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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五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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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3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的法定名称 中文: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缩写:中信信托) 英文:CITIC TRUST CO., LTD. 2.1.2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天贵 2.1.3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邮政编码:100004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s://www.citictrust.com.cn 2.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涂一锴 办公电话:010--59902998 办公传真:010--84861380 电子信箱:djb@citictrust.com.cn 2.1.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 2.1.6年报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2.1.7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1.8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B座29层 2.2公司组织结构图 ■ 注:公司组织结构图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实际情况为准。 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表3.1.1 ■ 注: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3.1.2董事 表3.1.2-1(董事长、董事) ■ 注:选任日期以监管机构核准日期为准。 表3.1.2-2 (独立董事) ■ 注:选任日期以监管机构核准日期为准。独立董事由公司原股东会选举产生,本公司股权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后,上述董事继续履职。 3.1.3监事 表3.1.3 ■ 注: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上述非职工监事由公司原股东会选举产生,本公司股权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后,上述监事继续履职。 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京金复〔2026〕47号),核准本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根据章程修改内容,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现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1.4高级管理人员 表3.1.4 ■ 注:本报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实际任职情况为准,并已就报告期内的相关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 3.1.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738人。 表3.1.5 ■ 4.经营管理 4.1经营愿景、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愿景:致力于成为国家放心、客户信赖、员工幸福的卓越信托公司。 4.1.2经营目标:产品领先、能力领先、业务领先、效益领先、管理领先。 4.1.3经营方针:聚焦“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子公司业务”三大业务板块,遵循“以信托业务为核心增长动力源、以固有业务为稳健发展压舱石、以子公司体系为协同赋能加速器”发展路径,坚持以服务客户为中心,将系统化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做为发展基石,以服务领先构建值得信赖的服务信托影响力,以专业领先构建有特色的资产管理产品力,以协同领先构建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整合力,发挥固有投资“压舱石”作用,锚定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两个目标,以优秀人才队伍为支撑,以金融科技为载体,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4.1.4战略规划:围绕“打造具有信托特色的私募资产管理机构”的战略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秉承“无边界服务、无障碍运行,有炽热情怀、有责任担当”的价值理念,以“实体经济的助推器、人民财富的守护者、信托服务的践行人”为发展使命,遵循信托行业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优化业务结构,强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加强业务精细化管理保障,推进数字化转型,切实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4.2经营业务 公司经营业务: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下属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五五”发展思路,统筹业务转型和风险化解两大任务,深入推进金融“强核”工程,强化生产组织能力,织密内控合规体系,筑牢风险管理防线,加快数字化转型,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增效能,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26亿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3.79亿元,归母净利润30.52亿元,上缴国家各项税费19.37亿元。 4.2.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基于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的业务。2025年末,公司信托资产余额为37,93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信托项目3,441个,实收信托42,782亿元;为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367亿元。顺应监管导向,信托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资产服务信托规模占比达到47%。 4.2.1.1资产服务信托 资产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以及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截至期末,公司资产服务信托规模17,953亿元,在规模稳步上升的同时,呈现出诸多亮点与特色: 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领域,公司已深耕11年,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在受托规模、客户数量、创新服务等多个核心维度上,稳居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行业首次批量办理家族信托受托人变更;针对企业家客群,通过持续优化多资产家族信托服务方案,落地多单非上市公司股权家族信托、债权家族信托、全市场投资家族信托,为上市公司实控人搭建信托持股架构,以制度化方式筑牢上市公司控制权长期稳定性。公司围绕中信金控“中信企业家办公室”倡导的“人-家-企-社”四个维度,为企业家提供资产配置管理、专业信托架构搭建、企业治理、家族慈善定制等综合服务和境内外跨境解决方案,打造“1+1+N”全方位的企业家办公室服务体系,满足客户专属化、定制化、全景化特色信托服务需求;同时,积极践行信托业务分类新规指引,开展家庭服务信托、特殊需要信托、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等业务。 在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领域,公司作为年金行业中唯一的信托型受托人,持续推进企业/职业年金服务信托业务,受托管理业绩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受托管理的中信集团企业年金计划,圆满完成了年度受托管理目标,管理规模持续增长;盈盈长青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展业顺利,新增七家参保企业;在受托广东、浙江、辽宁、广西职业年金业务基础上,再中标五个省级职业年金计划法人受托机构,实现两个省或省部级职业年金受托管理资格转正,持续提升在年金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 在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领域,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持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业务,大力拓展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服务信托业务,报告期内首次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普惠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 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公司持续深化创新特殊资产业务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落地全国首家上市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深入服务金融行业风险化解,再次落地某系列国家级风险处置受托业务;积极响应北京市政策试点,落地全国首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相继获聘广州市湾区国际重组中心重组协调人和深圳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重组金融机构;稳步推进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等多个大型专项服务信托项目的运营,存续业务规模超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 4.2.1.2资产管理信托 资产管理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销售信托产品,并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 截至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信托规模19,4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投资研究、运营服务等多方面专业能力,构建以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为主,涵盖权益类信托计划、混合类信托计划等不同风险和收益特征的产品线。