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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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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鉴于公司“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公司对“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变,并基于对市场需求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整体评估,决定暂缓该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2、2025年12月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在办理键兴新材料全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该笔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收取账户选定为键兴新材料537901428310999的募集资金账户,导致该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人民币3,619,261.00元作为银行承兑保证金。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发现后督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纠正操作失误。2025年12月11日,前述人民币3,619,261.00元及利息10.05元已退回至键兴新材料537901428310999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此问题要求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进行全面自查,消除潜在风险,确保后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前述操作已及时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投资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同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建造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键邦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邦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002780)、奥福科技(688021)、隆华新材(30114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股份(60309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向军在执行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时因存在部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总裁朱剑波先生就2025年的经营成果向董事会汇报《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并编制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163,154.3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志平)》《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君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珣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汇报。
  (九)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等综合因素,2025年度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609.44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业绩为导向、责任分工为核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9.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1)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在公司任职的其他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期间及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结算。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总额,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担保。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剑波先生、朱昳君女士和施珣若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志平先生、顾君黎先生和施珣若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安排,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薪酬管理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6-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祁建新先生和胡国兴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祁建新先生和胡国兴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祁建新先生和胡国兴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审积极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在促进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另行通知。具体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163,154.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540,800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159,459,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459,39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77,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41,936,59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注:公司于2024年7月5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公司2025年度的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对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但调剂发生时应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的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银行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授信和担保具体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以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对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但调剂发生时应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实际借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本次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公司申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无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决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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