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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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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单位:万元
  ■
  2024年农产品加工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农产品加工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5年度较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下降原因: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保持低位运行,整体经营相对稳定;第四季度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系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部分联营企业当期经营亏损,叠加公司受债务逾期事项影响,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滑所致,具体原因如下:基于对客户信用状况及回款风险的审慎评估,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34亿元,较2024年度的0.07亿元大幅增加;部分联营企业受计提减值损失等因素影响产生经营亏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减少,2025年预计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13.76亿元,较2024年度的1.41亿元由盈转亏,形成较大亏损。
  受债务逾期事项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2025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8.27%,收入规模的下降导致经营利润出现相应程度下滑。
  3、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主营煤炭、石油化工品等贸易业务,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厦门国贸、厦门象屿、建发股份等公司。
  国内主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由于其业务范围以及在大宗商品的经营品种、经营区域及模式、分类披露信息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同行业公司数据可比性较弱。其中,厦门国贸主要业务范围为供应链管理和健康科技业务,其供应链板块主要经营金属及金属矿产、能源化工、农林牧渔等。厦门象屿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大宗商品经营、大宗商品物流、生产制造等业务板块,其大宗商品经营板块主要经营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新能源等。建发股份主要业务范围为供应链运营、房地产业务、家居商场运营业务等。其供应链运营业务板块主要经营金属材料、浆纸产品、矿产品、农产品、能源化工产品等。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公开数据显示,2025年厦门国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89%、18.64%;建发股份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28%、467.12%。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保持相对一致。
  (2)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亏损、债务逾期、银行账户冻结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上述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可能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改善公司流动性状况及经营能力,公司管理层已制定并拟实施相应应对措施,预计可通过相关安排获取充足的资金支持及经营成果,以满足公司未来可预见十二个月内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核心业务聚焦与复苏:公司2026年以 “风险处置、止血保生、稳健复苏、合规经营” 为主线,聚焦煤炭、可再生油品、农产品加工三大核心品类。煤炭业务聚焦海外核心区域并保障稳定现金流;可再生油品业务搭建交易体系、拓展战略合作客户;农产品加工业务推进委托加工合作,待原料供应稳定后落地复工,全力盘活核心资产。
  (2)团队优化与人才储备:团队策略由扩张型转向收缩型,保留核心岗位与业务骨干,优化冗余人员以严控人工成本,同时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围绕全球业务布局强化国际化人才与海外团队建设,深化农产品、可再生资源领域专业人才引育,加强ESG相关能力建设与人才储备,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3)债务危机化解:公司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债权人保持深入沟通,合理调整债务到期计划。同时,与其他银行的贷款展期也在有序推进解决中,将尽量减缓公司融资性现金流出压力,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并逐步下降。
  (4)内部管理及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组织机构建设,按照规范公司治理要求,持续优化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业务导向,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合规内控要求,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及内部审计体系。
  公司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公司在未来12个月可持续经营。公司不存在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3)是否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应对当前情况的主要措施,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消除上述事项及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应对措施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当前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国内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一定影响,该事项在客户回款资金归集及供应商款项支付环节形成了操作限制,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造成了阶段性阻碍。但是公司海外子公司主要账户正常,且能动用的货币资金也正常,而且国内账户实际冻结及银行限制出款金额较小,截止2026年4月24日,实际冻结及银行限制出款金额占2025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27%,因此不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业绩预告显示,受公司部分客户涉及诉讼等事项的影响,公司对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计提了较大的信用减值损失。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欠款方的往来款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往来款余额、账龄情况、坏账计提金额及比例;(2)结合上述情况、信用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客户偿债能力变化等情况,说明本期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及前期计提是否充分,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回复:
  (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欠款方的往来款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往来款余额、账龄情况、坏账计提金额及比例;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与客户开展煤炭购销业务所形成,相关交易均基于正常商业实质开展,主要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约97.25亿元,坏账准备余额约16.48亿元,本期补提坏账准备约15.30亿元。
  公司客户数量较多,且部分客户存在业务同质性,因此公司对客户进行分组管理与分析。结合不同组别客户的风险特征,公司对其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研判,评估多情景下预计现金流量的分布情况,并根据各情景下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及情景发生概率,计提相应预期信用损失。基于上述分析与评估结果,公司对各组别客户的应收款项单独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
  前期,公司主要依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及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因公司相关风险事项外溢,部分客户出现涉诉、账户冻结、流动性受限等情况,客户信用风险分层特征明显。公司结合客户类型、经营状况、涉诉情况、回款能力及行业环境,进一步细化信用风险组合,差异化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将原会计估计下按照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进行重新划分,调整为以下四类组合:账龄组合、涉诉贸易类客户组合、非涉诉贸易类客户组合、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客户组合。
  各类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续上表:相关账面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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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公司98.70%的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分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其中仅针对特定组客户(A组客户),将账龄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判断依据;对于其他类别客户,因账龄基本集中在1年以内,账龄仅作为参考因素,主要结合客户实际回款能力计提相应预期信用损失。