在资金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受托人管理职责,积极满足机构客户与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在资产端,制定《2025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暨服务实体经济实施方案》,优化“五篇大文章”业务管理机制,鼓励新增业务聚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与实体经济,扩大优质信托资产来源,引导公司业务发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公司凭借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两支产品荣获中国证券报第四届“信托业金牛奖”。 4.2.1.3公益慈善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以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信托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信托,资助方向涵盖扶贫济困、人才奖励、教育支持、社区照顾、养老支持、医疗帮扶等多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3单,累计备案规模约17.6亿元,备案规模位居行业第一。2025年,公司新增备案慈善信托6单,另有3单存续慈善信托完成规模追加,合计新增备案规模约1.1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信托资产运用种类与资产行业分布如下: 表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2.2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的展业原则是在净资本覆盖率和杠杆率的约束下,优化资产配置,实现固有资产增值目标,并支持信托业务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2025年,固有业务坚持稳健投资,立足多元资产配置,全面提升固有投资能力,债券投资逆势实现稳健收益,有效把握权益投资市场机会,提升权益仓位,增厚投资收益。 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固有资产总额417亿元,同比增长7%。 表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2.3下属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设有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聚信)、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中信信惠)、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等下属公司,共同打造涵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外资产管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的综合资产管理平台。 中信聚信期末管理资产规模超400亿元人民币。公司着力于深耕权益类一级市场投资,高端制造领域投资基金成效显著,已投37个股权标的中90%为“国家级高新企业”;获评融中“2025年度中国最佳募资早期投资机构”“2025年度中国最佳回报早期投资机构”和“2024-2025年度中国先进制造领域最佳早期投资机构”等十余个奖项。中信信惠围绕战略核心,在投资与信托业务上取得关键进展:深化对能源央企的战略投资,完成长期权益布局,有效推动业务收入结构优化与价值创造;牵头落地70亿港元对上市公司纾困融资,同时带动信托业务受托规模提升至22亿美元,彰显了大规模复杂项目的执行能力。中信保诚基金专注发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末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982亿元,创历史新高。公司凭借基本面研究及多元化布局,持续为投资者提供回报,旗下共有21只基金产品近一年业绩位列同类产品前30%,2025年中信保诚基金荣获中债指数用户综合评价“业绩表现卓越机构”等多项权威荣誉。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局势动荡和国内新旧挑战交织 从国际看,“逆全球化”态势加剧,贸易限制措施升级,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增多,严重干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经济合作受阻;地缘政治冲突频发且长期化、复杂化,影响全球能源、大宗商品及金融市场稳定,加剧国际市场不确定性与波动性。从国内看,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供强需弱矛盾突出,市场预期偏弱,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和增收难度加大,部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 (2)行业竞争格局持续演变 在资产管理信托领域,信托公司面临的竞争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类资管机构凭借自身在客户基础、渠道资源、投资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拓展资管业务边界,与信托公司在资产配置、产品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竞争。在资产服务信托领域,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各信托公司纷纷加大投入和布局,抢占份额,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业务拓展难度加大。 (3)金融市场风险的影响 当前信托行业正处于向标品信托、净值化转型的关键期,金融市场风险加剧,股票、债券、大宗商品等资产价格震荡,考验产品估值模型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增加了信托公司资产配置的难度和风险,易引发产品净值波动,也对公司投研团队的专业深度、模型构建能力、交易执行效率提出全新要求。 (4)盈利模式转型面临多重挑战 传统信托业务规模持续收缩,新兴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阶段,面临专业人才短缺、运营成本较高、市场认知度不足等诸多问题。市场竞争秩序、定价机制等有待进一步规范。 4.3.2促进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1)新规重塑制度优势,本源业务定位清晰 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将信托业务明确划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从制度层面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业务边界的清晰界定,使信托公司能够聚焦主业,发挥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的独特制度优势,在财富传承、风险处置等细分领域构建核心竞争力。 (2)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财产登记试点破解痛点 北京等地率先建立不动产、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机制并推动落地,为全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完善提供了“首都样本”。这一突破解决了长期困扰信托行业的财产登记难问题,使房产、股权等非现金资产能够有效“装入”信托,为养老信托、家庭服务信托等普惠型业务的发展打通了关键堵点。 (3)养老金融需求迫切,普惠信托开辟新蓝海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3亿,占全国人口的22.0%,养老问题成为民生重点。信托公司主动降低门槛,推出起投门槛30万元的养老服务信托产品,配合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帮助老年群体实现“以房养老”和财富传承双重目标,养老信托正从高端定制走向普惠民生。 (4)差异化竞争格局初显,头部机构引领专业发展 信托公司正结合自身股东背景和资源禀赋,在综合金融服务、产业服务等细分领域深化专业布局。部分机构聚焦能源、海洋等主业深耕供应链金融,部分机构在年金管理、慈善信托等领域建立专业优势,行业正形成“标准化框架+特色化能力”并行的发展格局。 (5)中信集团综合优势明显,内部协同战略赋能助力 中信集团和中信金控不断夯实“产融协同”“融融协同”的体制机制,公司作为中信集团的金融子公司,将继续紧紧抓住集团和金控协同战略的有利契机,在“一个中信、一个客户”的架构体系下,进一步整合客户资源,增多产品种类,拓展服务领域,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步伐,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核心竞争力。