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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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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1年9月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一一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471901636110000)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表中利息收入8,012.60与本年累计利息收入23,571.61元差异的15,559.01元,系本年已结项“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相关的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号:633142845)实际在本年度收到的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注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4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近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增加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1,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22%;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全年与金河建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0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22%。2025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435.87万元(不含税)(此数据经会计师审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王志军和路漫漫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新增2026年度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预计合计金额为11,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2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路牡丹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预计新增发生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11,63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项目预计总投资15,237.6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栋平房仓、8座筒仓、净化楼,将原有综合楼改造为一站式服务中心,改造4座筒仓,购置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同时建设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完成后公司新增约 15万吨玉米存储能力。项目建筑工程投资预计8,735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2、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渣场三期建设工程预计土建投资1,400万元(主要是2025年已预计未完工部分),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3、子公司金河环保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15,842.38万元,建设处理能力6,000m3/d的污水处理单元和处理能力 6,000m3/d的零排放单元,其中土建部分投资预计900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4、公司及各子公司其他改扩建及零星土建、维修(装饰)工程,预计新增600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上述各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且预计交易额截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不超过关联交易总额的情况下,各项目之间可以有适当的调整。 单位:万元 ■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发生金额数据已经审计。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军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河建安总资产20,562.67万元,总负债6,971.73万元,净资产13,590.94万元,营业收入8,906.69万元,净利润433.6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金河建安总资产22,982.00万元,总负债9,330.76万元,净资产13,651.24万元,营业收入640.10万元,净利润60.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河建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董事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实际控制人、董事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董事李福忠先生担任金河建安董事,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金河建安拟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项目需要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实施招标程序的,金河建安将按规定参与投标,如中标则实施相关关联交易,未能中标则不予实施。 (二)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金河建安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等事宜时有利于及时协调处理,将极大提高施工效率,并且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支付时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地对2026年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3、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9,80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核销资产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预期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已无使用和转让价值的部分存货进行核销。2025年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45.48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495.67万元,核销存货金额为585.17万元。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机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置,2025年发生资产报废损失298.63万元。 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0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核销资产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机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置,2026年一季度发生资产报废损失1.5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定依据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本公司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濒临破产等情况,则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以外纳入本公司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对纳入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 (2)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可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确定单项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可行时,本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 于本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本公司根据日常资金需求将部分应收票据进行贴现或背书。 (3)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认依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 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 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公司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濒临破产等情况,则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以外纳入本公司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纳入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政策,参照本公司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9,801.54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9,801.54 万元。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45.48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495.67万元,前述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存货金额585.17万元,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资产报废损失金额298.6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98.63万元。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00.4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一季度利润总额300.47万元。资产报废损失金额1.5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一季度利润总额1.54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即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2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业务收入: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8)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霍华甫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信永中和财务审计费用1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6年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审查,认为: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川先生、徐玲女士、孙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东晓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润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金润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晓先生因持有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82%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79,740,3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3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王志军先生。路牡丹女士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牡丹女士之弟、王晓英女士为王东晓先生之妹、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之子。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拟选举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志军先生和拟选举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路漫漫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选举的其他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东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福忠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福忠先生持有公司5,564,4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72%,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福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谢昌贤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谢昌贤先生持有公司3,35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44%,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昌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志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佑本疫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泛亚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军先生持有公司2,318,9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3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王志军先生。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牡丹女士之弟、王晓英女士为王东晓先生之妹。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拟选举董事王东晓先生和拟选举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路漫漫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选举的其他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路漫漫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佑本疫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金河佑本(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生物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路漫漫先生持有公司7,599,6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9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牡丹女士之弟、王晓英女士为王东晓先生之妹,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拟选举董事王东晓先生和拟选举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志军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选举的其他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路漫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晓川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燕京啤酒独立董事,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朗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数据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数字资产战略、企业画像、技术创新管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郭晓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晓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郭晓川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玲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现任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徐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兽医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截至本公告日,孙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议案5.00和议案11.00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议案3.00时,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谢昌贤、王志军、路漫漫、王月清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审议议案9.00时,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路牡丹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审议议案15.00、议案16.00和议案17.00时,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13.00、14.00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股数为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拟选独立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该股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股数为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该股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14.00所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2.00、议案3.00、议案5.00、议案8.00、议案9.00、议案11.00、议案12.00、议案13.00、议案14.00、议案15.00、议案16.00、议案17.00和议案18.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 注: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财务总监牛有山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和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hQq5HSoE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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