  A组客户(账龄组合):主要为公司海外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客户、截至目前已经回款的客户等。该组别客户整体回款风险未发生显著变化,信用风险特征与前期保持一致,公司仍延续以往年度基于迁徙模型测算的历史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具体计提比例为:账龄1年以内按0.2%计提,账龄1–2年按20%计提,账龄2年以上按100%计提。
  B组客户(涉诉贸易类客户组合):根据当前获取的信息,该组客户主要为贸易公司且涉及诉讼事项,且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短期内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其实际风险状况,公司对该组客户应收款项按4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C组客户(非涉诉贸易类客户组合):主要为贸易类公司,该类客户整体信用资质一般,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回款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结合其风险特征,公司对该组客户应收款项按1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D组客户(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客户组合):主要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该类客户主体信用资质优良、履约能力较强,基于其风险特征,公司对该组客户应收款项按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E组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该部分客户公司单项评价其信用风险,该部分客户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应收款项按照10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上述组合分类标准对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进行分组并计提坏账,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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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针对河南省亭卓商贸有限公司、江苏诚晟能源有限公司及如皋华旭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已就该部分债权达成债务转让协议。鉴于相关债权实际未发生损失,本期仍按账龄组合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结合上述情况、信用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客户偿债能力变化等情况,说明本期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及前期计提是否充分,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公司通过向客户发送催收函等方式开展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持续沟通,及时跟踪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自公司发生债务逾期、涉及相关诉讼等风险事项后,经核实,因部分客户参与到公司业务链条中,公司因债务逾期等事件风险外溢,导致部分客户亦出现涉及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偿债能力出现弱化迹象。公司根据上述实际情况,对不同风险特征的客户进行分组管理与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客户涉诉、账户冻结、行业环境、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存在显著减值迹象的客户及时调整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因此本期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系基于客户实际风险状况、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及多情景分析综合判断,减值迹象识别及时、损失估计依据相对充分,计提比例与客户风险等级相匹配,计提金额相对具有合理性。
  与前期相比,公司结合客户信用风险变化情况相应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反映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不存在前期计提不足或滞后确认减值的情形。相关收入确认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为确认依据,收入确认政策前后一致、真实合规,收入确认依据完整。
  三、业绩预告及前期公告显示,受部分联营企业可能出现大额亏损的影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产生较大亏损,持有的部分联营企业股权被冻结,部分联营企业合资方拟退出投资。请公司:(1)结合重要联营企业的业务模式、上下游情况、经营状况及合资方退出情况,说明按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股权发生大额投资损失的具体业务背景及合理性;(2)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情况,如有,说明计提金额及依据,本期及前期减值是否充分;(3)结合相关亏损、股权冻结、诉讼事项、公司与联营企业往来及对其影响力,说明公司对联营企业的股权及相关往来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后续拟采取的应对及处置计划。
  回复:
  (1)结合重要联营企业的业务模式、上下游情况、经营状况及合资方退出情况,说明按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股权发生大额投资损失的具体业务背景及合理性;
  1)公司投资亏损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中,按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投资收益金额,主要系依据联营企业提供的未出具最终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予以确认。根据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家提供的未出具最终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其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多,2025年度公司预计确认联营企业投资亏损13.76亿元。
  经沟通,上述联营企业系部分下游客户回款逾期,按政策计提坏账,导致净利润大幅下滑,公司正积极与相关联营企业协商,以获取进一步信息。
  除上述联营企业外,公司其他联营企业2025年度经营业绩较2024年度整体保持稳定,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影响较小,未发生重大波动。
  2)联营企业经营情况
  经了解,联营企业主要业务为煤炭、铁矿石、钢材、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其中对于部分煤炭品类业务,联营企业参与到公司的部分业务链条中,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公司提供信用额度支持等服务,以推动整个业务的顺利完成,针对这类业务,其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主要均为公司子公司、国企客户以及贸易类公司等。
  3)合资方退出情况
  目前两家联营企业有退出计划,分别为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和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2025年基于其控股股东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战略调整,经各方股东初步协商,采取“业务先退、股权再退”的方式进行股权清退。目前丰瑞退出事项因双方诉讼事宜暂时停滞。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基于其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调整,其拟退出蓉欧瑞易公司,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实施退出,减资总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少25,500万元,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减少25,500万元)。当前因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事项,股东退出流程暂无法推进。公司正积极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待上述事项解除后,将继续开展资产清理、股东减资对价支付等清算工作,届时公司即可完成投资回收。
  公司结合重要联营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合资方拟退出情况,根据目前获取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预估的财务利润初步予以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2)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情况,如有,说明计提金额及依据,本期及前期减值是否充分;
  被投资单位如有亏损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按持股比例享有联营企业净资产份额除美元投资外币折算影响外基本保持一致。根据当期情况判断,公司未发现联营企业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等减值迹象,因此本期未对相关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结合相关亏损、股权冻结、诉讼事项、公司与联营企业往来及对其影响力,说明公司对联营企业的股权及相关往来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后续拟采取的应对及处置计划。
