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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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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12月29日,金融街集团收到西城区国资委转发的西财企【2020】507号文《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通知》,要求将西城区国资委持有金融街集团部分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北京市财政局,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等股权划转手续。按照通知要求,金融街集团已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股东会尚未出具决议,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 3. 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上述债券中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评级为AAA。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其中公司债券评级结果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期票据评级结果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4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13:3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经于2026年4月22日现场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预备会)。本次会议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4月2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关联交易和担保的内部审核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及财务资助等专项事项的审核报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3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现场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预备会)。本次会议为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为390.72亿元,当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前)-0.49亿元。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税前)22.42亿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的收入、成本与利润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为79.98亿元,其中母公司为4.03亿元。 2.2025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成本为71.67亿元,其中母公司为1.09亿元。 3.2025年度公司合并税金及附加为5.11亿元,其中母公司为0.59亿元。 4.2025年度公司合并销售费用为5.74亿元,其中母公司为0.08亿元。 5.2025年度公司合并管理费用为2.96亿元,其中母公司为1.11亿元。 6.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费用为18.92亿元,其中母公司为9.12亿元。 7.2025年度公司合并资产减值损失为-22.42亿元。 8. 2025年度公司合并信用减值损失为-1.35亿元,其中母公司为-0.04亿元。 9.2025年度公司合并其他收益为0.03亿元。 10.2025年度公司合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81亿元,其中母公司为-3.28亿元。 11.2025年度公司合并投资收益为0.19亿元,其中母公司为8.14亿元。 12.2025年度公司合并资产处置收益为-0.07亿元,其中母公司为-0.04亿元。 13.2025年度公司合并营业利润为-51.83亿元,其中母公司为-3.19亿元。 14.202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为-51.58亿元,其中母公司为-3.12亿元。 15.2025年度公司合并所得税费用为9.52亿元,其中母公司为-2.81亿元。 16.2025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61.11亿元,其中母公司-0.32亿元;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53.84亿元。 (二)有关说明 1.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151.76亿元,其中母公司为928.49亿元;负债总额为938.71亿元,其中母公司为607.69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1.50%,其中母公司为65.45%。 2.2025年度,按合并报表数计算,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80元,稀释每股收益为-1.80元;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7.60%,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4.25%。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和担保的审核报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及财务资助等专项事项的审核报告;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杨扬先生、魏星先生、袁俊杰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并出具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所列事项属实,公司独立董事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和刘承韪先生在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据此出具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评估意见》。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市值管理工作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度市值管理工作评估报告》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2026年总体新增按揭担保额度不超过79亿元,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按揭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客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 2.各子公司按揭担保额度在上述按揭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理班子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在该额度内办理按揭担保各项事项。 3.本按揭担保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 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次审议公司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董事会决议之日借入债务总额为不超过70亿元。其中: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底前借入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50亿元;2027年1月1日至下次审议公司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董事会决议之日借入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 2. 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股东担保等形式。 3. 本次新增融资额度是指通过银行、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不包含公司单独审批的直接融资产品)。 4.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公司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董事会决议之日止。 5. 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12.7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4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杨扬先生、魏星先生、袁俊杰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30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5万元。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3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一、存货减值测试工作的执行情况说明 1.存货减值测试单位的确定标准: 公司各期末对存货开发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时,主要针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分别测试。对于已经完工的开发产品,分业态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完工的项目开发成本,按项目整体为单位进行减值测试。 2.主要假设及重要参数的选取 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主要假设和重要参数的考虑因素是: 一一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公司采用预计销售价格减去相关费用及税金的金额确定; 一一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公司按照预计开发完工后的销售价格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相关费用及税金的金额确定; 一一预计售价区分为已售未结转收入及未售部分,已售未结转收入部分使用实际签约金额确定预计销售价格,未售部分参照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趋势,结合项目自身定位、品质、项目开发周期、销售计划及策略等因素综合确定预计销售价格; 一一按照目标成本、关键节点计划,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编制项目估计总成本。 二、存货减值测算结果和影响 公司2025年涉及重庆、武汉、佛山、苏州、无锡、嘉兴、天津、廊坊等城市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42亿元,对202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2.32亿元,对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9.10亿元,相应对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影响金额为-19.10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3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84,226,184.5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1,658,635.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299,368,539.5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426,761,671.61元。2025年度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2,988,929,907股。 结合行业形势和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说明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4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担保总额不超过112.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73.1亿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39.6亿元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新增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12.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73.1亿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39.6亿元担保额度。 ■ (二)担保要求 1.担保对象为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调剂要求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满足上述条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担保事项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2.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57.86亿元;公司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3.42%;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0亿元。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4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4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2.财务资助目的 本次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主要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 3.财务资助额度 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4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 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发生后及时披露具体内容。 被资助对象其他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且被资助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入可以覆盖财务资助金额。公司根据持股比例向被资助对象派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77.93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5.91%。 除为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0.23亿元股东借款逾期未收回外(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4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年5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原协议即将到期,双方拟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续签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31.14%的股份,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双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杨扬先生、魏星先生、袁俊杰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星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2号楼、4号楼、10号楼3层4号楼商业303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2号楼、4号楼、10号楼3层4号楼商业3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48428120M 股权结构: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660,276.76万元,净资产为117,952.51万元;2025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16.78万元,实现净利润3,086.29万元。(已经审计) 关联方信用情况: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原协议实际执行情况 (一)存款业务 原协议内容:公司在财务公司单日最高存款限额为40亿元,在符合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的情况下,存款利率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求的存款利率上限执行。 实际执行情况: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单日存款最高金额为12.61亿元,2025年度日均存款金额为11.32亿元,存款利率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求的存款利率上限执行。 (二)贷款业务 原协议内容: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2亿元。在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前提下,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参考基准进行灵活定价。 实际执行情况: 1.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规模最高为20.44亿元;2025年末,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规模为16.41亿元,其中:5.91亿元的贷款利率为3.00%,10.50亿元的贷款利率为2.85%,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90%。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借款利息金额为0.49亿元。 (三)其他业务 原协议内容: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取结算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实际执行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收费。 四、续签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内容 公司(甲方)与财务公司(乙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限额 1. 存款限额: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单日最高存款限额为40亿元。 2. 授信额度: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其他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结算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三)协议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有权机构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止。 (四)定价原则 1. 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在遵守人民银行自律定价要求的基础上,不低于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执行。 2. 贷款利率:在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前提下,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参考基准进行灵活定价。 3. 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在遵守人民银行自律定价要求的基础上,不低于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同类型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类型贷款平均利率。综上,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定价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要求。 六、风险评估及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 公司自2015年8月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每半年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的202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二)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防控预案,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未来如出现风险防控预案披露的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通过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继续对公司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可为公司节约金融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通过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含金融街集团及其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额度为35,406.41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事项和已履行股东会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 4. 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4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6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年开始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较为熟悉。在其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履约服务评价结果合格。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资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丽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根据房地产行业外部环境、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审计人员投入确定,审计工作范围及审计收费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计工作范围 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2)审计收费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收费金额为303万元,同2025年度保持一致。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2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30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4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1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第7.00项议案时,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4:0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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