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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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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2、截至本报告期末,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84,1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0%,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206,36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18%,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均受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6-01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8,255万吨,同比增长3.1%;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9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8.7%。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最终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制定并实施《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说明:公司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评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21项议题中,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管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9项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公司ESG报告均对上述议题进行回应或说明。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6-00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全体董事均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全体董事有效表决,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及2026年度ESG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摘要》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表决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表决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表决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青岛市东海东路88号青岛山港凯悦酒店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6-00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利润分配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且不会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利润分配。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范围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公司盈利水平、资金状况及发展规划,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需结合公司2026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6-01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6-01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的生效日期,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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