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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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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刘红忠先生、刘运宏先生、尹海涛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夏华龙(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董事、总裁余桑(分管财务),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吴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 2.2公司组织结构 ■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3.1.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总数2家,出资比例及股东情况如下: 表3.1.1 ■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未质押公司股权,不存在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总数为2家。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表3.1.2 ■ 3.2董事 表3.2 ■ 注:1.2025年12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余桑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其任职资格于2026年3月获监管机构核准。赵海慧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2.2026年4月,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2026年4月,夏华龙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张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3.3监事 表3.3 ■ 注:自2025年11月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注:2026年1月,唐云岳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3.5薪酬制度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股东单位及本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确定,公司建立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办法,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实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绩效达成情况实施差异化分配。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预发的税前薪酬合计519.73万元。董事胡晓晖、夏华龙、兰国光,监事长颇颖、监事李琳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6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员工总数为251人,平均年龄39岁,学历分布比率为:博士0.8%;硕士66.9%;本科31.5%;专科0.4%;其他0.4%。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受托人定位,发挥信托功能优势,突出信托文化本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通过“投资于人”推动干部员工全面发展,持续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信托业务:(1)资产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养老服务信托、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以及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2)资产管理信托: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混合类信托计划等。(3)公益慈善信托。 自营业务:公司按照“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合理协调原则管理运用自有资金,适量投资资管产品、合理发放贷款和投资债券,适度进行股票专户和基金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发展创新业务,兼顾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充分考虑资产流动性、期限和收益之间的合理平衡,确保上述各类资产配置比例都在合理范围内。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一是监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有利于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1+N”行业监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不动产信托登记等配套制度加快推出,有利于信托公司进一步发挥信托机制功能作用,培育长周期、跨周期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信托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我国经济动能转换与结构升级进入关键期,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盘活存量资产、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等,都需要信托的全方位支持。随着居民财富积累和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慈善信托和养老信托的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4.3.2不利因素 一是从宏观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低利率环境成为长期趋势,供强需弱矛盾突出,市场预期仍偏弱,地方隐性债务、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依然严峻,将对信托业的展业和风险化解带来一定挑战。 二是从行业环境看,监管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托直面银行理财子、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的激烈竞争,差异化优势不够明显;资产服务信托尚未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行业营收利润增长面临较大压力。 4.4内部控制情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要求,着力营造依法合规、运转高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第一,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建立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第二,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同时在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强化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有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稳健运行。第三,公司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执行,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市场形势、内部运行的发展动向,适时调整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动态更新和维护,通过培训、考核等各种办法夯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第四,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遵循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原则,前台业务运作与中后台支持相分离,凡涉及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的重大事项均不得由单人独自操作,并建立起路线清晰、运转高效的报告体系,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公司积极弘扬全员合规与内控优先的内部控制文化。第一,公司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弘扬合规文化,加强合规教育,促进“专业、勤勉、尽职”良好合规经营文化环境;同时,公司深入学习监管政策,将监管政策内化为日常业务的行动指南。第二,公司上下树立起内控优先的意识,建立公司员工合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并持续开展合规管理、合规宣传和合规培训,积极提升合规文化整体氛围和全员的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夯实内控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细化工作,制定出台业务管理和基础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实现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相分离、不同的信托财产之间相分离、同一信托财产运用与保管相分离等。 对于信托业务,在设立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信托项目审批,制定规范的信托文件和项目尽职调查标准;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依法运用信托财产,实现审批、运用和保管分离;在管理环节,公司不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体系,前、中、后台紧密配合,形成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在清算终止环节,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制作清算报告,进行信息披露,持续完善信托业务档案管理。 对于固有业务,公司建立健全固有业务决策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实现固有业务协调发展;通过动态的监控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以及完善的档案管理,公司严格控制固有资金的投资风险,重要投资进行风险分析支持。