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
|
|
|
3、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5,174.04万元,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利润总额155,174.04万元。 三、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民生金租与桑顿新能源、启迪环境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关于启迪控股与启迪环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2,878,053.79元,利润总额-2,920,120,624.94元,净利润-3,088,872,021.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26,356,481.82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11,620,443.1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202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11,620,443.12元,实收股本1,425,353,24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出现较大规模亏损,主要原因为: 1、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拍卖,公司确认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 2、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 3、部分移交或被接管项目仍未能完成结算、部分项目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或市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参考信用风险政策或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公司自身开展项目盈利预测做出的减值判断,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 4、公司整体债务压力较大,部分债务逾期导致涉诉较多,财务费用负担较重且产生了较大金额的罚息及违约金等。 三、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考虑公司未来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进行充分详尽的评估,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包括: (1)全力推进司法预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预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公司重整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持续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推进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落实权益资金支持,确保重组计划顺利完成。若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全面重塑业务合作伙伴信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实现快速恢复。 (2)财务专项应对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评估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以维持资金流动性、降低资金风险为经营首要前提,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控与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统筹的资金调度机制,将有限资金优先、合理投入日常核心生产经营活动。 (3)子公司被司法处置专项应对。针对部分子公司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通过专业法律应诉、多方沟通谈判等措施,达成和解协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债务减负与风险隔离,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阻断风险传导,有效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诉讼纠纷、稳步推进债务化解与预重整工作,保障整体运营平稳。 (4)法律与债务风险应对。分类处置存量诉讼仲裁案件,协商化解高负债纠纷案件、积极抗辩存在抗辩空间案件;动态全量管控资产、账户冻结事项,建立冻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置对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5)生产经营保障。坚守环保主业,保障环卫、水务等核心运营项目合规稳定持续运营;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加大历史欠款清收力度,夯实经营性现金流入基础;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全面实现降本增效、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6)组织管理优化。统一整体战略经营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引入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全面提升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与专业水平。 (7)完善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与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24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方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年薪按照具体职务、岗位等级、能力等级、从业经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及管理职能履职情况等相挂钩,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年度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剩余部分递延至绩效考评后支付,多退少补。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142.50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13,142.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业务全部为存续融资业务,包括贷款续、展期和对原借款协议的调整或补充等,未增加公司整体债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 二、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8,302.5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上述担保对应的授信业务全部为存续融资业务,包括贷款续、展期和对原借款协议的调整或补充等)。具体如下: ■ 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并就以下事项转授权经营管理层: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母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8,302.5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08,302.5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 本次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302.50万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并严格依照协议执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关于本次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数字环卫等,鉴于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层面,需要集中其融资能力,统筹考虑安排融资计划,拟采取提供担保的形式,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对于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良性循环,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处于控股地位,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贷款用途为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本次担保对应的子公司授信业务全部为存续融资业务,未增加公司整体债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公共设施投资运营相关业务,未来经营预期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相关控股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02,219.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为259.60%。公司对其他关联方及外部提供担保余额为61,874.53万元。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提请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一2026年5月20日9:30一11:30,14:30一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华超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6sypMsZa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王翼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涛先生、财务总监邬轶材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华超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6sypMsZa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17-6442936 邮箱:000826@tus-es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启迪环境,证券代码:000826)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启迪环境”变更为“*ST启环”,证券代码仍为“000826”,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4、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启迪环境”变更为“*ST启环”; (三)股票代码:无变更,仍为“000826”;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五)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该财务指标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考虑公司未来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进行充分详尽的评估,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包括: (1)全力推进司法预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预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公司重整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持续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推进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落实权益资金支持,确保重组计划顺利完成。若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全面重塑业务合作伙伴信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实现快速恢复。 (2)财务专项应对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评估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以维持资金流动性、降低资金风险为经营首要前提,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控与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统筹的资金调度机制,将有限资金优先、合理投入日常核心生产经营活动。 (3)子公司被司法处置专项应对。