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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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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质量,以高水平治理护航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压实“关键少数”履职责任,强化担当引领与激励约束 公司将“关键少数”履职担当作为规范运作的关键抓手。报告期内,聚焦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公司治理规范、风险防控要求等核心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10场,定期发布资本市场监管动态双周报23份。公司“关键少数”切实主动担当、躬身践行,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及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李振国先生报告期内主动放弃领取报酬,与公司共克时艰;董事长钟宝申先生近两年已连续实施完成两次亿元股份增持计划,其中报告期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03,000股,增持金额8,694.04万元;立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公司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未来三年经营绩效与核心员工利益深度绑定,充分激发核心团队创造力。 2026年,公司将全面强化政策宣贯引导,深化“关键少数”在战略决策、经营提升与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优化外部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内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多维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报告、专项培训、专题沟通等强化决策支持和履职赋能;完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合理挂钩,建立追索支付机制;创新实施核心员工中长期利益共享机制,推动核心员工与公司“光储氢一体化”长期战略目标的契合。 五、落实“投资者为本”,建立透明互信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坚持“合规、透明、高效”的信息披露,连续九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报告期内,积极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通过上交所一键通投票提高股东对公司治理参与度。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将市值管理工作融入战略管理,提升公司内在价值。构建多维、立体化沟通体系,全年主动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在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中采用“视频直播+电话会议+文字互动”多媒体融合方式提升沟通质效;组织电话会议和现场调研近200场,参与券商策略会60余场,回复上证e互动和投资者信箱问题90个,举办四场“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大型调研活动,覆盖中小投资者200余人次,定期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1份,打通信息沟通壁垒,构建了透明互信的投资者关系。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优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深化双向高效沟通机制,全方位优化投资者交流体验。常态化开展不少于3次高质量业绩说明会,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直面市场关切;通过股东会、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等多元形式,搭建董事长、高管团队与投资者“面对面”深度交流平台,主动精准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说明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进展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1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隆22转债”于2022年7月11日进入转股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290,000元“隆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6,328股。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578,049,736元增加至7,578,066,06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0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5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修订对照表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钟宝申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宝申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刘学文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学文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田野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野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白忠学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忠学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印建安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印建安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李姝璇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姝璇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陆毅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陆毅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李美成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美成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周喆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喆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刘晓东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报告期内离任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发放,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李姝璇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为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周五)14时在西安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六、七、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6-020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为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隆基精控及其子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隆基精控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以上担保对象含隆基精控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预计额度中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投资”)拟与核心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汇智共远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远”),并由公司向汇智共远转让隆基精控0.7872%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宝申、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田野、董事白忠学、董事会秘书刘晓东作为关联自然人,拟通过认购汇智共远部分合伙份额间接持有隆基精控0.25%股权。由于隆基精控其他股东持股分散且多为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办理担保手续复杂,为提高融资效率,本次担保由公司和控股股东李振国共同提供(李振国按其在隆基精控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鉴于关联人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刘晓东和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钟宝申,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刘学文,女,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3、田野,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人。 4、白忠学,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兼光建事业部负责人。 5、刘晓东,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以上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隆基精控其他股东持股分散且多为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办理担保手续复杂,为提高融资效率,本次担保由公司和控股股东李振国共同提供(李振国按其在隆基精控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综上,该担保安排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隆基精控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储能业务发展,被担保方具备足够的偿债和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237.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43.70%,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233.56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6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郑紫云,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郑紫云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郑紫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齐阳,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齐阳202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齐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紫云、签字注册会计师齐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275.6万元(含税),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106.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在上述定价基础上调整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毕马威华振在审计活动中严谨、负责、专业的工作态度,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9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充分调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加速推动公司光储一体化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投资”)拟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并由公司向以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精控”)1.5743%股权,交易总额32,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隆基精控部分股权,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的绑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凝聚力,加速推动公司光储一体化业务发展,稳步推进公司从“光伏产品提供商”向“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的转型跨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投资拟与核心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汇智共远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远”)、汇智共联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联”),并由公司以4.523元/股向以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转让隆基精控1.5743%股权(对应隆基精控注册资本7,074,950元),交易总额32,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隆基精控部分股权,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的绑定。 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宝申、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田野、董事白忠学、董事会秘书刘晓东作为关联自然人,将通过认购汇智共远部分合伙份额间接持有隆基精控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李姝璇已回避表决。 (三)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隆基精控股权的关联自然人如下: 1、李振国,男,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 2、钟宝申,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刘学文,女,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4、田野,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人。 5、白忠学,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兼光建事业部负责人。 6、刘晓东,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隆基投资拟与以上关联自然人及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各方出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员工持股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平台的核心员工将根据本人在员工持股平台中的认缴份额按时、足额出资,该等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公司不为员工提供贷款、担保及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拟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一)汇智共远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注:汇智共远尚未成立,其工商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股权结构及关联自然人认缴出资情况 ■ 汇智共远有限合伙人隆基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所持合伙份额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主要用于后续核心人才的保留和引进;有限合伙人李振国、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刘晓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他合伙人均为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汇智共联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注:汇智共联尚未成立,其工商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股权结构及关联自然人认缴出资情况 ■ 汇智共联有限合伙人隆基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所持合伙份额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主要用于后续核心人才的保留和引进;其他合伙人均为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隆基精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基精控基本情况如下: ■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隆基精控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隆基精控32.6189%股权,并接受隆基精控股东SHI MINJIE、上海轻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精控旭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共创旭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阴小蕾、黄锋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隆基精控63.8795%的表决权。 公司拟分别向汇智共远和汇智共创转让所持有的隆基精控0.7872%和0.787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隆基精控31.0446%股权,合计拥有其62.3051%的表决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交易前后隆基精控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上表合计数与分项数之和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 (五)交易标的最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与隆基精控及相关方签订增资协议,先后向隆基精控增资6,554.4717万元和2,222.9976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隆基精控注册资本由36,162.6450万元增加至44,940.1143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注册资本已经实缴。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829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市场法评估后的隆基精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03,244.38万元。 (六)其他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五、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与核心员工共同投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各方出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公司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隆基精控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中企华评报字(2026)8295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4.523元/股。其中:汇智共远拟受让隆基精控0.787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37,475元),交易金额为16,000,000元;汇智共联拟受让隆基精控0.787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37,475元),交易金额为16,000,000元。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本次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隆基精控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2,484.12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3,244.38万元,两者相差760.26万元,差异率为0.37%。 市场法是通过与资本市场上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市场法能够更加直接的反映资本市场上相同或相似企业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被评估公司隆基精控目前处于产品结构和区域调整阶段,未来收入的不可确定性较大,收益法无法体现企业的实际市场价值。因而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更贴近市场认可。因此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隆基精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03,244.38万元,增值率为521.50%。 公司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隆基精控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4.523元/股。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与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各方出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隆基精控股权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与交易标的评估值不存在差异,且交易价格不低于公司持有的隆基精控股权成本,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相关合伙协议及股权转让尚未签署。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员工持股平台运作机制、签署合伙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等事宜。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及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间接持有隆基精控部分股权,有利于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的绑定,提高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创造力,促进公司光储一体化业务快速发展,推进公司向“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战略转型,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隆基精控的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李姝璇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1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120.3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于2025年第四季度拟计提减值准备93,120.36万元,主要包括存货因主要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而计提跌价准备44,137.39万元,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因项目停建、设备淘汰等原因计提减值准备23,634.03万元和20,236.1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326.76万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83.79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64.40万元,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2,709.05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71.23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120.3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拟全额计入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合并净利润74,466.0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与目标审查,制定可持续发展相关指标考核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未涉及伦理科技相关领域,该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7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2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且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419,556,843.8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01,010,361.15元。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且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3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隆基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隆基绿能”)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837,504,000股新股。本公司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绿能全体股东(总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833,419,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5,400,498.3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828,017,156.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31日实际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55,482,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9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61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实际发行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964,962,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30号验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减免本公司发行登记费用不含税金额350,00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6,965,312,2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9年5月7日、2021年4月23日、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指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公司保荐机构更换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2023年9月5日,公司(甲方1)及相关子公司(甲方2)(甲方1与甲方2合称甲方)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乙方)、中金公司(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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