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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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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和资本公积16,945,721,109.79元,两项合计17,516,763,389.9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未来进行利润分配奠定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ESG治理架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增加研究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审阅ESG相关报告等职责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设置,加强各业务条线的管理职能,提升管理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总部部门设置作如下调整:
  1、将战略发展管理中心职能合并至招商运营中心,并更名为运营管理中心,由公司副总裁王鹏先生负责,旨在实现经营布局规划、招商拓展、运营管控、国际市场拓展等一体化运作,强化资源统筹与经营决策执行力。
  2、将董事长兼CEO办公室职能合并至人力行政部,由公司人力行政总监王丁先生负责,旨在实现行政、人力等管理资源的统筹调配与集约利用,降低内部运营成本,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
  3、取消自营业务部,成立全资子公司运营公司自营业务,由公司副总裁王鹏先生负责。
  调整后公司总部部门由10个减少至7个,分别为新零售营销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财务预算管理部、人力行政部、投资及资本管理部、风险及合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本年度已消除。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相关工作的总体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22日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5:《关于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预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8,975,336.5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数为6,227,048,814股,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5,833,326.18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16,763,389.93元。
  3、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注销回购股份24,791,313股,对应回购金额89,702,877.73元,即本年度现金分红和注销股份回购总额为89,702,877.73元。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达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未向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绩表现,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88号)》;
  5、回购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同类型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234.16万元。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杨芳女士、居然控股、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与金额
  2026年度,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
  ①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关联方采购等业务;
  ②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减少关联方销售及出租房屋等业务。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芳
  注册资本:9,055.334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515,572.1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5,561.58万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居然控股营业收入为1,332,875.36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58.31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070,800.4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9,360.58万元人民币;2025年1-9月,居然控股营业收入为938,599.9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7.66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36,357.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居然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居然控股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或“阿里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同类型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6,021.81万元。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重先生、王一婷女士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与金额
  2026年度,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
  ①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广告促销、软件开发等网络技术服务的业务增加;
  ②2025年公司与阿里巴巴日常经营合作业务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额超出2025年初预算金额,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其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八股普通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BABA),其普通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988)。阿里集团是一家聚焦电商和云计算的全球科技公司。阿里集团为商家、品牌、零售商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物流设施、效率工具以及全局营销覆盖,助力其开展营销、销售,并与消费者互动。阿里集团还为企业提供领先的云基础设施和服务,及协同办公能力,支持其数字化转型和业务增长。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89,361.9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35%,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亦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阿里巴巴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同类型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3,823.32万元。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文阁先生、邱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与金额
  2026年度,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减少与关联方的销售服务、采购服务及门店租赁服务。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2006年4月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4月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的总资产为26,361,895.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02,425.38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9,111,310.0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46.65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持有公司628,728,8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金隅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金隅集团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李永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人民币650-74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金额范围内,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的具体金额。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立信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经审核,立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12个月。其中,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并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未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前述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居然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杨芳女士、居然控股、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芳
  注册资本:9,055.334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515,572.1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5,561.58万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居然控股营业收入为1,332,875.36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58.31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070,800.4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9,360.58万元人民币;2025年1-9月,居然控股营业收入为938,599.9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7.66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36,357.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居然控股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政策
  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12个月。居然控股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居然控股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
  四、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居然控股本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此外,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未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前述财务资助及/或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本次财务资助及/或担保事项,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居然控股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及/或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
  五、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居然控股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12个月。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居然控股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推进项目建设、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居然控股对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开展及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七、居然控股与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本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03.99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皞先生、王跃堂先生、赵英明先生、许兰亭先生和王永先生,前任独立董事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王峰娟女士、陈健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上事项仅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报告事项,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第4项、第5项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杨芳女士、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等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上述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ir01@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四)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委托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28,343,230.08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具体明细如下 :
  单位:元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824,738,862.35元,本项计提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财务担保合同、合同资产和贷款承诺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02,795,781.06元、45,095,617.90元、9,497,973.23元、19,972,400.87元、8,635,254.67元、2,553,854.01元。2025年度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及发放贷款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379,700.47元、91,204.10元、8,130,433.73元、134,208,752.92元、6,781,325.75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0元。2025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8,076,046.66元、30,725,334.33元,核销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均为人民币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757,515.06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491,924.34元 。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34,730,765.69元,因确定购买对价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所对应的资产组停止营业或清盘及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所以对原资产组分摊的商誉进行减值。计提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834,067.59元、1,470,000.00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均为人民币0元。2025年度核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834,067.59元。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比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824,738,862.35元,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度共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28,343,230.08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42,718,789.89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1,591,416.97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1,127,372.92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76,751,813.11 元。公司于2025年度在母公司层面计提减值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与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利润奖励三部分。总体薪酬结构兼顾公平性与长期激励性,坚持“业绩导向、责任对等、动态调整”原则,其中绩效薪酬(含绩效工资及利润奖励)占薪酬总额的50%以上,其中:
  1.基础工资为固定工资,与高管的职务级别挂钩,按月发放,不与当期考核结果挂钩。
  2.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及年度绩效,绩效基数按岗位级别确定,月度绩效根据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根据主管部门及个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3.利润奖励是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性奖励,按照岗位职级及贡献程度核定差异化系数,并严格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兑现。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2. 因换届、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辞任或新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薪酬考核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文”)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文》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2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与实施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1,011,653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1,011,653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考核归属安排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分四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25%、25%、25%、25%。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针对四个锁定期,均有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和员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在锁定期届满且达成各锁定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后,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归属。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及4,293名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已成就,满足解锁条件,对应公司股票8,603,4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4%。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3月24日届满,解锁条件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度销售额(GMV)增长率同比不低于10%。公司2024年度销售额(GMV)较2023年度销售额(GMV)同比增长3.9%,增长率同比低于1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成就,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0股,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三个锁定期,在第三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同时行使相应权益,以此类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24日届满,公司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销售额(GMV)总额为744亿元,较2024年度销售额(GMV)同比下降39.12%。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成就,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0股,同时结合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成就未解锁对应股票的情形,第二个锁定期和第三个锁定期对应的相应权益递延至第四个锁定期,在第四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同时行使相应权益。若第四个锁定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行使,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对应权益归公司所有。
  三、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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