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7.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98.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闲置情况进行现金管理,并依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随时对所购投资产品进行赎回以满足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本次审议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因此进行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但公司预计总体投资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为一年,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品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报告制度、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情况,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充分评估理财产品,择优选择投资标的,提升投资决策的审慎性。 3、公司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