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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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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9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止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98,761,19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0,370,9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58,390,29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会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事蒋倩女士、独立董事易静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9项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此之外,其余议案均以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建锋、戴韫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戴韫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海正药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40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489,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予以注销,具体详见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9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31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39号)。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8,761,196股减少至1,180,272,0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198,761,196元减少至1,180,272,09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管理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6月12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3、联 系 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5、传真号码:0576-88827887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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