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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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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76,222,488.09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56,350.86万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完成内部审批后,已置换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9.17万元,剩余521.69万元于2026年1月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最高金额为150,000.00万元,剩余未归还金额72,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具体原因为:①2022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②2022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性能提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具体原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面板产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等最新技术的需要,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产线进行技术升级。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具体原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面板产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等先进技术的需要,公司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该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然而,因设备供应商交付延迟,技术升级所需的部分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辉光电2025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包括市场、研发、质量、生产、采购、动力、财务等)〉的议案》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包括市场、研发、质量、生产、采购、动力、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事务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各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与工作表现,客观地披露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和成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及其摘要。 13、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151,703.98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380,943.7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为基础,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外部客观环境、内部管理状况等实际情况,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2026年工效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工效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2026年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和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文彪、刘惠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公司领导班子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文彪、刘惠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情况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均君先生、刘惠然先生、应晓明先生、李江先生、孙莉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唐均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刘惠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应晓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李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孙莉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俞纪明先生、蔡晓虹先生、宁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意提名阮添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H股上市后生效),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津贴将按照公司原有标准继续执行。该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俞纪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蔡晓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宁志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阮添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H股上市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制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全面决策公司ESG重大事项,监督公司ESG实践的落地,审议年度ESG报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ESG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每年对主要业务活动及内部管理方面的各个环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计。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有“乡村振兴”“尽职调查”“反不正当竞争”“利益相关方沟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并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 注: (1)2025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述与关联方上海银行的贷款为在执行贷款,期初贷款余额209,175.76万元,按合同约定,2026年度需归还贷款10,355.24万元,预计期末贷款余额198,820.53万元。上述期末贷款余额为月余额上限,贷款利率按原合同执行。 (3)上述与关联方上海银行的关联交易中存款、购买结构性存款利率均按市场利率执行。 (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为止。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 注: (1)公司2025年度在上海银行日常存款账户及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共发生利息收入237.46万元; (2)上述与关联方上海银行的贷款为在执行贷款,2025年度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为6,634.75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顾建忠 注册资本:1,420,652.87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提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73%。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营业收入547.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87.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62.00亿元。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与上海银行的关联交易系日常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时,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及上海银行相关规定,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开展;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贷款业务为在执行贷款,公司与上海银行已签订贷款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时,因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增选1名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均君先生、刘惠然先生、应晓明先生、李江先生、孙莉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俞纪明先生、蔡晓虹先生、宁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阮添士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H股上市后生效)。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俞纪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股东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股东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职、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均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自1984年起,历任上海半导体器件四厂技术员,上海无线电十七厂技术员,上海仪表电讯工业局副主任科员等职;2008年至2010年,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行政与政府关系总监;2010年至2019年,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及执行副总裁,2016年至2019年兼任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至2025年,任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01347.HK)总裁、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并兼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年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唐均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惠然,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机械工程博士,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06年,任华虹国际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计划部工程师;2007年,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计划部工程师;2007年至2010年,任统宝光电显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经理;2010年至2016年,历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制造部部长、纪委书记;2016年至2018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惠然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7,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25%,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晓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1989年至1994年任上海市审计局工业交通审计处副主任科员;1994年至1998年任上海审计事务所主任科员;1998年至今任职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曾任管理咨询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业务发展部执行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总经济师、首席财务官、资产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总审计师。现同时兼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兆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应晓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2003年至2005年,任上海轻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外贸部销售经理;2005年至2010年,任上海张江药谷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经理;2010年至2017年,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至今,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同时兼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临微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仅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基金管理人)高级投资总监,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莉军,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央党校本科学历。1988年至1992年,任金山区石化第一小学教师;1992年至1994年,任金山区石化梅州小学教师;1994年至1995年,任中国石化(上海)金山实业公司团委宣传干事;1995年至1997年,任中国石化(上海)金山实业公司团委宣传部副部长;1997年至2000年,任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00年至2004年,任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上海石化地区商业贸易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4年至2010年,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4年,任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4年至2016年,先后任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6年至2022年,任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至2023年,任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至今,任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莉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纪明,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本科,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自1981年起曾先后担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管理员、成本科科长、副处长,外经贸处处长,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昆山兴协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理事。现同时兼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俞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晓虹,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至2000年,历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秘书长;2000年至2005年,任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至2008年,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至2017年,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19年,任上海懿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兆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蔡晓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志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教授。2009年至2011年,于瑞典皇家工学院理论化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2011年至2014年,于多伦多大学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系从事博士后研究;2014年至2020年,任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长聘序列助理教授;2020年至2025年,任上海科技大学研究员,副教授;2025年至今,任上海科技大学正教授。 截至目前,宁志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阮添士,男,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任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任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任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欧康维视生物(01477.HK)首席财务官。现同时兼任BlissBioInc.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阮添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151,703.98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380,943.7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07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4%,净利润为-197,172.8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54,632.21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具有技术密集性和资本密集性的特点,行业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行业对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等要求较高,需要持续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故前期由于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导致单位成本较高而产生亏损,甚至可能存在产品毛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为负的情形。 三、应对措施 面对当前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坚定不移地围绕半导体显示核心主业深化战略布局,着力提升经营韧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加速关键工艺和前沿技术的突破与应用,不断提升AMOLED产品的竞争力。同时,积极优化销售策略,拓展高潜力市场,动态调整并丰富产品结构,深入推进生产工艺优化,稳步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确保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保持稳健增长,全面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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