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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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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医检所被用于药敏等研究,目前已有相关产品获得医疗器械备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439,493.07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14.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783,391.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34,722,263.71元,同比减少3.19%;公司总资产2,151,548,647.40元,同比减少3.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7证券简称:近岸蛋白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文苑路88号东恒盛国际大酒店五楼姑苏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8:3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4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4层 联系人:王笃强 电话:0512-63919116 传真:0512-63917398-805 邮箱:IR@novoprotein.com.cn 2、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783,391.56元,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96,113.65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609,409.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除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93.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应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09.1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 2025年度应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538.87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并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应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63.4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93.1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93.1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与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因履职所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4.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因履职所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或津贴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按公司规定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他2名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由董事长朱化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朱化星先生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圆满完成了2025年的相关工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认为容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审慎、独立的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经验和专业作用,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金坚、宋夏云、张宗新回避此次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5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11、《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薪酬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展趋势而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薪酬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展趋势而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人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朱化星先生、赵玉剑先生、王笃强先生、王英明先生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王笃强先生回避表决。 1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与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并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获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7证券简称:近岸蛋白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6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9,893.33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0,450.94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0.9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4,776.2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尚未赎回)73,218.7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51,557.51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 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与民生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研发中心的相关规划,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工生物标准产业园B区金争路855弄5号2幢一层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1幢,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稷医疗”)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科技”)。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于2025年11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于2025年11月办理完成创稷医疗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创稷医疗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支出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新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公司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并购重组名称变更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3,218.75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4,219.58万元,本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6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9.18%,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1,423.60 万元。公司实施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1,423.60万元,已扣除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的募集资金1,195.98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4,33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95.9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公司根据研发中心的相关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工生物标准产业园B区金争路855弄5号2幢一层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1幢,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创稷医疗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包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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