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落实监管、股东及公司内控管理要求,持续优化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整改工作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计范围覆盖监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等相关领域,切实履行第三道防线职责。2025年全年实施内部审计项目10项,审计发现问题32个,审计发现问题的广度、深度和内审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入推进落实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公司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机制。 4.5.1.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严格筛选借款人等交易对手,高度关注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的风险因素。同时,公司对抵质押品审慎评估,严格控制抵质押率,并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确保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公司审慎开展固有业务,严格筛选借款人等交易对手,高度关注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的风险因素。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25年末,信托资产投资、固有资产投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自有资金证券投资未突破公司确定的风险容忍度限额。 4.5.1.3 流动性风险状况 公司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使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公司遵循审慎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原则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截至2025年末,公司流动性未实际出现资金缺口和大额流动性风险暴露。 4.5.1.4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三道防线职责。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1.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政策风险等。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发生因上述风险造成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加强项目运行前端的风险管控,以尽职调查为重要风控抓手,科学评估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与意愿,筛选现金流充裕且第二还款来源稳固的项目,辅以有效的信用增级措施,如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品进行评估,对担保物的充足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等,切实提高信用风险的保障系数。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公司深入研究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的各种风险因素,持续跟踪抵质押物价值对融资本息的保障系数,加强监测有关还款来源的变化情况,持续加强业务日常监测、换手查访、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督导落实的力度,有效落实项目到期兑付资金安排监测机制,持续高效开展项目后续管理,并根据具体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确保项目信用风险的可控、可测、可承受。 4.5.2.2市场风险管理 第一,公司高度重视市场价格风险因素的管理,不断强化对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与管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严控因宏观政策调整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第二,在业务评审环节,公司详细评估项目的市场风险;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子、情景的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第三,公司对市场风险的研究较为充分、投资行为较为审慎。第四,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制定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执行该配置计划及风险容忍度指标;第五,公司健全信托业务市场风险管理,落实盯市管理、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4.5.2.3 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一是遵循审慎性、适应性、合理性、持续改进与有效性原则,建立并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开展压力测试检视信托产品和固有业务的流动性风险;二是完善制度及预警机制,加强对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的流动性应急预案和安排;三是公司结合不同业务类型,综合考虑底层资产情况执行相应流动性管理方案。 4.5.2.4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三道防线职责;将操作风险防控嵌入各项业务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在制定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时,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缓释;持续培育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明确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将操作风险管理情况纳入公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评价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2.5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公司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4.5.3净资本管理 2025年末,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净资本127.21亿元,各项风险资本60.02亿元,净资本与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之比为211.93%,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低于100%标准;净资本与净资产之比为74.71%,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低于40%标准。2025年末净资本监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4.6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和经营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闭环管理体系,推动消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完善消保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修订消保制度6项,覆盖消保考评、消保审查、销售可回溯管理、合作机构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核心领域。二是聚焦全流程管控。强化事前审查,从源头把控风险,将消保审查嵌入产品设计、营销宣传及合同拟定等前端环节;规范营销推介,严格执行销售适当性管理,杜绝误导性宣传;通过内规落实与专项治理双轮驱动,推动消保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月、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教育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官方公众号开设“财富智慧系列”,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传播,提升金融知识普及的覆盖面与实效性。2025年度,累计收到投诉件共计47笔(含重复投诉);投诉主体涉及30户自然人及2户机构借款人。地域分布上,江苏省(6笔),广东省(5笔),投诉量居前;甘肃省、江西省、上海市各2笔;业务类型主要集中在个人消费贷款类和理财类业务。公司严格执行投诉处理闭环机制,全年投诉答复率及15日办结率均达100%,金融消费者整体满意度良好。 4.7企业社会责任 一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帮助对口甘肃省天祝县成功引入社会帮扶资金10万元,用于天祝县心理教师培训及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慈善项目;帮助销售农产品31.61万元,成功引入上海1家企业与当地签订长期农产品销售合同。设立系列乡村振兴信托计划,重点围绕农产品、基础教育、困难群体等方面深度参与,持续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金融活水。二是大力拓展慈善信托。2025年共落地慈善信托24单,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教育助学、医疗求助等领域支持力度,先后设立“交银瑞善润禾教育慈善信托”、“交银瑞善儿童医疗慈善信托”、“交银瑞善视界同行慈善信托”等信托产品,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 5.1.2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负责人:余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余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英 5.1.3合并及公司利润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负责人:余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余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英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企业负责人:余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余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英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企业负责人:余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余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英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负责人:余桑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汪俏冰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负责人:余桑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 汪俏冰 5.2.3信托项目净资产变动汇总表 信托项目净资产变动汇总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公司负责人:余桑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 汪俏冰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底固有不良资产均为历史信托风险项目,2025年内无新增风险暴露项目。