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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第一部分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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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财务会计信息
  (一)2025年度财务报表
  1、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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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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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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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2025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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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5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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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表附注
  与2024年度相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合并范围较上年减少两家结构化主体,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五家结构化主体分别为:德州扒鸡股权投资计划、睿力集成股权投资计划、新桂股权投资计划、兰沧2号绿色股权投资计划、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专项债权投资计划 (四十三期)。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hinalife-p.com.cn。
  (三)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上述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认为,前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寿财险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部分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按监管规定对前述七大类风险进行界定,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多层次评估方法,对七大类风险进行了评估。
  1.保险风险
  公司通过保险风险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和评价保险风险,通过准确评估准备金、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安排再保险方案等方式,严格管理、有效分散保险风险。敏感性测试结果表明,公司原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于2025年12月31日,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2025年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约为990,819千元。2025年,公司保险风险整体可控。
  2.市场风险
  在利率风险方面,公司利率风险相关的监测指标均处于正常区间。敏感性测试结果表明,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货币资金及债权型投资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公司2025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67,801千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或增加人民币579,963千元。
  在权益价格风险方面,公司权益价格风险相关的监测指标均处于正常区间。敏感性测试结果表明,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公司所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公司2025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140,206千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除债券投资外的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或减少人民币3,250,440千元。如果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而影响税前利润。
  在汇率风险方面,目前公司汇率风险最低资本相对较小,规模可控。敏感性测试结果表明,于2025年12月31日,对于公司各类外币资产,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各类外币资产对人民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10%,公司2025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47,589千元。
  2025年,公司市场风险整体可控。
  3.信用风险
  公司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保险客户、投资交易对手和再保交易对手,分布于承保、投资、再保险等环节。公司通过选择信用水平较高的存款银行、债券发行人和再保接受人,严控应收保费,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在投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银行存款交易对手外部主体评级均为AAA级;AAA/A-1级及免评级债券占比达99.19%;非标产品投资方面,依托集团统一信评机制,在严控交易对手风险基础上,采用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分层设计等多种增信方式保障资金安全。
  在再保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再保险交易对手综合信用评级相当于标准普尔A+,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最大份额接受人最低信用评级均保持在A-及以上,再保险交易对手信用违约风险较低,整体风险可控。
  在保险业务信用风险方面,2025年公司通过制定考核办法、督导大额清收及上线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工具、优化应收保费管理系统功能等举措,全面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提升清收工作成效,大力防范保险业务信用风险。
  2025年,公司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4.操作风险
  公司已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的有效联动,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进行评估和管控,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025年,公司开展操作风险控制自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估工作,对固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剩余风险进行评估,针对薄弱环节持续推动整改。2025年,公司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5.战略风险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集团“333战略”和“四个突出”年度工作目标,围绕公司“四个强化提升”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公司业务发展稳中有进,主要指标达成良好,经营发展质效更加优良,全年实现净利润39.60亿元。2025年,公司战略风险整体可控。
  6.声誉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真诚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塑造良好声誉形象。公司常态化组织开展全系统声誉风险事前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源头治理。2025年,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0.36件/亿元、万张保单投诉量0.004件/万张。2025年,公司未发生较大、重大声誉事件,声誉风险管理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声誉风险整体可控。
  7.流动性风险
  公司注重保持资产流动性,确保负债支付流动性充足,通过匹配投资资产和保险负债的到期日以降低流动性风险。由于公司目前经营的保险业务为财产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未形成长期的保险负债,公司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和定期存款为投资资产,以与保险合同责任的期限相匹配。截至2025年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21亿元,公司现金充足,流动性覆盖率满足监管要求,流动性状况良好。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章程,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监事会监督、总裁室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覆盖各级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由公司销售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报告、处置风险;第二道防线由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牵头协调和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第三道防线由审计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2.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公司确立了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预警、风险应对与控制、风险监督,明确了各风险管理环节的工作要求。
