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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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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缩写】珠峰保险 【英文名称】Qomolangma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 【英文缩写】Qomolangma Insurance (二)注册资本:10.8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投资大厦12层 (四)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8号楼9层、10层 (五)成立时间:2016年5月22日 (六)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区域: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四川省、天津市、河北省。 (七)法定代表人:陈克东 (八)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客服电话:10108848 投诉电话:10108848 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拨打10108848进行投诉,珠峰保险电话管家接听,记录客户投诉内容,联系相关机构投诉处理对接人,对接人联系客户及当事人,核实客户投诉内容,确认问题出现的环节,确认客户诉求,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方案,处理结案。后期,对投诉客户进行电话回访。 (九)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 ■ 二、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 本年度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无变化。 本公司大股东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盛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 (三)股东大会职责及主要决议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四)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六)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九)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制度 根据《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执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执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暂行管理办法》等薪酬管理制度。 2.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酬 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含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包括股东监事(含监事会主席)、外部监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审计责任人,以及董事会认为与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等职权的管理人员,上述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及非执行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考同业标准以及实际履职情况发放任职津贴; (2)职工监事发放津贴以及依据具体职务职级发放薪酬; (3)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包括工资(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和福利两大部分组成,绩效工资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绩效薪酬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最高不超过其基本薪酬的3倍,同时对绩效薪酬执行延期支付管理,并贯彻落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十)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十一)银行保险机构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 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详见官网披露版https://www.zhufengic.com/xxpl/ (十三)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无。 三、财务会计信息 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利润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四、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的保险合同按照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确定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扣除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首日利得后的剩余边际。保险合同在初始计量时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果考虑风险调整后,未来现金流出现值超过未来现金流入现值,则在损益表中确认首日损失。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风险边际是参照行业指导比例而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进行锁定。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获取的承保风险未到期部分。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考虑了手续费及佣金、销售人员绩效、保险保障基金、业务监管费、交强险救助基金、税金及附加、与出单相关的保单运营费用等相关获取成本后计提准备金。初始确认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的准备金或考虑赔款支出、保单维持成本、保单理赔费用等未来净现金流出折现值和对应的风险边际计算提取的准备金两者中较大者进行后续计量。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公司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计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本公司采用链梯法、B-F法、预期赔付率法等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本公司采用比率分摊法,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考虑风险边际的影响后,如果预计未来现金流出现值大于现金流入现值,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公司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准备金提取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2025年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完成了准备金评估及相应准备金计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数据不断完善精算评估,受2025年整体保费规模增加的影响,2025年末未赚保费相较2024年末有增加,2025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净额为926.73万元。 公司2025年保费规模的上涨带来风险暴露的增加,已报未决赔款金额整体相较2024年有所上升,2025年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净额为1,771.46万元。 五、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1.保险风险 2025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保险风险的相关制度,贯彻落实《保险风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每季度完成保险风险监测报告,加强在售产品管理,编写主要在售产品评估报告;在定价和准备金评估工作中严格执行《产品定价工作指引》《产品开发管理办法》《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办法要求,防范了定价风险和准备金不足风险。 公司不断完善并补充核保理赔领域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新增了《意健险核保政策(2025版)》《财产险核保政策(2025版)》《峰速赔线上理赔管理办法(试行)》《非车险疑难案件会审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各机构各条线严格执行相应制度,有效管控各个环节的保险风险。 