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按照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年度共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为71,914.76万元,为信托手续费收入67,669.48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245.28万元(本年度合并口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含合并抵消影响)。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 表6.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投资、融资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投资类、融资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发挥信托功能优势,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围绕信托“三分类”加快业务转型,加强产品创新,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居民养老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1)科技金融。公司发挥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优势,加大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持力度。年内投资科创债券同比增长144%。设立上海科创S母基金,完成多个硬科技项目直投,涵盖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卡脖子”关键领域,前期投资私募股权基金间接支持11家科创企业成功上市。 (2)绿色金融。公司围绕新能源电站、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绿色建筑等领域,加强业务创新,持续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报告期末,公司绿色贷款、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投资等绿色金融余额同比增长33.31%。“交银国信·上汽恒旭绿色能源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评中国信托业协会“2025年绿色信托十大案例”。 (3)养老金融。公司发挥信托功能优势,持续丰富养老信托产品供给,探索支持养老产业和养老事业发展。年内落地养老服务信托规模同比增长915%;投资全市场首单养老产业债,落地公司首笔投向养老产业的信托贷款,支持养老社区建设、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4)标品投资信托。公司不断丰富资产类型和投资策略,提升组合投配能力,打造“固收+”产品特色。报告期末,公司直销/代销类固收标品规模较年初增长19.03%。公司固收标品“汇益7号”、TOF产品“风云68号”分别荣获中国证券报“三年期固收产品金牛奖”和“三年期混合产品金牛奖”。 (5)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报告期末,公司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存续规模较年初增长30.27%。“瑞嘉系列传承信托”历经五次升级,资产类型覆盖资金、保单、股权等,支持二十余种场景分配,在资产隔离、财富传承、企业治理、资产配置等方面独具特色,获评上证报“最佳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产品奖”。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表6.5.1 固有业务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信托业务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关联交易明细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固有财产与关联方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信托与关联方的资产端关联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 无。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情况 本报告期母公司向股东分配2024年度股利4,481.23万元,2025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0,939.67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5,396.36万元。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7,093.96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公司已计提的一般准备余额为119,201.11万元,符合上述监管储备要求,本年度不计提一般准备; 3、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监管要求,信托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计提比例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以不再计提。2025年末,公司注册资本576,470.59万元,已计提的信托赔偿准备金115,294.12万元,达到注册资本20%,本年度不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 4、本年度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 7.1.2合并报表情况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0,878.6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80,878.63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8,645.94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25年无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变动: (1)2025年1月,根据本公司2025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童学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赵海慧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2)2025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核准兰国光董事任职资格。 (3)2025年3月,根据本公司2025年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张文任本公司董事长。2025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核准张文董事长任职资格。 (4)2025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核准夏华龙董事任职资格。 (5)2025年11月,经公司2025年股东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原监事会成员职务相应免除,即颇颖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长职务、李琳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李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6)2025年12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余桑任本公司董事、总裁。赵海慧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职务。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无新增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行政处罚的情况。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5年6月20日,公司在《金融时报》第三版面对张文任本公司董事长进行了公开披露。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在《金融时报》第七版面对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修改章程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简要内容:(一)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童学卫变更为张文。(二)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股东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复核准,并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备案手续。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在《金融时报》第六版面对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简要内容:经本公司2025年股东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颇颖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长职务,李琳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李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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