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黄源浩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公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15%股份的股东黄源浩先生,在2026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向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黄源浩先生提议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非累计投票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源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7.15%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5月14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8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具体内容及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6-0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5及议案7;黄源浩先生、肖振中先生、周广大先生、陈彬先生、张丁军先生、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7。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3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3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度科创板人工智能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至5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orbb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17:00参与由上交所主办的十五五·未来产业一一科创企业产业迭代与创新赋能之2025年度人工智能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 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彬先生 独立董事:陈淡敏女士 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至5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orbb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电子邮箱:ir@orbb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5年9月12日和2025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3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号)。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将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