  在风险识别方面:公司对面临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识别,在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一级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各类风险的特性,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识别二级风险31个、三级风险13个,形成了符合偿二代监管思路和公司实际的风险分类架构。
  在风险评估方面,一是在风险分类框架的基础上,针对各风险类别设置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和一般风险监测指标,确立了涵盖总、分公司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公司每月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对异常指标进行原因剖析,以点及面全面分析评估公司各类风险状况和发展态势。二是建立分支机构风险监测评级机制,总公司对分公司、分公司对三级机构每季度开展风险监测评级,形成机构风险画像。三是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梳理和前瞻性研判,着重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四是运用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模型、现金流压力测试模型、巨灾风险模型等技术手段,加强各专业风险的量化评估和管理。
  在风险监测预警方面,公司根据风险监测指标结果,每月监测分析、推送预警信息,每季度形成风险管理报告。针对异常指标查找原因、研究整改,下发预警单,推动风险监测指标的改善。每季度开展分支机构风险监测评级,助力基层机构更加准确、全面地把握自身风险底数,加强风险预警和整改督导,防患于未然。
  在风险应对与控制方面,公司以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为依托,建立风险会商机制,对异常风险指标及相关风险应对进行研究会商,推动问题整改和风险处置措施有效落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辅助决策的作用。此外,公司针对各类专项评估、审计、检查发现的风险点,定期跟踪和报告,持续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在风险监督方面,公司通过风险管理一道防线部门自查自纠、二道防线部门监督检查、三道防线部门评估审计,全方位开展风险监督,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025年,公司第一道防线部门进一步完善本条线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并督导执行,对本部门及所辖条线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及时报告风险信息,负责本条线问题的整改,强化各专业领域的风险管控。风险管理部作为第二道防线部门,统筹组织协调风险管理工作,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标准,进行事中监测、监督和报告,组织开展SARMRA自评估、操作风险控制自评估等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紧盯风险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部门,通过内部审计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事后监督。
  3.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规定》,确立了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法,明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容、方法和重点,稳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确定公司2025年的风险偏好为:本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整体实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通过主动管理风险,持续追求效益、风险与资本的均衡与匹配。通过承担适度风险而取得适度回报,不因对规模、利润的追求而牺牲风险底线。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保持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资本的内生增长,保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持续满足各项监管要求,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从资本、盈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九个维度设定风险容忍度,并通过风险限额、风险监测指标以及风险监测评级机制,促进公司风险偏好和容忍度有效传导落地至基层机构。2025年,公司未发生突破风险容忍度的事件,风险总体可控。
  第四部分 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9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40%。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8.37%。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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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6.8亿股,持股比例为6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1.2亿股,持股比例为40%。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8.37%。
  2025年,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会职责及主要决议
  1.股东会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的具体职权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hinalife-p.com.cn。
  2.主要决议
  详见附表。
  (四)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行使的具体职权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hinalife-p.com.cn。
  2.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
  (1)董事会人员构成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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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聚焦“定战略、防风险、作决策”核心职责,引领公司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系列制度体系,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特别是推动公司综合成本率降至100%内,净利润同比翻番,净资产收益率突破10%,以及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突破千亿大关,高质量发展呈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3.董事简历
  截至2025年末,董事会有实际履职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4人,执行董事3人,独立董事4人。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李祝用。1972 年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法律总监。曾兼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执行董事牛凯龙。197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系副研究员(社会科学)、高级经济师。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总经理(院长),兼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负责人,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企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沈国华。1976年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部、组合投资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阮琦。1966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工程师。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首席网络安全官,兼任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临时负责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数据中心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执行董事黄秀美。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系高级会计师。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执行董事白平。1969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学位。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兼任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助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中心总经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团委书记。
  执行董事周海涛。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席德应。196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会计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资深专家、专职派出董事,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贾玉革。196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兼任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委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部副主任等职务。
