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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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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对冲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套利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规范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因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及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联席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但上述交易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违约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规定,现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516,1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0,849,056.6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5,270,9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2,830,188.68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7,24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5,653,51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27,034,145.36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7,002,361.71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个在用,3个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公司开设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澳门路支行(银行账号931008010001023196)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销户;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银行账号3602013719200187085)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销户;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银行账号3602013419201644793)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中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819.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01.06万元;由于无法区分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的设备产值,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项目投入为2024年第四季度项目投入,于2025年3月31日置换。
  [注2]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7,002,361.71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注3]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邮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1.06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3]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付款条件影响,部分款项于2024年及2025年支付。
  [注4]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相关说明。
  [注5]132.04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6]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6年4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尽管该类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循风险控制原则,按照公司委托理财制度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开展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相关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行使委托理财的投资决策权,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作为执行部门,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修订完善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和监控,建立委托理财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按月将委托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报告财务总监,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或者较大不确定因素时,及时向财务总监和董事长汇报。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向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2.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内部董事
  (1)董事长
  实行年薪制,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所任岗位的价值、承担的责任、个人能力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基本年薪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献等情况核定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项目和岗位分红等形式,股权激励、项目和岗位分红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实施。
  (2)职工代表董事
  按照其所任职的具体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所任岗位的价值、承担的责任、个人能力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基本年薪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献等情况核定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项目和岗位分红等形式,股权激励、项目和岗位分红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实施。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应缴税费后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按其实际任期时间和绩效考核结果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当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公司将及时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期间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核定。对因财务重述导致原绩效考核结果失实而超额发放的薪酬,公司有权予以追回。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效良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6,708,071.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936,941.33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报告期末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仅填报上市后可统计的完整会计年度数据,即2024年度和2025年度。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708,071.09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936,941.3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装备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定制化解决方案和项目制运作为主要特征,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存货与应收账款对资金占用较大,对现金流管理和资金统筹能力要求较高。
  2.发展阶段
  当前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承压、利润空间收窄。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能力,公司正加速向智能化、无人化方向迭代,持续增加研发投入。虽短期盈利承压,但仍需保持战略定力,加快技术攻关与能力建设。
  3.自身经营模式
  作为智能物流系统集成服务商与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商,公司提供涵盖规划设计、系统集成、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以项目制交付为主的模式导致营运资金占用较大。
  4.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净利润为负,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市场竞争激烈,项目毛利率修复较慢;二是公司坚持技术驱动,保持较高研发投入;三是公司正处于战略性投入关键期,持续加强销售、方案规划及研发团队建设,并加快信息化等基础能力布局。上述投入虽短期影响盈利,但为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5.公司偿债能力
  受行业特性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随项目验收节点波动较大,在项目集中执行期可能为净流出;存货与应收账款占比较高,需维持充足现金储备以保障偿债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6.公司未来资金需求
  未来几年,基于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预计将在以下领域产生较大规模的资金需求:一是前沿技术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包括人工智能应用、无人化等新技术的攻关投入;二是产能扩张与智能制造升级,如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关键生产设备购置等;三是产业链整合与新市场拓展,包括生态布局、海外渠道建设等;四是随业务规模扩大所需的营运资金补充。上述资金需求是公司把握发展机遇、巩固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保障。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紧密围绕长期发展战略,重点投入技术研发、产能升级和优化业务布局。上述安排虽短期内影响利润分配水平,但有助于积蓄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未来,随着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新市场布局成效显现及基础能力持续夯实,公司营收规模与盈利水平有望稳步提升。公司始终坚持以经营成果回馈投资者,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通过良好业绩为股东创造价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与价值创造并重的原则,着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一是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推进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与降本增效,通过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分红基础;二是统筹考虑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现金分红;三是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努力为投资者提供可预期的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致力于实现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长期平衡,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方面的实践与成效,符合监管披露要求。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紧密围绕提升发展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增强公司投资价值等方面展开,目标明确、路径具体、措施务实,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评价办法,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了系统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及监管要求开展,评价范围全面完整、认定标准清晰合理。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并据此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会召集执行、董事履职、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客观反映了公司年度经营成果与发展态势,并提出了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内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性原则,勤勉尽责履行职务。全年亲自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各项审议事项深入质询、审慎判断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履行了监督、制衡与决策支持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客观反映了其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述职报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原则,严格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审核关联交易等方面规范运作、有效履职,切实发挥了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公司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开拓、项目交付、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系统提出了2026年度的经营目标与重点举措,规划清晰、措施务实,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报告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资金安排与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方案合理合规,具备可行性。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据此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刘峰、王铁、董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其任职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与会非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刘峰、王铁、董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合法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充足,续聘程序完备,审计团队符合独立性要求、无相关违规执业记录。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该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监管要求与公司议事规则,勤勉履职,对审计机构实施了有效监督,履职程序规范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合法证券审计执业资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按时保质完成了2025年度全部审计工作。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紧密贴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行业发展趋势,编制假设审慎合理,经营目标设定科学,配套保障措施全面可行,能够有效统筹公司全年经营布局与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紧密贴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年度经营发展需求相匹配,投资方向清晰、重点明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研发和运营管理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的授信额度贴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实际需求,额度设置合理审慎,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相关授权安排合规高效、权责清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持有的合约最高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为依托,核心目的为对冲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不涉及投机套利性质的交易安排,业务开展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业务额度设置审慎合理,配套制定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可有效管控各类潜在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以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为来源,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足额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实施,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本次投资品种选择审慎合规,额度设置合理,配套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可有效防范各类投资风险,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本方案贴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与战略规划,形成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与责任感,支持公司实现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效良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科创板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合法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本次续聘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事项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融资决策效率,灵活把握资本市场融资窗口机遇,及时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投入需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授权的范围、内容及期限设置合规审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择期发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在该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具体额度、期限及相关条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具体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权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具体信贷业务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公司的具体使用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统筹分配与动态调整。
  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1年1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制定并发布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构建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ESG治理架构。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乡村振兴、反不正当竞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科技伦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尽职调查,上述议题均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进行说明。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的有效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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