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投资理财,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4、投资期限: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