针对部分子公司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通过专业法律应诉、多方沟通谈判等措施,达成和解协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债务减负与风险隔离,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阻断风险传导,有效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诉讼纠纷、稳步推进债务化解与预重整工作,保障整体运营平稳。 (4)法律与债务风险应对。分类处置存量诉讼仲裁案件,协商化解高负债纠纷案件、积极抗辩存在抗辩空间案件;动态全量管控资产、账户冻结事项,建立冻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置对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5)生产经营保障。坚守环保主业,保障环卫、水务等核心运营项目合规稳定持续运营;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加大历史欠款清收力度,夯实经营性现金流入基础;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全面实现降本增效、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6)组织管理优化。统一整体战略经营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引入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全面提升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与专业水平。 (7)完善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与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717-6442936 (三)电子邮件:000826@tus-est.com (四)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管理制度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股份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涵盖了数字环卫、有机、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处理和新能源汽车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市场开发、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销售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沟通、行政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财务报告、资金活动、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运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子公司管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自身机构 及经营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 素,采取访谈、调查问卷、实地查验、比较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根据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影响程度较以前年度稍作修改。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本年度具体缺陷认定标准根据孰低原则或分别情形适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6) 控制环境无效; 7) 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8) 因会计差错导致检查机构处罚; 9) 其他无法确定具体影响金额但重要程度类同的缺陷。 出现以下情形的,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可能对财报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检查职能失效; 3)重要缺陷未能及时纠正; 4)其他无法确定具体影响金额但重要程度类同的缺陷。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的迹象。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在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基础上,以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小为标准,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具体如下: ■ 说明:本年具体缺陷认定标准根据孰低原则或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并考虑缺陷对公司经营合法合规、生产运营、声誉、运营安全以及保护周边环境等维度的影响,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具体如下: ■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通过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进行内控缺陷整改,并将结合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持续整改,提高合法合规的经营意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受前期债务规模集中、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供应商工程款项逾期等因素影响,公司涉及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相应增加,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出现司法冻结、处置等情形。 公司管理层已全面识别上述风险,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稳健经营、积极化解的原则,全力保障核心业务不停摆,多措并举维护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如下: (一)全力推进司法预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预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公司重整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持续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推进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落实权益资金支持,确保重组计划顺利完成。 若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全面重塑业务合作伙伴信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实现快速恢复。 (二)财务专项应对计划 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评估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以维持资金流动性、降低资金风险为经营首要前提,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控与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统筹的资金调度机制,将有限资金优先、合理投入日常核心生产经营活动。 (三)子公司被司法处置专项应对 针对部分子公司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通过专业法律应诉、多方沟通谈判等措施,达成和解协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债务减负与风险隔离,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阻断风险传导,有效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诉讼纠纷、稳步推进债务化解与预重整工作,保障整体运营平稳。 (四)法律与债务风险应对 分类处置存量诉讼仲裁案件,协商化解高负债纠纷案件、积极抗辩存在抗辩空间案件;动态全量管控资产、账户冻结事项,建立冻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置对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五)生产经营保障 坚守环保主业,保障环卫、水务等核心运营项目合规稳定持续运营;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加大历史欠款清收力度,夯实经营性现金流入基础;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全面实现降本增效、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六)组织管理优化 统一整体战略经营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引入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全面提升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与专业水平。 (七)完善内部控制 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与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核心业务资质完备、运营体系稳定、团队配置完整,具备持续经营与修复发展的坚实基础。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恪尽职守、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推进预重整工作,全力保障业务稳定、员工稳定、合作稳定、市场稳定,坚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努力实现风险化解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根据各级子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近期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相关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已部分解除担保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依据股东会授权实施对外担保事项,近期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65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因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债券(面相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展期兑付等相关事项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郑州)有限公司为上述《和解协议》的履行,与湖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12,600万元,期限从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以及债务人应向湖北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余额为12,590万元。 (二)担保解除情况 1、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解除担保额度为10,601.6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担保余额指因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有部分业务的实际用款金额小于担保合同金额)扣减合同期内债务人部分归还债务本金后的余额,可能出现大于存续的债务本金余额的情形。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解除金额为1,409.87万元,具体如下: ■ 二、关联担保相关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启迪环境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公司依法接收、审核债权人申报债权。2025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对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形成的担保债权,经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的初步审核,公司就承担该项担保责任应确认的担保债权预计为27,166.54万元(即94,262.79×28.82%,最终以法院裁定为准),目前桑顿新能源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该事项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将依据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结果最终确认。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02,219.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为259.60%。公司对其他关联方及外部提供担保余额为61,874.53万元。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对外担保事项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