公司根据实际风险暴露情况结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的规定,计算相应风险的最低资本情况,2025年4季度公司保险风险最低资本为8,399.35万元,保险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市场风险 为有效管理市场风险,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已完成《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风险限额管理、风险计量及监测报告机制等关键内容,为风险防控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指标、重大政策动向及市场关键事件,系统评估宏观环境变化对资金运用的潜在影响,并据此及时调整市场风险敞口;二是采用在险价值等定量分析工具,科学计量公司投资资产的市场风险水平;三是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规模,设定涵盖利率风险、权益价格波动风险等在内的风险限额,并建立跟踪汇报机制;四是定期编制《市场风险分析报告》,深入分析市场变动对资产端的不利影响,全面提升风险预判与应对能力。 从风险暴露情况看,公司当前主要面临权益类资产的价格风险。截至2025年末,公司权益资产配置比例占上季末总资产的6.66%,对应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为3,594.68万元,较上年末有所增长。 3.信用风险 为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公司结合偿付能力二期工程最新监管规定,已完成《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再保险人使用及资信管理规定》《非车险业务应收保费管理办法》《信用风险限额及交易对手授信额度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及修订,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强化投后跟踪管理,持续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动态与市场信息,积极参与受益人大会及现场尽调,主动化解潜在风险;二是完善制度流程建设,定期梳理信用风险相关业务流程及审批环节,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三是深化宏观与行业研究,坚持自上而下的风险研判思路,加大对宏观形势及重点行业的分析力度,为信用风险识别与防范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信用风险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截至2025年末,公司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为4,603.41万元,较上年末有所下降,整体风险水平有所改善。 从资金运用角度看,公司目前的信用风险敞口主要集中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等三个项目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针对上述风险项目,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最新穿透管理要求,对相关投资资产实施穿透管理,持续跟踪底层资产的实质风险状况,并开展动态计量与评估。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策略,密切跟踪存量风险项目的处置进展,积极推动存量风险化解,严控增量风险发生,切实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效能。 4.操作风险 公司通过风险偏好陈述书制定风险管理目标,通过季度风险检视、IRR风险综合评级、SARMRA自评估、操作风险自评估等风险管理工作、识别操作风险,通过内部稽核审计手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 2025年,公司针对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通报操作风险问题,加强未决管控,提高人员技能,合理调动人力资源,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减少信息录入错误,加强支付失败信息监控,及时更改错误支付信息,缩短支付周期。优化人伤案件处理流程,由峰速赔进行首次查勘,加快了案件处理速度;对于复杂的人伤案件,要求人伤线上人员尽快转入线下;对线上线下查勘人员加强现场查勘要求,对现场可能涉及人伤损失的案件提前和人伤条线沟通,无人伤任务的提示尽快补录,确定损失金额;对于公估已去现场但未确认是否有人伤情况的予以处罚。 5.战略风险 公司具备完善的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企划部三级战略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战略决策与执行体系。为持续优化战略规划和战略风险管理,公司修订了《战略风险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保障。在战略风险管理中,公司始终遵循全面性、前瞻性、适应性、政策性原则,全面覆盖战略制定、执行、评估各环节风险点,关注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相关策略以适配公司发展需求。2025年度,公司按季度检视战略风险关键监控指标情况,全年各指标运行平稳,未出现超出预设风险阈值的情况,战略风险整体处于可控范围。 6.声誉风险 公司建立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管理责任,董事长和总裁为第一责任人,风险合规部统筹负责,人事行政部具体执行,各部门、各机构密切配合,全体员工人人有责的声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2025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涵盖声誉风险多方频发领域、满足实际情况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公司持续与第三方监测机构合作进行声誉风险舆情监测,形成监测信息以邮件形式定时发送、重点及敏感信息实时提示的舆情监测体系。 2025年度,未发生声誉风险事件。 7.流动性风险 公司每季度完成季度现金流预测、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工作,对公司流动性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形成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同时提交流动性风险披露信息的议案上报专业委员会审议。经自查,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规定。 截至2025年末,公司实际净现金流为3,171.43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2,996.7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174.73万元。对基本情景下未来3个月及未来12个月公司整体现金流入及现金流出进行预测,计算出未来3个月LCR1(流动性覆盖率)为133.00%,未来12个月LCR1为102.46%。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1)风险管理架构 公司董事会、风险审计委员会、风险领导小组、风险合规部、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全面性、审慎性、及时性、有效性等原则,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 ①董事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审计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 ③公司常设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总裁担任组长,总裁室领导、首席风险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总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 ④总公司风险合规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风险管理相关事务工作。 ⑤总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分支机构应当接受总公司风险合规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本部门或者本机构风险管理的子系统,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定期对本部门或者本机构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⑥公司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在业务处理的一定范围内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2)建立三道防线 公司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合规管理,形成合规管理的合力。