  公司与联营企业的贸易业务相关的往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各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集中在49%~50%,并在相关联营企业派驻董事、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能够参与其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在重大事项表决中具有实质性影响,但无法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联营企业均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基于煤炭等大宗商品业务开展贸易合作,相关往来款项明细如上表所示。从表中数据可见,公司主要对联营企业存在应付货款余额。鉴于公司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且不存在受托管理情形,故对该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截至目前,因公司存在债务逾期、相关诉讼等事项,导致公司持有的部分联营企业股权被司法冻结。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积极与债权人、司法机关等相关方沟通协商,稳步推进债务化解、诉讼和解等相关工作,争取尽快解除股权冻结状态,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联营企业控股股东沟通,帮助其一起化解债权债务,减少对联营企业经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保年度报告中各项财务指标确认与计量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回复:
  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财务信息披露管理,主动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充分沟通与审慎研判,严格规范各项财务数据的确认、计量与披露工作,切实保障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充分关注公司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有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和相关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已经将监管工作函发送至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负责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负责人已经确认知悉监管工作函所提问题及监管要求。
  会计师意见:因公司回复本函件涉及会计师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具体为: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茂通应收账款余额972,570.39万元,管理层已计提坏账准备164,771.60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茂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43,148.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8.59%,2025年度确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7,558.9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44.31%,我们未能获取到重要联营企业的财务资料,无法对联营企业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准确性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或有事项
  2025年度瑞茂通因债务违约导致大量债权人提起诉讼,包括尚在起诉、审理阶段未判决生效的案件在内的涉诉金额596,775.42万元。瑞茂通对其涉诉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441.42万元。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诉讼事项复杂性及其判决、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同时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前述讼诉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4、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瑞茂通2025年净利润为-314,217.7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54,124.69万元,同比2024年下降31.61%。于202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536,925.12万元,货币资金43,310.60万元(其中受限资金24,881.42万元),短期借款400,170.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95.25万元,应付账款790,473.98万元,货币资金已无法偿付短期债务;大量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逾期债务363,224.32万元;瑞茂通及其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限制出款,冻结金额6,771.41万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瑞茂通已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以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但由于债务化解和控股股东的重整尚处于推进阶段,方案落地实施、执行进度及最终结果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计划能否顺利实施,亦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资金,以及相关事项对未来经营现金流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因此会计师无法对本函件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及交易品种: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有效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等风险,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品、农产品等。
  ●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占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万美金,持仓合约价值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0万美金,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中间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交易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下游需求、定价机制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敞口风险,所以通过期货衍生金融工具,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建立合理的保值仓位,是大宗商品贸易商用来规避现货裸露头寸风险必要的有效手段。
  为降低相关风险敞口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结合现货经营情况,合理运用商品衍生品及外汇衍生品工具开展风险管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将以套期保值、风险对冲和稳健经营为主要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占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万美金,持仓合约价值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0万美金,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公司统筹安排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及相关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品、农产品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主要有外汇期权、外汇期货、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预计交易金额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含2026年新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业务。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衍生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商品衍生品受大宗商品供需、地缘政治、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汇率受国际贸易、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影响,若未有效对冲,可能导致汇兑损失。
  2、信用风险:场外衍生品交易对手若出现违约,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照合约结算。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2、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保密义务、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制定了关于衍生品业务的管理制度,作为衍生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做出了规定,将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公司组建了专门的衍生品管理机构,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衍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综上,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开展衍生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就上述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茂通应收账款余额972,570.39万元,管理层已计提坏账准备164,771.60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长期股权投资、48、投资收益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茂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43,148.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8.59%,2025年度确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7,558.9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44.31%,我们未能获取到重要联营企业的财务资料,无法对联营企业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准确性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所述,2025年度瑞茂通因债务违约导致大量债权人提起诉讼,包括尚在起诉、审理阶段未判决生效的案件在内的涉诉金额596,775.42万元。