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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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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0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6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9人。 (7)2025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237.70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209.3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75.78万元 (8)上年度审计客户家数为83,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758.0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莫旭巍,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珮,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个。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1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6万元,共计15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7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5,231,165.9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75,231,165.97元,实收股本总额为84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口腔医疗服务业务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行业获客成本上升、综合客单价呈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口腔医疗服务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另外,公司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部分投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据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75,231,165.97元,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口腔医疗服务领域 2026年,公司口腔医疗服务业务将秉持“稳定原版块,探索增长点”的核心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经过对院区布局的合理调整,德伦医疗在广佛区域的门诊数量优化至26家。这一调整使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运营更加高效。目前,各门诊均已相应完成降本增效工作,在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在2026年,德伦医疗广佛区域门诊将把提升效率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实现业务和利润的稳定增长,为公司的整体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除了肇庆、惠州两家门诊有望为集团业绩增长做出积极贡献外,德伦医疗还将积极探索医疗服务差异化领域,未来将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寻找具有潜力的细分市场,开发具有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为公司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空间。2025年下半年,德伦医疗推出的“数智化看牙”“无痛门诊”“国际齿科”等特色专项服务,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患者的好评。2026年,德伦医疗将进一步加大对特色服务与特色门诊的开发力度,根据市场反馈和患者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服务内容,为公司口腔医疗服务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推动公司持续向前发展。 2、传统永磁开关领域 在永磁开关业务方面,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按期保质实施年度研发立项计划;完成强制性认证产品(CQC)自愿认证以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监督审核工作。 另外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已将原有区域布局和行业布局相结合,成立重点项目办,2026年将继续集中优势资源,对重点项目和行业发展方向进行深入研究与预判,对项目进行跟踪、布局和规划。在深化公司永磁断路器产品营销的前提下,加大成套开关柜产品营销力度,拓宽盈利空间;同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关注国家智能制造政策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和市场策略,站稳行业升级风口,把存量市场做到更完善和更广泛,适时加快产品向新能源、风电、氢能等行业布局的前进步伐。 永大电气将继续紧跟东北振兴的步伐,在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与我省、我市“大校、大院、大所、大企”勤沟通、多交流,围绕前沿领域和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携手突破发展中的断点、堵点,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行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拓宽企业的发展环境,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高的目标要求、更有力的举措让企业的发展和管理登上新的台阶。 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永大电气将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以赢得市场的青睐,将依托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司的盈利能力。永大电气将以稳健的经营策略、创新的技术研发、精细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员工创造最佳的工作环境,为股东带来最大的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持续降本增效,努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同时,公司将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与组织能力提升,强化组织管理、激发团队活力,优化市场化、竞争力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1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电气”)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永大电气拟向由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的银团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续贷展期业务,金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钰医疗”)为本次续贷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7952298281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陆璐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1日 7、经营范围:电气开关、电气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及销售;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架制造及销售;自动化仪表、设备成套制造及销售;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速公路设施制造安装及销售;电子式电能表制造及销售(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不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品牌汽车)以上产品制造及销售;电力设备、仪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永大电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大电气资产总额515,923,240.17元、负债总额130,069,307.79 元、营业收入64,663,540.77元、净资产385,853,932.38元,利润总额2,744,875.16元、净利润1,461,205.47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永大电气资产总额503,867,222.87元、负债总额127,783,985.27元、营业收入7,427,751.82元、净资产376,083,237.60元,利润总额392,925.31元、净利润229,305.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永大电气本次拟申请银行续贷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拟申请银行续贷展期业务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续贷展期业务,金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永大电气本次续贷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9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77%。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8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12月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其中对商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另外,公司对部分已全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且预计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坏账准备、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5,225.93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2025年度核销资产共计325.29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5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8.46万元,主要是收回部分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6万元,主要是收回部分其他应收款,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的各账龄段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8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三)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①公司2021年收购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伦医疗”)51%的股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21,787.34万元。 ②2022年度公司子公司德伦医疗收购广州德伦万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伦万博”)80%的股权, 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298.87万元。 经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因收购而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初步评估,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对各子公司资产组相关的商誉计提了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度对德伦医疗计提了1,820.07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后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1,820.07万元。 公司2022年度对德伦万博计提了298.87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后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298.87万元。 公司2025年度对德伦医疗计提了1,434.55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后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3,254.62万元。 商誉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一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700万股股权进行了减值判断,经减值测试对所投资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3,915.6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减值准备》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减值测试为目的,对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700万股股权权益价值进行分析,并出具了《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项目估值报告》【中瑞咨报字[2026]第600941号】,根据报告显示,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其持有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700万股股权可收回金额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45,330.00万元,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49,245.61万元比对后,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对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915.61万元。 (五)核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核销资产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对中威启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较长,经公司回款努力后预计回款可能性较低,对相应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②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公司预计回款可能性较低,对相应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25.93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故本次核销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将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180.44万元。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概况情况说明及影响 2025年1-12月,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 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公司2025年度其他综合收益240.0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240.00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有关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9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薪酬方案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兼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下同)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对应职务/岗位的薪酬体系规定领取薪酬。 2.仅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12.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6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5,231,165.9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47,321,942.41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422,451.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5,046,410.01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实施现金分红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3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璐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邱新、姜琳、陈亚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邱新先生、姜琳女士、陈亚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独立董事邱新先生、姜琳女士、陈亚伟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邱新先生、姜琳女士、陈亚伟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5,231,165.9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75,231,165.97元,实收股本总额为84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有关事项。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新增制定的制度如下: (1)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新增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一、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长陆璐女士、董事康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电气”)拟申请银行续贷展期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钰医疗”)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续贷展期业务,金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永大电气本次续贷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4月29日公告。 十七、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年度报告》; 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6、《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8、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9、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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