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公司稽核审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职责,涵盖对公司的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公司基于现有的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密切结合的管理模式,将合规三道防线融入风险管理架构中,与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相互配合,风险管理紧随三道防线职责将风口前移,重点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1)公司风险偏好制定 在对于2024年各季度检视报告分析基础上,为适应强监管要求,落实中央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的具体举措,促进公司2025年业务规模发展水平,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风险管理与预算编制、投资规划、保险业务规划和偿付能力评估以及资产负债管理之间的全面风险管理联动和风险实时管理,结合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预算及投资规划,制定公司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风险容忍度指标未作调整,增加风险限额指标2项,调整了7项理赔条线操作风险的关键指标预警区和超限区阈值,使风险偏好体系更完善、合理。 总体风险偏好陈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工协作、闭环管理”原则构建面向未来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实施稳健的销售、承保、再保与投资政策,坚持对重大风险管理的审慎与理性,保持与业务规模与发展速度相匹配的承保能力与偿付能力,确保经营业绩持续稳健。 (2)公司风险偏好执行 风险偏好构建涵盖容忍度、阈值和处置措施,指导不同的管理条线、经营领域的经营管理活动,使风险管理成为经营管理的硬性约束,强化确定目标、实际执行、过程监控、考核评价等的闭环管理机制。当风险偏好、容忍度、限额发生异常变化时,进行风险提示、预警,并组织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评估风险状态、分析原因,超阈值向高级管理层报告。 2025年度,公司风险偏好体系设立了8项容忍度风险指标以及39项限额风险指标,每季度开展检视工作,对于超阈值,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并督促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落实风险应对措施,促进指标在一定时间内回落至安全区间。 六、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2025年度,公司经营的所有商业保险产品中,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险种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准备金为2025年再保前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之和。 七、偿付能力信息 单位:万元 ■ 八、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信息 (一)关联方信息库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2次关联方信息收集和关联方信息库的更新,并向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报送,均因股东关联方信息变化更新。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效关联方共计385人,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关联方180人,自然人关联方205人。 (二)关联交易报送和披露 2025年度,经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以季度为单位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4次,包括系统报送和报送至监管部门。本年度未发生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季度为单位,按时在官方网站和行业协会进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本年度未发生需逐笔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 2025年,公司稽核监察部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工作。审计发现,西藏政务接待车队有限公司2024年1月因股权变动成为公司关联方,但公司于2025年3月将该关联方信息录入关联方信息库,因关联方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该关联方2024年5月发生2笔承保类关联交易未被识别、报送,涉及金额7,995.79元。问题发现后,风险合规部与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协商,一是在本年度予以补充披露,二是协调股东单位后续提高关联方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全年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与36名关联方发生433笔关联交易,总计金额211.12万元。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类型为保险业务关联交易,共计431笔,金额177.33万元,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各险种向监管部门备案的条款和费率执行;其次为服务类关联交易,共计2笔,金额33.79万元,价格公允;未发生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利益转移类和其他类关联交易。(年度累计数据未包含本年度补报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2笔,共计金额7,995.79元。) 2025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签订统一交易协议。 九、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信息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员工持股情况。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2025年,公司强化“消保工作人人有责”的使命感,强化“对标对表落实到位”的责任感,强化“不进则退慢亦是退”的紧迫感,强化“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危机感,对标消保监管评价及管理办法要求,紧抓薄弱环节与重点领域,持续巩固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建设,强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经营管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025年1月7日,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公司迅速响应,积极行动,第一时间成立保险理赔应急服务小组,开辟绿色理赔通道,并设置多个临时服务点,全面简化理赔流程。地震发生仅4小时,公司完成地震人身意外保险的首单赔付,从接到报案到赔款到账仅用时20分钟,成为首家完成保险赔付的保险公司。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累计完成赔付总额高达756万元。 2025年,公司组织各机构开展“3·15宣传周”、“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金融知识普及月”、“反洗钱宣传月”、“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消费者教育宣传系列活动,网点覆盖率100%,机构员工参与率86.5%。 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培训24次,培训范围覆盖公司自有人员及第三方公估人员。通过培训,整体提升了理赔队伍专业技能、服务意识,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同时,公司完成官网、公众号适老化改造,以便针对老年化群体提供更优质服务。 (二)消费者投诉情况 1、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1)投诉渠道: 客户投诉电话:10108848一6 官网:登录www.zhufengic.com→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渠道及流程 公众号:服务→消保专栏→投诉程序 理赔举报邮箱:zfjhjc@zhufengic.com (2)投诉处理程序: 登记受理→转办核实→协调处理→答复客户→确认结果 2、2025年投诉相关数据及分布情况 公司受理监管机构转办投诉量为45件,亿元保费投诉量5.92。按地区分布分析,北京分公司占比26.7%、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占比37.8%、天津分公司占比17.8%、四川分公司11.1%、西藏自治区分公司6.6%;按险种类型分析,车险业务占比97.8%、非车险业务占比2.2%;按业务类型分析,理赔类占比89.2%、承保类占比10.8%。 2025年度,公司自收投诉2452件,环比增长46.21%,北京分公司占比17.70%,同比增长40.45%;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占比47.84%,同比增长55.16%;天津分公司占比15.17%,同比增长31.45%;四川分公司11.3%,同比增长41.33%;西藏自治区分公司7.99%,同比增长47.37%。 2025年,公司建立理赔周例会、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于存在金额争议、保险责任厘定争议的案件,总、分公司第一时间共同进行会商,明确案件处理意见及投诉化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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