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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43,141,494.57元,该情况将导致公司现阶段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也对公司未来的利润分配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涉及PE、PP、PVC系列,10余个品类、5,000多个规格,广泛应用于市政及建筑给排水、农用(饮用水及灌排)、市政排污、通信电力护套、燃气输送、工业流体输送、渔业养殖等领域。 1、公司产销情况 公司建立了“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业务作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依托各地经销渠道运营,销售网络覆盖了主要省份的地级以上城市和重要的县级城市;直销业务由公司直接对接大型企业集团战略采购、政府采购、大型项目开发商(或其总承包商)直接招投标等方式运营。 同时,公司采用常规产品安全库存和订单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营销中心接到订单后,首先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查询库存情况,如产品存货充足,则安排发货,如产品存货不充足,则向生产制造中心报送订单。生产制造中心根据收到的订单、历史同期销售情况以及产品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 2、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PE、PP、PVC等树脂,属于石化下游产品。对于国内原材料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公司均采购国产料;对于国内无法全部满足公司生产需要的部分原材料,公司采购进口料。目前,公司采购进口料是通过国内进出口公司或贸易公司采购,未直接从国外采购。 公司履行严格的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商,包括评价资信、规模、品质、物流、交货及时性等一系列指标,主要原料的采购都实行询价原则,以保证原材料质量、稳定供应和控制原材料成本。 公司能源主要为电和水。电力来自国家电网,电价完全纳入电力市场化;水主要来自当地水务公司,根据当地物价局核定水价计价。2024年,湖北省出台了多项政策以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在此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政策红利,通过优化用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等方式,降低用电成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地区的水价政策保持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继续按照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水价进行计费。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紧扣“转型升级”和“投入产出”主线,不断通过管理升级、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改造、设备更新、新工艺及新技术的应用等方式,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工作。 3、公司研发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紧密围绕塑料管道行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需求,依靠较高的技术基础和硬实力,以基础技术、应用技术、产品开发三级研发为基石,加强对节能、智能、环保、绿色高分子材料等方向的研究与储备,加大研发成果转化和面向市场的产品开发力度,以智能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积极发展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研制绿色+节能+智能的优质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包括高性能PVC-C消防管道、煤矿井下用塑料管(通用液体管)、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给水编织钢丝增强复合管、新型高模量/高抗冲PVC给水管、新型多层PPR管材、新型高抗压七孔梅花管、PVC-UH管、PE-RTⅡ热力保温管八大项产品,研发投入3,226.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62%,研发人员194人,占公司员工比例的16.23%,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团体标准2项。 面对行业竞争加剧与政策环境变化,公司将在现有技术积累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差异化”构建护城河,系统规划研发项目。未来公司将聚焦智慧数字管网、智慧农业设施、高性能PVC-C消防管道系统、特殊介质输送管道、海洋工程抗盐蚀材料等前瞻领域,围绕着绿色、智慧、市场需求、高附加应用等关键主题,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1)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传票》以及《民事诉状》等文件,因资产转让事项纠纷,湖北隆尚工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隆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继续履约并赔偿违约金。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湖北隆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湖北隆尚负担。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公司协助湖北隆尚变更土地使用权证,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土地纠纷案)》(公告编号:2026-001)。 (2)因经济纠纷,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汽车”)给付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工程款21,616.95万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但因被执行人梦想汽车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浙江精工以人格混同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为【(2022)内29执7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并对梦想汽车所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浙江精工追加本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申请。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追加顾地科技为(2022)内29执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2021)内民终58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于2025年7月23日递交上诉状。2026年3月16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二审裁定将本案件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公司已根据案件的进展及相关约定计提了预计负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3)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梦想汽车给付原告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工”)工程款、索赔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合计10,945.35万元。 因梦想汽车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宁夏建工于2025年8月20日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顾地科技为宁夏建工与梦想汽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25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件,法院对宁夏建工申请追加顾地科技为被执行人的请求予以受理。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宁夏建工追加顾地科技为宁夏建工与梦想汽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申请。宁夏建工不服此裁定,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6年3月6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追加公司为(2021)内29执26号宁夏建工与梦想汽车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公告编号:2026-006) 2、关联交易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万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342.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新增与控股股东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3,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该事项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 3、风险警示 (1)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40.1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1.2条的规定,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顾地科技”变更为“*ST顾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海龙)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了1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积极履行职责,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多份重要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我积极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需关注的事项提出针对性问题和建议。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我实际出席3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凭借专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等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及监督,并对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能力、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查。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5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以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6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蒋海龙 2026年4月29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道友)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了1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考虑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我实际出席3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在审计委员会中审议上市公司上述事项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我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督。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实际出席1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薪酬方案的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因该项议案涉及本人自身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本人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5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以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6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林道友 2026年4月29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来森)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了1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审议上市公司上述事项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在审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我实际出席3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我在审计委员会中审议上述事项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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