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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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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7,50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661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61名,代表股份71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5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6,7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03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1名,代表股份71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7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61名,代表股份71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76%。其中现场出席0名,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61名,代表股份711,60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李昇平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昇平先生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宋小保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李昇平先生代为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4%;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1%。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3%;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9%;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股东郑小毅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7,500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股东郑小毅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7,500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股东郑小毅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7,500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510,678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丽蓉、吴晓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补充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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