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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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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因审议事项与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徐上金、徐一特、徐岳、孙佳丽、吴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铜基新材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虽然公司销售定价模式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原则,可将采购时的铜价波动转嫁至铜球、氧化铜粉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铜价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前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4、交易方式 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期货期权品种,严禁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5、交易期限 公司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前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 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负责具体的交易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严格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对应的风险监控方案以及风险测算体系。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交易策略,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决策方案。 (2)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为目的,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做投机性期货期权交易操作。 (3)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4)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政策风险:外汇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有效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江南新材上述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江南新材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在期限内(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在期限内(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担保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上述担保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及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4%,无逾期担保。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iangnancopp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徐一特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一可女士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鹏先生 投资者关系总监:倪晖女士 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 保荐代表人:石家峥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iangnancopp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鹏 电话:0701-6689877 邮箱:zqb@jiangnancopp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国静,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国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万斌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5,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印花税)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0,033,208.61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45,745,1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67,042,791.5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6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注: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发展规划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行业、本地区相关人员薪酬待遇,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薪酬依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综合确定,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56万元/年(税前)。 3、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非独立董事),依法享有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绩效工资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12个月平均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综合确定,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 2、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享有公司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绩效工资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情况确定。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6.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注2: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注3: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6,324.11万元(其中以票据背书到期支付的金额为685.30万元)。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3日完成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除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尚有协定存款,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余额合计1,481.62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管理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南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南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296.85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33.02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670.1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印花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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