  独立董事田丰。1960年出生,文学学士学位。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黎世保险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经理、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总监、财产险部总经理,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业务总监、营业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李玉泉。1965年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系研究员。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历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法律部总经理、市场研发部副总经理。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研究、审议相关议案,深入分支机构开展现场调研,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监事简历(包括监事兼职情况)
  1.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行使的具体职权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hinalife-p.com.cn。
  2.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发生变更,1名监事离任。其余各位监事均按要求参加了监事会相关会议并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在审议议案过程中,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报告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审计情况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对公司依法运作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
  3.监事简历
  截至2025年末,监事会有实际履职监事3名。
  监事长(股东监事)曹杰,1969年出生,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曹杰先生2007年3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公司总裁助理级)。2014年8月至2020年11月先后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长等职务。曹杰先生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现内蒙古财经大学)商业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保险工作超过20年,拥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和扎实的专业功底,管理经验丰富。
  职工监事翟大伟,1974年出生,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产品创新部资深专员。翟大伟先生自2017年12月至2025年9月期间曾先后担任精算部/产品研发部、产品创新部副总经理,产品创新部总经理。翟大伟先生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系中级经济师。
  职工监事谢静,1976年出生,自2022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责任意外保险部/健康保险部总经理。谢静女士自2016年5月起先后担任本公司销售管理部总经理、挂职任北京石景山区政府副区长、本公司信用保证保险部总经理、责任意外保险部/健康保险部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间,谢静女士曾先后担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助理、银行保险部/电子销售部副总经理、互动业务部副总经理、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谢静女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专业,系高级经济师。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设置外部监事。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9名。
  总裁黄秀美。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系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裁。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白平。1969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助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中心总经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团委书记。
  副总裁周海涛。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曾任本公司总裁助理,金融科技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副总裁曹原。1980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本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总经理,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市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蒋涛。1969年出生,工学学士学位,系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曾兼任本公司金融科技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任理赔服务部总经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责任保险部/意外健康保险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
  总精算师李龙。197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学位,系经济师、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现任本公司总精算师、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教育培训部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精算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助理;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精算部总经理。
  审计责任人童煜。1968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湖北省分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荆门市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合规负责人杨芳。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财务负责人傅天明。1965年出生,农学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总经理,湖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九)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有关要求,本着依法合规、突出市场导向、强化业绩挂钩、激励约束结合等原则,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薪酬管理体系。同时为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经营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制定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暂行办法。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薪酬: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执行董事依据公司具体行政职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办法规定的津贴标准执行。监事薪酬:本公司股权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监事长和职工监事依据公司具体行政职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货币化福利,其中公司领导基本薪酬依据集团公司核定标准执行。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执行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上述相关薪酬水平考虑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及个人职务等因素综合厘定。
  2025年度在本公司取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6人,全年实际发放薪酬1327.02万元。
  (十)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1.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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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成立36家省级分公司,1家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和1家再保险运营中心,338家中心支公司、2284家支公司、20家营业部、473家营销服务部。
  (十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5年,公司深入落实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公司各治理主体尽职履责,运作规范高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作用充分发挥。公司持续强化合规内控与关联交易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架构稳健,权责清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全文
  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hinalife-p.com.cn。
  (十三)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暂无。
  第五部分 重大事项信息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涉及重大事项,需编制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并在公司官网披露。2025年,公司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告共8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hinalife-p.com.cn。
