体董事决策”双层运行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运作规范高效,推动各项决议落地见效,切实提升董事会治理有效性。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抓实新旧监管规定过渡衔接工作,全面修订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合规治理提质增效。加强制度宣贯培训,常态化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对标监管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可读性,持续增强信息披露质量与资本市场透明度。 (三)构建长效回报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业绩增长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注重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并将现金分红政策写入《公司章程》。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同时,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现金分红为导向,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提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强化关键少数,夯实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一是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通过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法规,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二是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考核,为避免公司高管人员过分追求短期效益最大化,高管人员年薪结构中包括递延支付部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充分激发董事、高管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公司长期发展与个人利益深度绑定,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引领公司行稳致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承诺,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和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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