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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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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7.41%,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57%,综合毛利率同比增长0.45个百分点,本期毛利额同比增长2.43亿元;二是公司持有的川能动力等股票市值增长,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3.25亿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水轮发电机组产量160.14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产量1497.1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产量114.25万千瓦,电站汽轮机产量611.30万千瓦,电站锅炉产量811万千瓦。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增生效订单366.37亿元人民币,其中能源装备制造占70%,制造服务占24%,新兴产业占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罗乾宜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高管人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和2023-2025年度任期考核结果建议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管人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和2023-2025年度任期考核结果建议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和2023-2025年度任期考核结果建议方案。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高管人员2026-2028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议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管人员2026-2028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议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26-2028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议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公司聘任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任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决策管理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决策管理规定》。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母子公司主要决策事项权责划分管理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母子公司主要决策事项权责划分管理规定》。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东方汽轮机自主燃机核心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自主燃机核心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已经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东方汽轮机开展自主燃机核心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73,900万元。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非执行董事:与2025年薪酬核定规则保持一致,薪酬由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年度基本报酬7万元,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在此标准上增加1万元;津贴按参加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计发,额度为3000元/次。
  2.其他董事:目前,公司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董事均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兼任,其薪酬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在公司取酬。
  (四)其他说明
  1.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基本报酬在任期内按年分月支付,会议津贴按参加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计发。
  2.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不得领取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工资性收入。
  3.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收入在公司董事会费预算内列支。
  4.本方案所述薪酬收入均为税前薪酬标准,实际支付时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董事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二)适用期限
  年度薪酬: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年度兑现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兑现值,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各年度兑现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10%×任期业绩考核得分÷100。高管人员年度业绩考核低于80分或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绩效年薪为0;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任期激励收入为0。
  1.基本年薪=当年度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级系数,职级系数根据领导人员职位、职级分档确定。
  2.绩效年薪兑现值=绩效年薪基准×关键业绩增幅系数×本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100×本人综合考评系数。综合考评系数根据高管人员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确定。
  (四)其他说明
  1.年度薪酬发放: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月预发,后续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综合考评结果予以清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任期激励收入发放:任期期限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2026-2028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建议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管人员2026-2028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建议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2026-2028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建议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共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蕊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念韶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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