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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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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34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经自查,因未考虑部分股权转让项目特殊约定事项、以前年度未足额计提专利费和个别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22年至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2021年引战时与11家投资方签订补充协议,承诺若易平方未能于约定时间前完成IPO,公司有义务按原受让价格回购其受让的股权并支付利息。上述约定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未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公司管理层基于该合同义务以及目前了解的事实情况,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并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2、公司以前年度转让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视界”)股权时,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签订协议,承诺若开开视界未能于约定时间前完成IPO,公司有义务按原受让价格回购其受让股权并支付利息。因开开视界未能在约定时间前实现IPO上市,阿里巴巴于2024年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2025年向阿里巴巴支付股权回购款及利息。上述约定事项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未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公司管理层基于该合同义务以及目前了解的事实情况,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并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3、公司从事经营的彩电产品使用了行业标准的必要专利,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存在专利费未足额计提的情形,公司应在以前年度补提该等专利使用费并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4、公司个别客户应收款项逾期未收回,经认真核查,系相关底层客户无力偿还导致该客户的应收款项逾期且无法收回,应于相关底层客户丧失偿还能力的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采用追溯调整法,涉及调整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四)对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五)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六)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七)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八)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九)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对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一)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二)对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三)对202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四)对2025年6月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五)对2025年6月30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六)对2025年9月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关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的更正,出具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的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四、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4、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32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70%股权在国有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2021年12月,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受让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2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经认真检查,对于上述挂牌转让易平方70%股权事项,公司发现与部分受让方约定了广告收入目标、重大事件受偿权及股东特殊权利等,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广告收入目标 2021年,易平方与投资方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幻电”)的关联方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哔哩哔哩”)签署协议承诺: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每年为哔哩哔哩带来不低于1个亿的广告收入。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广告收入未达成1亿元目标,则易平方应补足易平方实际为哔哩哔哩累计带来的广告收入与1亿元目标之间的差额。 (二)重大事件受偿权 2021年,公司、易平方与上海幻电签署协议约定:在易平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若发生重大事件(即易平方不再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公司或易平方重大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约定),则上海幻电有权要求以上海幻电认可且可行的方式从易平方退出,价格应不低于本次交易中投资方的最终摘牌价格加上单利8%的年化利息计算后的金额。 (三)股东特殊权利 1、股东受偿权:2021年,公司分别与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方可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同时,基于公司与上海幻电约定的关于投资人权利不低于其他投资人的约定,如果易平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实现IPO,上海幻电亦享有前述投资人约定的受偿权。 2、共同出售权及反稀释权:2021年,公司分别与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家投资方及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易平方上市前,如公司将股权出售给非关联第三方,则该等投资方享有共同出售权,且该等出售对应的易平方估值不得低于投资方投资易平方时的估值,否则投资方有权行使受偿权。另外,约定在易平方上市前,该等投资方享有反稀释权,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反稀释义务。 上述约定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约定事项影响公司损益合计-132,553.60万元,其中影响2025年当期损益-101,662.49万元,影响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损益-30,891.11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未及时披露上述约定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2、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33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157,108,084.7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5,157,108,084.70元,实收股本为2,407,945,40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末未弥补亏损为15,157,108,084.70元,实收股本为2,407,945,40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亏损原因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部分预计负债,导致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且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受产品竞争力不足影响,营业收入下滑,虽然整体费用同比有所压降,但毛利仍未有效覆盖费用支出,消费电子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重点聚焦存量业务优化与重塑,通过推行精益管理全面提升研产供销服全链条效能,实现存量业务质效提升,同时围绕“9+6”战新产业进行研判,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谋求创新引擎。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30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4月29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4.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深康佳A”变更为“*ST康佳A”,由“深康佳B”变更为“*ST康佳B”,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016、200016”。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B股 (二)股票简称:由“深康佳A”变更为“*ST康佳A”,由“深康佳B”变更为“*ST康佳B” (三)股票代码:000016、200016 (四)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止日: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六)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6,083,071,689.9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2026年公司将重点聚焦存量业务优化与重塑,通过推行精益管理全面提升研产供销服全链条效能,实现存量业务质效提升,同时围绕“9+6”战新产业进行研判,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谋求创新引擎。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财务部 联系电话:0755-26609138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31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质押情况概述 为促进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的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对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全额担保,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高速、毅康科技签署《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毅康科技24.9829%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山东高速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不高于2.5亿元,期限为1年,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5亿元额度内逐笔对实际发生的质押担保进行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026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6)及2026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根据合同约定,对于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3亿元全额担保,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佳为毅康融资3亿元向山东高速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权质押总额度2.5亿元内按持股比例24.9829%向山东高速确认股权质押金额为7,494.87万元,期限为1年。 ■ 二、质权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134717K。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傅柏先。注册资本:483,457.0825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山东高速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山东高速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高速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 (三)财务情况 山东高速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中所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质押主要内容 鉴于山东高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烟台保税港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对银行向毅康科技提供的总额为3亿元的融资进行担保,公司拟在股权质押总额度2.5亿元内按持股比例24.9829%向山东高速确认股权质押金额为7,494.87万元,期限为1年,具体如下: (一)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建设银行烟台保税港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70665000YBDB2026N00B,金额5,000万元)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370665000LDZJ2026N005,金额5,000万元),融资金额5,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1,249.145万元。 (二)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烟开保2026-018号,金额5,000万元)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烟开贷2026-018号,金额5,000万元),融资金额5,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1,249.145万元。 (三)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烟银最保字第6250003号)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银烟贷字第6200005号,金额5,000万元),融资金额5,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1,249.145万元。 (四)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山东高速保字001号)项下的融易信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2026年毅康融字001号,金额2,000万元),融资金额2,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499.658万元。 (五)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山东高速保字002号)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毅康贷字001号,金额3,000万元),融资金额3,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749.487万元。 (六)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平安银行济南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济分市中额保字20260402第001号,金额1亿元)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济分市中综字20260402第001号,金额1亿元),融资金额1亿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2,498.29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毅康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其控股股东山东高速拟对毅康科技的外部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可促进毅康科技经营发展。实施股权质押担保后,公司将逐步收回为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存量信用担保。本次股权质押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28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共有8名董事,实到董事8名,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2,399,856.80元,未分配利润为-15,157,108,084.70元,母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916,277,921.45元,未分配利润为-7,559,133,981.32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 其他说明:因公司2023、2024、2025年度均无可供分配利润,因此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5年均未实现盈利,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35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 财务报表及附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2年至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本次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如下(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以黑色加粗字显示,以下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2022年度 (一)2022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合并利润表 ■ ■ 4、母公司利润表 ■ 5、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上期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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