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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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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集成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博通集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之后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博通集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2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司总股本由150,424,966股增加至151,787,31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424,966元增加至人民币151,787,319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博通集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听取专项报告及专项意见情况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和《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该等报告无异议,并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形成《董事会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就上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玥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全陈杰
  ■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赵敏
  ■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5万元。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业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36人因考核不达标或离职等原因未满足行权条件或仅满足部分行权条件,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人员涉及的当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41.7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上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后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在审慎核查激励对象主体的行权资格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91.09万元,均为存货跌价损失,计入2025年度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已经审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62.5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公司按照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结合期末存货库龄、在手订单、市场销售价格及存货实际销售情况,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91.0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91.09万元,计入2025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91.0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武岳峰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博通集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减持期间为2026 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间届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武岳峰减持公司股份183,800股,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完成后,武岳峰持有公司股份3,5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持有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通集成”)股份3,5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武岳峰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博通集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减持期间为2026 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间届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武岳峰减持公司股份183,800股,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完成后,武岳峰持有公司股份3,5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且已于2026年2月12日办理完成相应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50,424,966股变动为151,787,319股。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均按行权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09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7、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联系人:蒋伯辉
  联系电话:021-51086811*8899 传真:021-60871088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6,132,063.2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0,161,526.74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970,536.5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94,527,191.96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94,527,191.96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00元,共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8,510,013.7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8,782,467.92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9,727,545.8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331,539,728.29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331,539,728.29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原用于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70090122000382006户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700002540户变更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使用,同时,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和保荐机构于2025年10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在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开立账号为97160078801899996302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使用,同时,公司与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和保荐机构于2025年12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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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899996302于2025年12月22日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注2:自2025年10月14日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70090122000382006仅用于募投项目“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使用,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37,641.2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97,038,866.11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报告。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未发生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于2024年6月21日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于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资金余额为425,0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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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20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应的产品主要为车规级芯片,相对于普通消费级芯片,车规芯片由于应用场景的环境复杂,对于芯片本身的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要求更高,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Tier1和主机厂的配合和支持,此外芯片研发完成后,还需通过下游客户的严格测试和验证,之后才能进入客户导入和量产阶段。与此同时,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AI和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对于芯片硬件底层功能和上层应用算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项目在研发推进过程中,也需兼顾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和前沿技术趋势等多方面的变化,持续对车规芯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进行迭代升级,相关的项目投入仍在持续进行中。因此,在调整投资结构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
  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受宏观经济形势、相关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更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公司决定取消“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的房屋购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场地、设备资源以及各业务项目之间的协同作用,同时鉴于目前高性能、低功耗、高安全性的边缘AI芯片在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工业物联网、智能安防等领域需求正在呈现爆发式增长,而公司在低功耗无线SoC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设计与整合经验,为抓住该等机遇,经审慎研究及决策,公司决定调减“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1,042.13万元,用于投向新增募投项目“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结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803.41万元,新增募投项目“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1,845.54万元,建设周期三年,具体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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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还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835.90万元,拟用于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际金额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还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835.90万元,拟用于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际金额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元,共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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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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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博通集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如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则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且薪酬费用需根据研发人员工时与在研项目匹配原则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无法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费用发生频繁且零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为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在发生此类费用时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单独归集与核算。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上述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部门在六个月内提出置换付款申请,经公司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而后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4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如普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
  ● 投资金额: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收益、保障股东利益。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00元,共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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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公司将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拟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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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统计期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2、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所处期间的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5亿元,该等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各种风险影响,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总额度内,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避免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任何风险因素,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展,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通集成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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