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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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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资料审核及以前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并高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可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以及降低拟/已开展的跨境融资业务的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4、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5、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操作,相关风险可控。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同时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以及降低拟/已开展的跨境融资业务的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此项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人民币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科学或者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交易程序、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二)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执行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等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到位。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是出于资金风险管理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浙江建投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93.8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180.5亿元的担保,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13.30亿元的担保。
  上述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订担保文件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有关事宜。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中,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40亿元,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40.5亿元;预计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37亿元,预计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3.5亿元。上述担保类型及分项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被担保人名单见下表: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人名单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上述担保对象经营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外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本级及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材”)、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一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项目公司”)、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五九建工”)等计划为参股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其中我方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3亿元。下述担保类型及分项额度,是依据当前公司业务状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并在年内循环使用。目前已确定的被担保公司情况如下:
  1. 嘉兴浙建运河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秀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DF9F1436
  法定代表人:钱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港文化中心50幢2-7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兴秀洲为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项目公司”)参股公司,浙建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65%,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嘉兴秀洲经审计总资产81,215.35万元,净资产21,916.1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01%,流动负债总额1,156.6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嘉兴秀洲资产总额91,911.75万元,净资产21,917.7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15%,流动负债总额93.65万元。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976.97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0万元。
  嘉兴秀洲股东中,浙建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嘉兴秀洲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嘉兴秀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如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CNBFON96
  法定代表人:王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棣山路与京福线交叉口(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4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昌如城为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项目公司”)参股公司,浙建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70%,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昌如城经审计总资产89,865.07万元,净资产85,564.0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9%,流动负债总额4,301.03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新昌如城资产总额90,778.10万元,净资产85,489.3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3%,流动负债总额5,288.78万元。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
  新昌如城股东中,浙建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新昌如城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新昌如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建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AKAGY60
  法定代表人:高立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汇金路21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楼梯销售;楼梯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台州建材为浙江建材参股公司,浙江建材持股比例为42.50%,台州东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50%,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台州建材经审计总资产130,781.19万元,净资产942.08万元,营业收入54,603.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7.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28%,流动负债总额106,754.37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台州建材资产总额126,444.62万元,净资产-303.07万元,营业收入8,371.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5.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24%,流动负债总额96,187.2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台州建材股东中,浙江建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台州建材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台州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联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CJTYU673
  法定代表人:秦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290号宝盛大厦2201-222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建联城为浙江建工和浙江交建共同参股公司,浙江建工持股比例为40%,浙江交建持股比例为10%,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建联城经审计总资产32,787.18万元,净资产2,160.54万元,营业收入34,190.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41% ,流动负债总额30,519.19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浙建联城资产总额33,349.11万元,净资产1,953.62万元,营业收入5,360.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14%,流动负债总额31,288.0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浙建联城股东中,浙江建工及浙江交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浙建联城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浙建联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浦建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MAC9K4FN0E
  法定代表人:王恩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翠湖路516号1楼、3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浦建设为浙江建工的参股公司,浙江建工持股比例为50.00%,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浦建设总资产70,809.23万元,净资产3,500.49万元,营业收入96,898.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4.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06%,流动负债总额67,308.73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浙浦建设资产总额50,276.93万元,净资产3,805.4万元,营业收入1,7271.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43%,流动负债总额46,471.54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浙浦建设股东中,浙江建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浙浦建设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浙浦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新疆兴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兴业新型建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MABKXQ3A74
  法定代表人:王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 2-835 室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金属配件制 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卫生洁具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照 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地板 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 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建筑用石加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 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兴业新型建材为三五九建工的参股公司,三五九建工持股比例为4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疆兴业新型建材总资产 35,459.13万元,净资产12,748.65万元,营业收入11,331.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5%,流动负债总额21,801.78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新疆兴业新型建材资产总额38,989.84万元,净资产12,866.77万元,营业收入2,05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流动负债总额32,046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9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新疆兴业新型建材股东中,三五九建工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新疆兴业新型建材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新疆兴业新型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慧城星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DL4CP9X
  法定代表人:鲁仕卫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九华北大道333号2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衢州慧城星展为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慧城酒管”)全资子公司,衢州慧城酒管为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项目公司”)参股公司,浙建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50%,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衢州慧城星展经审计总资产344,926.05万元,净资产9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74%,流动负债总额229,482.76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衢州慧城星展资产总额317,489.43万元,净资产130.48万元,营业收入49,50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96%,流动负债总额193,343.87万元。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986.8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衢州慧城星展母公司衢州慧城酒管的股东中,浙建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衢州慧城星展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衢州慧城星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苍南县浙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浙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EHR9DC06
  法定代表人:孙安畅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981-985号(苍南县国投数字大厦1713室)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游览景区管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苍浙建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苍南县龙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苍浙建经审计总资产3,987.56万元,净资产3,984.5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7%,流动负债总额3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苍浙建资产总额8,194.45万元,净资产3,722.9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57%,流动负债总额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苍浙建股东中,浙江一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苍浙建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苍浙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158.1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26.60亿元,无重大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其战略发展方向、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6年1-3月份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3月31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非流动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1,279,761.05?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1-3月转回资产减值准备91,279,761.05?元,导致公司2026年1-3月份利润总额增加91,279,761.0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1-3月新签合同情况
  经初步统计,2026年1月至3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4.67亿元(其中建筑施工业务第一季度新签合同金额为339.06亿元)。
  二、1-3月新签较大合同情况
  2026年1月至3月,公司新签单笔合同金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较大合同情况如下:
  ■
  以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最终以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71,226,060.81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71,226,060.81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071,226,060.8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8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关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29.9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8.4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10亿元),营业收入811.08亿元,利润总额6.48亿元,净利润4.0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同时科学研判市场行情与行业趋势,聚焦主业拓增量、挖潜力,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管控,全面摸排、积极防范生产经营各类风险,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观、稳健、慎重的原则对2026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8,351.19万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38,046.53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前述列示的为母公司报表数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1,324,871,7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为66,243,585.2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事先已提交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本议案与全体委员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产业结构布局与预计公司2026年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安排,本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372,259万元。其中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6年投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经营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公司本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45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6年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预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93.80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含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50亿元的担保,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13.30亿元的担保。
  上述授权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订担保协议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职工工资预算执行清算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1日(周四)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5,214.0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351.19万元,按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2,521.41万元,利润分配减少12,997.32万元(分配2024年度股利5,408.92 万元,支付可续期债利息7,588.40万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38,046.53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前述列示的为母公司报表数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1,324,871,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66,243,58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最新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0.88%。
  三、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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