  第六部分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在确认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下列两者中较大者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根据总保费扣除首日费用后的余额按照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或风险分布法得出的保险精算结果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考虑赔款支出、保单维持成本、保单理赔费用、退保等未来净现金流出折现值和对应的风险边际计算的未到期负债合理估计。
  首日费用仅指为获得保险合同而产生的增量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值税附加、保险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及支付给以销售代理方式管理的内部员工的绩效工资等。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本公司在确定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边际因素。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本公司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按最高不超过该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承保经验、赔款发展模式等因素,采用链梯法、Bornhuetter-Ferguson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采用逐案估计法评估已发生已报案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采用公式法评估已发生未报案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与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同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边际因素,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关键假设:
  本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并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本公司在对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估值时需要考虑不确定因素,采用最佳的假设基础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在估值过程中,本公司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事故发生概率、损失强度、折现率、维持费用率、赔付率、边际、赔款分布情况等,这些假设以本公司历史数据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测算各计量单元未来现金流的平均久期,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中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在未决赔款准备金计量中根据久期情况进行折现处理。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 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准,加合理的溢价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同时单独计量了边际因素。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本公司采用行业比例确定风险边际,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按照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无偏估计的3.0%确定,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按照未来现金流现值无偏估计的2.5%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如果评估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评估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明细如下(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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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保险合同负债905.06亿元,相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2.37亿元,同比增幅 6.14%,主要受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累积所致。
  第七部分 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公司2025年度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险种分别是机动车辆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含互联网)、健康保险(含互联网),经营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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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部分 关联交易信息
  2025年,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4.54亿元(单位:人民币),交易类型涉及保险业务和其他类、利益转移类、服务类、资金运用类。2025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5年,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保险监管规定,本着合规、诚信、公允的原则履行了各项审查程序。2025年,董事会按照规定程序审议了各类重大关联交易(含统一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类议案。
  第九部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重大信息
  2025年,公司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消保工作成效稳中有进,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发布的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等级为二级B。公司热线服务连续四年荣获“服务品牌100强”称号,连续十六年荣获“十佳呼叫中心”行业年度最高奖项,?成为保险行业唯一连续十六年荣获此项殊荣单位。
  二是消保工作体系持续巩固,“两会一层”有效履职,对年度消保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指导。将消保工作纳入公司战略部署规划和重要会议议程,与经营管理同频共振。完善消保核心机制,提升消保考核权重,加强投诉溯源治理,建立常态化投诉数据监测和管控督导,切实推动投诉量有效降低。
  三是线上线下消保服务全面提升,?以95519、4008695519双客服热线为核心,提供7*24小时报案、查询、咨询、服务预约、投诉等电话人工服务,?持续为老年客户提供一键呼入功能,满足不同客群多样化服务诉求。?秉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持续迭代官方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服务矩阵,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体系,在为客户提供投保、理赔、保单管理、增值服务、在线咨询等线上服务基础上,针对老年客群、新市民、农户及外籍人士等群体建设专属服务专区,提供便捷专属服务。
  四是着力推动金融教育宣传工作,加强“集中+常态化”教育宣传活动,“一月一主题”有针对性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公司金融教育宣传案例获选中国金融传媒优秀案例。将金融知识融入业务流程,客户在线办理承保、理赔、增值服务、官微注册等业务时,将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嵌入办理流程向客户推送,实现点对点精准教育。
  五是常态化开展消保培训,聚焦监管政策、消保制度、投诉多发问题等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分对象有序推进内部员工消保培训,参训人员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至基层一线员工,覆盖面广,针对关键培训内容,通过考试、现场提问等方式开展培训效果评估。2025年共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2645场次,培训覆盖率及员工参与率均达到100%。
  六是定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2025年选取8家分公司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重点对消保体制机制管理、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方面、金融教育方面、消费者服务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等内容进行了审计监督,促进消保工作质量提升。
  (二)年度投诉数量、投诉业务类别、投诉地区分布
  1.监管投诉:
  (1)投诉数量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25年消费投诉通报数据统计,公司监管投诉总量为417件。
  (2)投诉业务类别
  车险投诉282件,占比67.63%;非车险投诉135件,占比32.37%。
  (3)投诉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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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受理投诉:
  (1)投诉数量
  2025年,公司自受理投诉量为32644件,亿元保费投诉量29.03件/亿元,万张保单投诉量0.29件/万张。
  (2)投诉业务类别
  车险类投诉占比为87.12%,非车险投诉占比为12.88%。从业务类型来看,理赔类投诉占比为75.58%,承保类投诉占比为15.68%,销售类投诉占比为1.99%,其他类别占比为6.75%。
  (3)投诉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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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分 偿付能力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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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显著高于监管要求,偿付能力状况稳定。
  附表
  2024年股东会主要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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