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控制贯穿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各层面,并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形成全员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内控环境。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以依法合规经营为根本准则,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管理理念,建立了涵盖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运行原则、操守规范的内控文化体系。持续构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管理需要的内部机构发展机制,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将“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根本遵循,大力倡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勤勉奋发,雷厉风行”32字中信风格,通过制度规范、考核激励、讲座培训、执纪问责等多种方式,倡导和实践“合规为本、风控先行、全员参与、价值共生”的内控核心理念,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内控文化氛围;重视法治教育与合规宣传工作,强化全体员工的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制定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规范人员聘用、培训、考评、晋升、离职、内部调动等管理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行为文化等多层次切入,通过制度规范、考核激励、讲座培训、执纪问责等多种方式,倡导和实践内控核心理念,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内控文化氛围。公司始终坚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理念,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底线,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合规内控管理基础,持续推动合规文化理念以及合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涵盖公司治理、风险合规、稽核审计、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明确了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各业务流程的控制节点及控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制度体系的清理、规范工作,现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高效,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顺畅运行。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合规为底线原则,充分履行独立监督职能,切实发挥风险控制第三道防线作用。内部审计立足监管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围绕公司战略转型与决策部署,把牢内审工作定位方向,持续对重点业务、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开展审计。聚焦重点转型业务开展专项审计,推动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本源、重塑信托功能定位;锁定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管理及外部审计信息安全管理;强化领导人员履职监督常态机制,适时开展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转型时期领导干部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紧盯监管关注重点,持续开展指定领域的专项审计,保障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等领域合规运行。内部审计坚持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三个到位”整改标准,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年度内加大集中整改期的验收力度,定期督导整改进度,严审整改措施、严控整改期限、严把整改标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升级系统、加强监测、风险处置、开展问责等方式,积极促进审计成果向管理资源转化,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以风险管理服务业务发展,以风险管理促进价值提升”的核心理念,遵循全面性、匹配性、有效性、独立性、协调性的基本原则,依托“四层三道”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归口部门专业化管理”立体化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了全面统一、分层分类、专业高效、技术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了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理,有效监控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4.5.2风险状况及管理策略 4.5.2.1信用风险 公司信托业务信用风险压力仍主要来自涉众非标业务。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始终落实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政策,严守不得新增隐性债务的红线。 固有业务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固定收益类资产。公司在业务审批及投贷后管理各环节做好信用风险的识别、研判、缓释与化解工作,定期评估固有资产质量,执行资产五级分类,计提了充足的拨备。 4.5.2.2市场风险 信托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信托合同进行投资运营,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整体运行平稳,信托业务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 固有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固有权益类资产。公司通过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执行严格的投资授权、进行有效的限额管理等管理措施,固有业务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 4.5.2.3操作风险 公司持续完善制度管理,加强流程规范,强化监督问责机制;业务部门设置内控岗,注重员工操作风险意识的培养,着力提高员工素质和责任心,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引发操作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严重操作风险事件。 4.5.2.4合规与法律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落实监管政策,从严执行内部制度,持续做深、做精、做细各项合规管理工作,严守合规底线,不碰法律红线,持续强化合规文化理念,将合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合规与法律风险。 4.6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高度重视净资本管理,加快资本管理体系建设,保证资本扩充与业务发展匹配。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13亿元,公司净资本余额为277亿元,净资本覆盖率154%,高于100%的监管标准,各项指标均处于监管要求的较好水平。 单位:人民币亿元 ■ 4.7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严格贯彻落实监管各项部署要求,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度纳入经营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健全工作制度、优化流程机制、强化系统支撑,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4.8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积极推动ESG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业务实践,将ESG相关议题纳入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业务实践和制度体系当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社会民生,以自身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发布《2024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方位展现了国有金融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使命担当。这是公司连续发布的第四份年度ESG报告,受到主流财经媒体专题系列报道。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创新业务模式,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方面,公司持续丰富绿色信托产品供给,深耕传统信贷业务,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搭建股权投资平台,助力绿色企业成长;大力发展资产服务信托,全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5.