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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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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或等额外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不等同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金额,实际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由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三瑞智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三瑞智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1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6年4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446,8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311,188.9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2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金额为12,142.83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由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由于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投入,短期内不可避免会出现部分资金闲置的情况。公司利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确保在募投项目有资金需求时能够随时赎回或支取,从而保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0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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