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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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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禾康”)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海禾康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350万元(含本数)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禾康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况 基于参股公司海禾康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海禾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银行授信,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融资期限内,海禾康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海禾康控股股东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按出资比例共同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即公司按35%的出资比例为海禾康提供不超过350万元(含本数)最高额担保,海昶生物按65%出资比例为海禾康提供不超过650万元(含本数)的最高额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海禾康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海禾康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公司相关的担保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分别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禾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为海禾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海禾康系公司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2、股东情况 ■ 3、被担保人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参股公司海禾康资产总额为5,517.52万元,负债总额为828.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为600.53万元,资产净额为4,689.28万元;2025年度,海禾康营业收入为266.72万元,利润总额为-1,216.01万元,净利润为-1,216.01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分别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禾康为公司关联法人。 5、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海禾康与有关银行及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新增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审议的事项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海禾康担保额度的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及参股公司海禾康与具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认,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禾康系公司与海昶生物基于HC008项目的合作平台,截止目前,双方合作开发的HC008项目正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中,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35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的,同时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亦按其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认为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关于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海禾康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是出于海禾康资金需求,促使其持续稳定发展的考量。此次关联担保计划是综合考量了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本次关联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海禾康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公司按出资比例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海禾康系公司参股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对被担保方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鉴于公司直接持有海禾康35%股权,且另一直接持有海禾康65%股权的海昶生物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海禾康提供咨询和劳务服务、出租资产、销售水电等,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79.48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已签订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总额为3,53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7%。若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公司担保总额度为6,5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0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22%。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九、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吕慧浩先生、吴哲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游剑先生、赵秀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此外,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游剑先生、赵秀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上述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5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6,108,486股为基数(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01,728,1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619,700股),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29,416,272.9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1076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1078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了本议案。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内容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的第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保荐机构就公司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经济效益,2026年预计将与关联方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禾康”)、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新”)、杭州天康创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康创剂”)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1,40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新合新、天康创剂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7.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向关联人出租资产301.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604.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406.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96.00万元。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29.91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38.38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实际发生76.77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实际发生296.6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520.12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实际发生98.02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金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白云山昂利康股权结构如下: ■ 3、白云山昂利康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白云山昂利康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云山昂利康系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担任其董事,白云山昂利康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白云山昂利康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该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二)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截至公告披露日,海昶生物主要股东如下: ■ 3、海昶生物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海昶生物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昶生物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杨国栋先生担任其董事,海昶生物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海昶生物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海禾康股权结构如下: ■ 3、海禾康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海禾康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禾康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分别担任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和董事,海禾康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海禾康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合新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 3、新合新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新合新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合新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孙黎明先生担任新合新董事,新合新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新合新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杭州天康创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截至公告披露日,天康创剂股东情况如下: ■ 3、天康创剂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天康创剂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康创剂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吕慧浩先生担任其董事,天康创剂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天康创剂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新合新、天康创剂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拟与上述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新合新、天康创剂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9号文”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原“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07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50.51万元(已预付2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556.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于2018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03.79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28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5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6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09.9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959.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2.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7.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6年3月31日,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预计在2026年6月底前无法全部投入,出现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严格管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公司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推进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2、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飞生物”)、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合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授权许可协议》”),《授权许可协议》中有关公司需要向亲合力及亚飞生物支付合计1亿元首付款中部分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对应募集资金项目为“杭州药物研发平台”之创新药研发项目ALK-N002。截至目前,亚飞生物和亲合力尚未完成其内部的审批流程,本次1亿元首付款的支付安排预计无法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预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杭州药物研发平台”的募集资金未能全部使用完毕,且公司无法预计能否按计划支付ALK-N002的首付款,根据项目投入进度审慎评估,公司拟将“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三、本次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次“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延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6月延长至2027年12月,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项目进度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保科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动保科技提供不超过6,24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动保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控股子公司动保科技发展战略,动保科技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6,240万元(含本数)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担保情况概况 根据控股子公司动保科技的发展规划及经营需求,动保科技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银行授信,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融资期限内,动保科技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动保科技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指定代表人按出资比例共同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即公司按52%的出资比例为动保科技提供不超过6,240万元(含本数)最高额担保,动保科技少数股东或其指定的合格担保人按48%出资比例为动保科技提供不超过5,760万元(含本数)的最高额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动保科技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动保科技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和动保科技执行董事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和动保科技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①该担保额度包含以前年度已发生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动保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2、股东情况 ■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动保科技资产总额为2,669.21万元,负债总额为6,273.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300万元,流动负债为6,221.81万元,资产净额为-3,603.84万元;2025年度,动保科技营业收入为1,725.74万元,利润总额为-1,978.01万元,净利润为-1,978.01万元。 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12,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动保科技与有关银行及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审议的事项为公司为子公司动保科技担保额度的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动保科技与具体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认,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动保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指定代表人亦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在对被担保方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尽管动保科技目前仍处于亏损,鉴于其设立以来一直处于研发投入期,且综合考虑其研发管线的进度和经营状态的趋势,公司认为动保科技未来经营前景良好。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提供融资担保,同时,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指定代表人亦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动保科技提供担保,公司已签订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总额为3,53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7%;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公司担保总额度为6,5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0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为350万,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22%。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及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总额度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及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股东会授权的总额度。 3、投资方式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及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理财活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即在本次融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融资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即在本次融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融资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以及因此而进行的自有资产质押(或抵押),质押(或抵押)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自有资产质押(或抵押)、开具保函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形式、融资金额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上述申请的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融资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不含对外担保)、抵押、融资、质押、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与拟申请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有利于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开展,实现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中江,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余超,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雪艳,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6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87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相关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相关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游剑先生、莫卫民先生、赵秀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 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6年5月22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王燕红、傅书艺 联系电话:0575-83100181 传真:0575-83100181 电子邮箱:ir@alkpharm.com 邮政编码:312400 3、 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0”,投票简称为“昂利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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