报告期末及比较式会计报表 5.1固有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天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涂一锴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楠 5.1.3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天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涂一锴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楠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天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涂一锴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楠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吕天贵 主管信托财务负责人:戴家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永生 5.2.2信托项目利润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吕天贵 主管信托财务负责人:戴家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永生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1.2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 注:2012年,公司出资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报表的基准日为2012年4月17日。2014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聚信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2017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聚信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14年,公司出资15.83万元受让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限公司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报表的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2015年3月,公司以现金3,173.83万元向中信信惠增资。2015年10月,公司以现金3,073.82万元购买中信信惠少数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49%),由此取得对中信信惠100%股权。2018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信惠增资137,833.40万元。2021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信惠增资63,685.00万元。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6.3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分类标准,本年度公司固有资产质量情况是: 表6.5.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表 6.5.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1.3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情况 表 6.5.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前五名 表 6.5.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1.5固有贷款前五名 表 6.5.1.5 ■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 6.5.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表 6.5.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统计未包括尚未清算的开放式信托项目本年度内发生的申购和赎回金额,故期初余额=本期清算+本期新增≠期末余额 6.5.2.4信托创新成果 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创新,在养老金融、普惠金融、特殊资产处置服务、公益慈善信托、协同业务等领域取得模式突破和新的展业成果。 (1)养老金融 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环节与必要环节,养老金融在推动金融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响应人民需要,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探索养老金融业务创新模式,为养老金融大文章贡献信托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助力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公司作为年金受托领域信托行业的唯一代表积极开展年金服务信托,凭借扎实的受托能力和业绩表现,业务规模已突破千亿元。公司持续为中信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报告期内新增南京钢铁等四家集团子公司加入,为集团成员单位及职工提供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盈盈长青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作为集团首支全牌照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报告期内展业顺利,新增七家参保企业,进一步提升中信年金业务市场影响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职业年金服务信托拓展窗口期,在职业年金业务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成功新增五个省级职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资格,顺利实现两个省或省部级职业年金受托管理资格转正,在养老金融受托领域持续获得市场认可。报告期末,公司年金服务信托业务规模合计1,091.63亿元,整体受托管理规模保持增长,专业能力与服务范围得到进一步巩固与拓展。 同时,公司持续关注老年客群需求,积极探索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实业广覆盖”综合优势,切实围绕中信金控“信未来 信养老”品牌战略,与中信银行、中信保诚人寿、中信养老组成“金融+实业”融合团队,创新推出行业内首个“银行+保险+信托+产业”四位一体的信托养老服务业务,受到新华网等权威媒体报道。该方案实现了客户在养老资金专业管理、财富有序传承、养老服务精准对接及养老账单信托支付等多项核心诉求,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养老综合解决方案。 (2)普惠金融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惠民生、促消费的大政方针,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设立安心系列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将信托制度运用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安全消费生态。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构建与普惠金融领域高度契合的投资图谱,积极顺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趋势,全面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做强信息化系统、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坚守风险防控底线,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等方式加速资产流转带动业务发展。 (3)特殊资产处置服务 公司持续深化创新特殊资产业务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落地全国首家上市房地产企业司法重整服务信托;深入服务金融行业风险化解,再次落地某系列国家级风险处置受托业务;积极响应北京市政策试点,落地全国首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相继获聘广州市湾区国际重组中心重组协调人和深圳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重组金融机构;稳步推进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等多个大型专项服务信托项目的存续运营,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提供支持。公司作为中信金控财富委特殊资产工作室主任委员单位,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实业”双重优势,为企业提供风险资产隔离、地方国企收并购、地产企业纾困、低效资产盘活、破产重整、债券投资等多元化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体现了公司的使命和担当。截至2025年末,公司特殊资产业务的管理规模超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 (4)公益慈善信托 2025年,公司新增备案的6单慈善信托兼具创新与特色:落地国内首个支持神经多样性理念、专注孤独症及相关精神和智力障碍群体的慈善信托,填补特殊群体公益信托赛道空白;深化基金会深度协同模式,形成“基金会+信托”双主体联动的专业运作范式,实现公益资金的规模化、专业化管理;覆盖教育、扶贫济困、特殊群体帮扶、公益组织支持等多元领域,精准对接不同社会公益需求,让公益资金从“一次性捐赠”转向“可持续投放”,为大额永续慈善提供了优质实践范本。 (5)协同业务 公司认真贯彻中信集团、中信金控协同战略和工作部署,落实金融“强核”工程,发挥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做好资源渠道整合,协同赋能作用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优化协同组织建设、推进协同系统应用、创新协同业务模式。公司与中信金租精准联动,联合光伏企业深度协同,构建“绿色资金供给+绿色资产托管+绿色项目执行”闭环机制,填补金融机构资产监管短板,精准匹配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化+分散化”发展需求,助力拓宽绿色融资渠道,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升级。打造以信托为枢纽和支付平台的中信“四位一体”信托养老服务模式,串联起金融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监护服务等多元服务主体,有效聚合中信“金融+实业”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协同制衡”养老服务生态。报告期内,公司落细落实“要出国、找中信”“来中国、找中信”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初见成效。公司联合中信金资、信银国际、中信证券国际等单位组建专项工作组,面对客户境外复杂融资需求,突破传统单点服务模式,协助客户完成融资置换及综合服务方案落地。年金业务领域,依托集团年金全牌照资源优势,公司再中标五个省级职业年金计划法人受托机构,实现两个省或省部级职业年金受托管理资格转正。盈盈长青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年内资产规模继续增长,管理业绩居全国同类产品的前15%。财富管理业务领域,公司与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开展的家族信托业务,以及与中信保城人寿合作开展的保险金信托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创新“全资产家族信托”业务模式,持续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严格执行信托合同约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处理信托事务、推进风险项目化解,全面履行受托人义务。公司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管理体系,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从2025年的税后利润提取5%(5,396.92万元)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准备金余额为215,592.57万元。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需要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事件,也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 表6.6.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公司本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共有43个,主要来自中信集团内部,表中为公司主要关联方。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此外,还包括与关联方发生债券正回购业务余额1,122,454.45万元,与关联方发生债券买入9,357,178.78万元、债券卖出5,400,972.32万元。 6.6.3.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关联方没有逾期不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没有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07,938.48万元,合并净利润为305,159.06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本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07,938.48万元进行分配,其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793.85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5,396.92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20.61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期初数+期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股东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芦苇辞呈,芦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亦不再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2025年2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涂一锴任公司总经理,并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2025年6月,涂一锴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涂一锴任公司总经理。 2025年5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选举涂一锴任公司董事;2025年8月,涂一锴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涂一锴任公司董事。 2025年5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选举吕天贵任公司董事;2025年5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吕天贵任公司董事长;2025年9月,吕天贵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吕天贵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2025年6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选举魏强任公司董事;2025年11月,魏强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魏强任公司董事,俞国容不再任公司董事。 2025年7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田明明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5年11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吴晓帆任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3月,吴晓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吴晓帆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5年11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超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4月,王超男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王超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5年12月,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并免去吕君芳监事职务,免去关颐监事职务;2025年12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吕君芳监事会主席职务;2025年12月,经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李东职工监事职务。上述人员的离任时间为公司收到监管机构作出修改公司章程批复文件之日。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和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2026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京金复〔2026〕47号),吕君芳不再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关颐不再担任监事,李东不再担任职工监事。 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事长吕天贵。 8.3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处罚的情况。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进行检查及提出整改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的检查组对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检查,并下发《现场检查意见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整改目标落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已完成大部分整改事项,对于短期内无法完成的事项也已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持续推进。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以及将长期坚持的措施,及时开展“回头看”,检视成效、巩固成果。 8.7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无。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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