瑞茂通对其涉诉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441.42万元。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诉讼事项复杂性及其判决、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同时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前述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4、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瑞茂通2025年净利润为-314,217.7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54,124.69万元,同比2024年下降31.61%。于202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536,925.12万元,货币资金43,310.60万元(其中受限资金24,881.42万元),短期借款400,170.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95.25万元,应付账款 790,473.98万元,货币资金已无法偿付短期债务;大量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逾期债务363,224.32万元;瑞茂通及其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限制出款,冻结金额6,771.41万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瑞茂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以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但由于债务化解和控股股东的重整尚处于推进阶段,方案落地实施、执行进度及最终结果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计划能否顺利实施,亦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资金,以及相关事项对未来经营现金流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二、出具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瑞茂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茂通应收账款余额972,570.39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4,771.60万元,瑞茂通未能对客户已违约或逾期的应收账款有效催收,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资金调度不合理,加剧了瑞茂通的流动性风险。瑞茂通在应收账款回款及催收管理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 银行账户及对应资金、交易未记录。瑞茂通存在银行账户及对应资金、交易未纳入财务核算,财务记录不完整问题。瑞茂通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650090030057067)自开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记载于财务账内,该银行账户2025年度收支发生额合计10,188,700.29美元、2025年12月31日余额606,214.41美元。瑞茂通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重大错报。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瑞茂通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瑞茂通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三、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尊重中审众环的工作,但是对于其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和依据及《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和依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不同意见。针对有不同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说明如下:
  1、应收账款相关事项
  公司通过向客户发送催收函等方式开展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持续沟通,及时跟踪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公司对不同风险特征的客户进行分组管理与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客户涉诉、账户冻结、行业环境、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存在显著减值迹象的客户及时调整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系基于客户实际风险状况、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及多情景分析综合判断,减值迹象识别及时、损失估计依据相对充分,计提比例与客户风险等级相匹配,计提金额相对具有合理性。
  2、或有事项
  公司2025年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对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及时、准确地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司债务及诉讼相关情况的处理均遵循会计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预计负债的确认与计量依据充分、审慎合理。对于已发生的债务违约及由此引发的诉讼,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由于案件进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在诉讼方面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或预计负债确认不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面临阶段性流动性压力,相关风险在短期内集中显现,导致发生部分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引发诉讼等情况,但是公司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协商、加快国际业务回款及资产盘活等。截止目前,公司与东亚银行香港分行达成分期还款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达成《民事调解书》,逾期借款的最终清偿期限延长至2027年4月1日。上述分期还款计划及《民事调解书》体现了债权人对公司持续经营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持续经营。
  目前,公司国际煤炭、可再生资源及农产品加工等核心业务均保持有序运营、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秩序总体稳定。
  虽然公司目前面临债务违约、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阶段性困难,国内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国际业务尤其是转口业务仍正常开展,并持续贡献经营现金流。公司正积极通过优化资产结构、盘活有效资源,拟增加大豆加工厂经营模式,计划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开展代加工业务,目前公司正就具体合作方案的实施与合作方进行积极磋商。基于国际业务的稳健运营基础以及公司已制定的大豆加工厂应对方案,公司认为相关情况不会对整体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将依法依规推进各项业务恢复正常运行。公司将持续优化风险识别与应对机制,提升风险管理的敏感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联营企业多为与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其年度财务报表均由国资指定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审计,并完成国资决算备案流程,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公允,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近年各地国资体系及联营公司内部管理日趋严格、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叠加2025年度各联营企业财务决算定稿时间整体延后,相关财务资料、审计资料的收集对接沟通环节增多,导致联营企业资料整体提供进度偏慢。目前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数据所使用的报表虽然不是最终版本的审计报告所附财务报表,但系联营企业提供、并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可的财务数据。
  5、银行账户及对应资金、交易未记录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数量较多,拥有一般存款账户及保证金账户600余个;经以往年度审计验证,公司不存在账面未记录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管理规范且账务处理合规。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保证金账户(账号:650090030057067),专门用于煤炭转口业务信用证结算。该账户自开立之日起至2025年11月期间未发生任何业务收支;2025年12月,通过该账户完成一单货物货款结算,上游结算金额4,791,242.94美元,下游结算金额5,397,457.35美元,结算后账户结余606,214.41美元。
  按照公司常规业务操作流程,保证金账户完成信用证结算后,账户结余资金应及时划转至公司在该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本次结余资金长期未完成划转,主要因融资人员离职交接工作不够全面、信息传递存在遗漏,同时,因该保证金账户无法自主查询、获取银行流水及对账单,叠加融资岗位人员工作交接衔接不到位,导致该笔账户资金未及时被排查发现,暂未纳入公司财务账面核算管理。公司于期后发现该事项,已第一时间完成2025年12月份账务调整及整改处理,确保2025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后续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完善账户管控机制,强化融资岗位人员交接管理,建立境外账户、保证金类账户定期排查机制,加强与合作银行常态化沟通对接,压实岗位职责,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除上述内容外,独立董事郝秀琴女士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单独发表了书面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瑞茂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尊重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并已经认识到上述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措施,尽力消除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同时将持续梳理存量资产,探索可行的资产优化路径,争取缓解流动性资金压力。此外,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各类风险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其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3、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强对运营成本的精细化、节约化管理降低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增强全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完善并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内蒙古国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国疆”)的业务发展,其控股股东内蒙古国贸为其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作为内蒙古国疆持股49%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内蒙古国疆4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900万元)为内蒙古国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陕煤供应链的业务发展,其原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美保理”)向陕煤供应链提供22.05亿元人民币的保理额度,公司作为陕煤供应链持股49%的股东,以其持有的陕煤供应链4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2.05亿元)为善美保理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内蒙古国贸和陕煤供应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及金额:甲方合法持有内蒙古国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49%的股权,乙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2025年7月8日为担保目标公司向蒙商银行贷款事宜,乙方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并出具了《担保函》,担保最高限额为1.53亿元。依据同股同权的原则,为保障乙方相关权利的实现,甲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对乙方实际为目标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提供49%的股权质押反担保。本合同的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对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主债权的49%,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及质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保管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7497万元及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及质权而支出的上述费用。
  质押期间: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目标公司向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主债权范围内的全部债务、赔偿乙方损失及乙方支出的全部费用之日止。
  (二)《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乙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及质押财产:乙方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费用)。乙方所提供质押担保的财产为乙方所持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50000万元,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20500万元。
  质权行使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甲方有权依法行使质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改善参股公司的融资条件,缓解其资金压力,为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从而维护公司作为股东的投资利益。经综合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及反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基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改善参股公司的融资条件,缓解其资金压力,为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从而维护公司作为股东的投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88,695.675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86%(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15,398.675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5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承担子公司借款到期连带清偿责任风险的逾期担保余额为521,599.0403万元人民币;公司参股公司部分借款发生逾期,由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后续公司可能面临诉讼、履行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持续推进妥善解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议案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白先生
  3、电话:0371-55527242
  4、传真:0371-55591374
  5、邮箱:ir@ccsoln.com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理由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现金红利已于2025年10月23日发放。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2025年已进行中期分红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因涉及关联董事利益,故全体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需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足3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长万永兴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万永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及联营企业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债权债务化解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万永兴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债权债务化解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事项是基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改善参股公司的融资条件,缓解其资金压力,为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从而维护公司作为股东的投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郝秀琴女士对议案七投弃权票。意见如下:
  本次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认定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该内控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应的缺陷认定及评价结论,本人已履行独立核查职责,督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内控缺陷定性依据、审计判断程序、支撑性证明材料等核心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核实。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前,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仍未就上述内控重大缺陷认定达成一致意见,且本人未能获取充分、完整、有效的支撑性资料,无法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性质、影响程度,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作出独立、客观、明确的专业判断,亦无法核实报告内容是否全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审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现有核查资料与客观事实,本人对本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投弃权票,发表弃权表决意见。
  后续本人将持续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督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尽快完成沟通核查、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完善工作,全力保障公司内控规范运行及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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